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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榕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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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经典网文阅读</description>
	<pubDate>Mon, 03 Mar 2008 13:26:4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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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小倩（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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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3 Mar 2008 13:22:3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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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经典网络小说]]></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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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作者：格蹄客阳明/2000年
　　五　
　　就在小倩每天受到小魏公公强奸的时候，宁采臣也得到了小倩被俘的信息。其实这件事儿庄子抑或小镇上的人都知道了。学潮这么大的事儿，谁会置若罔...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格蹄客阳明/2000年</p>
<p>　　<strong>五</strong>　</p>
<p>　　就在小倩每天受到小魏公公强奸的时候，宁采臣也得到了小倩被俘的信息。其实这件事儿庄子抑或小镇上的人都知道了。学潮这么大的事儿，谁会置若罔闻？大家都觉得很新鲜，纷纷到学生们的营地去看看。小倩的父母知道女儿被抓走了，都说：小倩这个小丫头，尽瞎淘气，看，政府有人管了吧。他们本来想写一封鸣谢信到太监们那儿去，谢谢他们替自己管教女儿，但是一想鼓励别人抓自己的女儿，多少显得有点儿没心没肺，加之太监们居然声称每日强奸她一次，虽说不太可能，但是这种教育方法多少有点儿不得当。于是他们就倒向了学生们一方，希望他们尽快把女儿救出来，并且让妓女们到学生营地去当慰安妇，鼓励他们战斗。在他们的带领下，镇上的商人纷纷支持学生们。这个庄子抑或小镇上没有什么大的活动，所以当他们想当赞助商，以获得广告效应时，总找不到对象。现在学生们终于搞学潮了，这太好了。商人们纷纷把自己的产品送到学生的营地去，表示支援，并要求他们在喊口号，打标语之后，加上一条：由××店赞助之类的话，以示回报。<br />
<span id="more-197"></span><br />
　　所以当宁采臣来到学生营地时，看到了这样一幅场面：学生们穿着绸布店送来的绸衣，喝着酒店送来的米酒，吃着肉店送来的熟肉，搂着妓女，一边吃喝一边和妓女打锛儿一边齐声喊：傻×——由妓女学院赞助。傻×——由绸布店赞助。傻×——由酒店赞助。等等。一边吃喝一边打锛儿一边骂人并致谢，这使他们的嘴显得很繁忙，以至于宁采臣问了好几遍：小倩救出来没有，他们都无暇回答，后来宁采臣急了，他抓住一个学生的肩膀摇了又摇，问：小倩在哪儿，小倩在哪儿？<br />
　　那个学生正忙得很，宁采臣的打断让他有点儿生气，他翻着白眼说：哪个小倩？小倩怎么啦？真是个饭桶，他光顾吃喝，把来干什么都忘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拍拍脑袋说：小倩呀，院里呢院里呢。<br />
　　宁采臣就冲向院儿门。他认为小倩一定在里面受尽苦难折磨，正在盼着他来解救，这让他回想起了当年从树精手里把她救出来的情景。<br />
　　这样的回忆使他豪气重新焕发，他将要再次扮演起十七年前那个勇敢而痴情的角色了，这让他兴奋不已，仿佛年轻了十七年。学生们看到这个老头冲到门前，脚踹肩扛地，在那儿穷使劲儿，他们分明感到了某种喜剧效果，哈哈大笑了。有的人指点他说：门撞不开，爬墙啊。<br />
　　这个指点明显是不怀好意的：宁采臣刚窜上墙头儿，就被碎瓷片儿把手扎得鲜血直流，并且脑袋上和肩膀上都挨了几棍子，从墙上掉下来。<br />
　　里面负责守卫的太监已经好久没发现敢于窜墙的人了，一看到宁采臣又在作这个尝试立刻迎头痛击之。守卫是个很无聊的工作，终于能有点儿事儿干了，他们打得格外卖力。<br />
　　宁采臣在学生们和太监们的哄堂大笑中摔下来，仍然激愤不已，他开始在四处奔跑，希望能找到一个突破口。但是这无疑是徒劳奔命而已。然而他就在奔跑的时候，看到了燕赤侠的身影：他的宽大道袍，他的大铁剑，他的虬髯，这分明就是燕赤侠。宁采臣感到了欣慰与感动：当危急的时刻，当他营救小倩的时候，燕赤侠总是会从天而降，十七年前是这样，十七年后也是这样。宁采臣的心中一片汹涌澎湃，他眼泪横流，嗓音哽咽地喊道：燕大侠！燕大侠！<br />
　　读者可能会认为，燕赤侠是一位真正的大侠，他法力高强，又义薄云天，总是在关键时刻出现，行侠仗义，救人于危难之中。其实这就错了。现在燕赤侠也陷于走投无路之中。当他初到京城的时候，的确是红极一时，皇帝非常的器重他，对他说：燕爱卿，朕练了你的房中术之后，精力充沛了许多。又让皇后皇妃们作证：是不是？皇后皇妃们会莺声道：吾皇洪福，坚挺持久，实社稷之幸也。京城里的高官显贵，也纷纷求助于燕赤侠。燕赤侠的声名在京城也广为传唱了。但是不久之后，他受到了一位藩僧的挑战。这位藩僧来自吐蕃国，擅长瑜迦功，他带来了一种印度神油。这种神油，只需外敷即可见效，比之于每日吐纳采气，调和阴阳，要省时省力得多。皇帝和百官们又纷纷倾向于更加快捷，见效更明显的神油，燕赤侠就没有了市场。他一直竭力说明自己的房中术从长远方面是优于神油的，两者有着本质的不同：房中术属于养生，可以延年益寿，而神油无异于釜底抽薪，皇上圣明，应该注意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但是皇上和百官明显是一些急功近利的家伙，只要硬得快，他们就喜欢。而且神油给了他们一抹就灵的感觉，就连八十来岁的老丞相用了之后，都自称：昨夜勇猛精进，余勇可贾，老骥伏枥，聊发少年狂矣。可见燕赤侠的话有不实之处，纯属嫉贤妒能，打击后进。<br />
　　燕赤侠在失去皇帝宠信的同时，与藩僧的私下对抗也遭到了失败。<br />
　　藩僧带来了一种新的扑克牌玩儿法，就是二十一点。燕赤侠对这种玩儿法深为迷恋，他总缠着藩僧要和他玩儿。但是藩僧的赌技明显高超，抑或说出千的手法超凡脱俗：他将牌后面都用特殊墨水做了记号，别人看不出来，只有自己戴着波斯特制的眼镜儿，才能看见那些玄机。<br />
　　这么一来，燕赤侠就大输特输了，而藩僧为了调他的胃口，偶尔会让他赢一两盘儿，以便让他更加狂热地输给自己。他们玩的是挂彩儿的游戏，这么一玩儿，燕赤侠几乎输光了他所有的道符，打来的狐狸皮，就连那把大铁剑也输过去了。<br />
　　燕赤侠在和藩僧的竞争中，无论于公于私，都明显处于劣势。他都快混不下去了。这把他逼到了铤而走险的境地：他向皇帝提出，要和藩僧斗法。<br />
　　皇上对于这个提议，倒是兴趣勃勃，他说：这么刺激，朕准许。<br />
　　于是在一天中午，皇帝和百官开过宴会，酒足饭饱之时，就到后花园儿去，看两人的斗法表演。<br />
　　皇帝和百官们在斗法开始之前，已经下了注儿，大多数人都倾向于藩僧，他已经涨到一赔十了。燕赤侠心想：这是背水一战了，一世英名，在此一搏。但是俩人站到后花园之时，他却久久不发招。藩僧气度自若，有如闲亭信步，而燕赤侠则怒目圆睁，眉头紧缩，脸色庄重。皇上和百官看得都不耐烦了，皇上问：两位爱卿，怎么还不发招哇？<br />
　　藩僧笑而不答，胸有成竹，而燕赤侠则粗声粗气德说：臣没兵器。<br />
　　藩僧笑答：好吧，铁剑还给你，反正我要这东西也没用。就把铁剑取来给他。<br />
　　燕赤侠接过剑，立即拔剑发招。他拔剑时倒是迅猛无比，但是还没出一半招，就仓皇失措啦：剑鞘里钻出一些蛇和蝎子还有蜈蚣之类的毒虫，爬得他满身都是，这把他吓得哇哇大叫，屁滚尿流。而藩僧运起瑜迦功，手脚伸长，击人于数丈之外，没两下就把他给打倒在地了。<br />
　　剑鞘里钻出毒虫，这无疑是藩僧作了手脚，装到里面去的。但是皇上和百官却认为是藩僧法力高强，幻化无穷。他们大叫：妙！大多数人，也就是压藩僧胜的人都喜气洋洋，也有一些人眼力不好，误压了燕赤侠，这些人都气急败坏了，他们对燕赤侠说：他妈的，你等着。<br />
　　燕赤侠在这一战中一败涂地，声名狼藉，而且还有被那些误压他赢的人报复的危险，他在京城混不下去了，只能卷铺盖卷儿，偷偷逃离了京城。当他跑到江南，准备混口饭吃时，正好遇见了宁采臣。<br />
　　宁采臣就像十年前一样信任这个道士，他想燕赤侠说明了小倩正在被囚，受尽折磨之后，抓住了他的衣襟，涕泗横流地说：燕大侠，救救小倩吧。<br />
　　燕赤侠在这个时候义不容辞地答应了宁采臣。这个声名狼藉，颓唐不堪的侠士，他在重新潦倒的时候，恢复了以往的豪侠气息，这说明大侠必须是个穷光蛋。也可能他还在幻想着借此事东山再起。不管怎么说，这个时候燕赤侠表现得很像个侠客，很仗义的。<br />
　　但是由于这个时候燕赤侠比以前更是一个穷光蛋，他在营救小倩的时候显得力不从心。他的道符都输给了藩僧，这使他不能隐身祭法，他的铁剑也由于受到了藩僧的暗算而被污染了，失去了往日销铁如泥的神威。这样他既不能发出真火在墙上烧一个大洞，也不能用利剑把大门劈开。在失去装备之后，燕赤侠束手无策了。他本是想拼一把，跳入围墙之中，但是他没有了道符与利剑，对此信心不足，他担心里面的大内高手会发射暗器，或者在院里竖上长矛，这样他很有可能坐到其中一根上去。就算里面没有大内高手与暗器机关，太监们一块儿扑上来，他也没有必胜的信念，有的时候流氓打法会让大侠很感头疼，他们就是像狗一样一齐来咬他，也会把燕赤侠咬个半死。<br />
　　这个失去往日神威的大侠现在也开始考虑一些苟且的战略了：他提议挖个地道进去，直达太监们的厕所，然后从茅坑儿底下用大铁剑捅来如厕者的肛门，这样就可以把太监一一杀死。宁采臣坚决反对这种提议，因为一是这种方法既不卫生又危险，很有可能挖进去之后被堆积的粪便溺死；二是从近处挖，太监们会发现他们的企图，从远处挖工程又过于浩大，两个人难以完工，你不能指望那些游手好闲，散荡不堪的学生们来帮忙，他们认为谁都是傻×；三是透过粪便向上捅难辨敌我，很可能误伤来上厕所的小倩。宁采臣否决了这个提议后，燕赤侠又考虑了一些其他的办法，但是可行性都太小。燕赤侠是个道士，他习惯于使用法术，当他一旦失去法术后，对于常规作站会一窃不通。也许是因为燕赤侠还是个大侠，他太具有浪漫主义色彩了，这使他对现实作战的计划都显得不切实际。<br />
　　宁采臣虽然否决了燕赤侠的多种提议，但是对他还是充满信心的，侠客燕赤侠，他是宁采臣一生中最崇拜与信赖的人，就像小倩是他一生中最爱的人一样。他用无限信任的口气对燕赤侠说：燕大侠，别急，你总是会有办法的。<br />
　　这种信任把燕赤侠逼到了骑虎难下的境地上了。如果这时候说：没辙啦。然后溜走，那他燕赤侠就算颜面丢尽了。身为侠士，颜面丢尽，那就甭做人啦。<br />
　　燕赤侠恩恩叽叽地答应着，开始了冥思苦想。学生们看着他们俩，都说：这俩傻×，看着跟便秘似的，干嘛呢？有些妓女则对他们发生了兴趣，这种愣头愣脑的人，比起浮华浪荡的公子哥儿，别有一番风味。她们向他们发出了邀请：宁老师，燕大侠，打一炮儿吧。<br />
　　燕赤侠就是在这种嘲笑与诱引之中构思着，他的工作环境多差呀。<br />
　　现在身为脑力劳动者，境遇让人悲哀。他想的时候，一个不识趣儿的妓女过来找她调情，她对他动手动脚，甚至放肆地将手摸进他怀里去，说：你胸肌好棒，你爱人一定很幸福。<br />
　　燕赤侠正在思考，他像赶苍蝇一样把妓女推开：去去去，别在这儿性骚扰。<br />
　　那个妓女被推之后花容失色，然而她没有攻击燕赤侠不解风情甚至生理有障碍，却是尖叫了一声：妈呀，怪物，这毛烘烘的。<br />
　　什么，怪物？燕赤侠有点儿奇怪，他认为是因为自己的胸毛儿吓坏了她，但是人家是妓女，什么样的胸毛儿没见过，至于这么害怕吗？<br />
　　燕赤侠不由得也把手伸到怀里一摸，随即就喜上眉梢了，他欣喜地叫道：有了，有了。<br />
　　宁采臣正在对另一个妓女以理相劝，说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决定守身如玉，他听到燕赤侠这么叫，也大喜问道：有办法了么，燕大侠？<br />
　　对对。燕赤侠从怀里拽出一块狐狸皮来。他自己都忘了，当初和藩僧玩儿牌的时候还留下了一些存货。这张狐狸皮由于成色不好，年头太老，毛色不纯，藩僧不肯要，现在带来，帮大忙了。这是一只狐狸精的皮，上面有一些神奇的法力，虽然由于年头太久，发出臭味，以至于这些日子别人都叫燕赤侠为狐臭道士。<br />
　　虽然宁采臣还是不甚明白，但是燕赤侠那充满玄机的微笑让他放心：燕大侠无所不能。<br />
　　这天晚上，燕赤侠开始了行动，他对狐狸皮吐了一口口水，念声：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然后往自己身上一罩，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燕赤侠变成了一只老狐狸，这只老狐狸又丑又胖，但是毕竟还是只狐狸，它一下窜过墙头，到院子里去了。<br />
　　小倩这时正在睡觉，忽然听到旁边有什么东西吱吱叫，她一睁眼，看见了一只老狐狸，它窜过来咬断了绳索，小倩就得以自由了。一个狐狸大叔在夜晚来帮忙，真是神奇。接下来，她又看到了更加神奇的事：这只老狐狸站立起来，把肚皮上的一个拉锁儿拉开了，就变成了一个虬髯道士。这件事可真新鲜，从来没见过，她惊奇地叫起来：变形记！变形记！<br />
　　燕赤侠马上“嘘”了一声，让她别叫，说：快随我离开这里。但是他转身欲走时又发现有问题了：现在两个人，只有一张狐狸皮，一个人窜出去，另外一个无疑会让太监剁成几百块儿。他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只得一顿足，“咳”一声，又穿上狐狸皮，遁掉了。小倩问：跟你去哪儿？而此时狐狸已经消失了。<br />
　　燕赤侠窜出墙，恢复人形之后，宁采臣马上跑过来问：怎么样，救得小倩了么？小倩呢？<br />
　　燕赤侠长嘘口气，道：里面好生凶险，能得全身而退，已然不易。<br />
　　然后燕赤侠又承诺明日再作计较。但是第二天的时候，形势逆转了过来：太监们盼望了许久的锦衣卫，在经过了长途跋涉之后，终于到达了这里。他们从外面，又把学生包围了起来。这样一来，就构成了一个双层包围圈：学生包围太监，锦衣卫包围学生。这正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br />
　　锦衣卫包围了学生之后，很为不满，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就为了对付这么一帮嬉皮笑脸的家伙，真没劲，真不刺激。这让他们更加怀恨学生：大老远的让人家来，又拿不出个正经八百的叛上作乱的样子，，好像在戏弄他们。反贼都装不像，真可气。他们就决定把这些家伙一网打尽。<br />
　　而学生们无疑陷入了恐慌之中，他们只擅长仗势欺人，而当对方明显强大时，他们就马上变得熊包无比，溃不成军了。他们这时也走上了燕赤侠刚开始的思路：准备挖地道，绕到对方后面去逃跑。他们已经开始动工了，挖得热火朝天。<br />
　　这时燕赤侠也害怕了，这种时候，自己的命才是最重要的。他也加入了那些掘地派大军之中去了，而宁采臣这是却更加焦急地对他说：燕大侠，怎么办，敌人越来越多了，快救小倩。<br />
　　燕赤侠刚开始还唯唯诺诺，说：救，救。但是手却没有停下，一直在挖。宁采臣见对方毫无行动之意，不由得更加催促：快快！燕大侠，快救小倩吧！<br />
　　燕赤侠这个时候生气了：这个傻×，都什么时候了，自己的脑袋才最重要，痴情完全是一泡狗屎。傻×。他一生气，索性把狐狸皮掷给宁采臣：就一张狐狸皮，怎么把她带出来？要去你去吧！<br />
　　宁采臣接过狐狸皮，呆呆地愣了一会儿神，然后甩开挖土的这些人，独自走开了。<br />
　　小倩在这天晚上，又看到了那只老狐狸，但是这次它却变成了那个被掀下河，被人暴打的教书先生。教书先生的神态总让她熟悉又不安，她不禁问：大叔，你怎么也能变成狐狸。<br />
　　小倩，宁采臣说，快快离开这里吧，穿上这个狐狸皮。<br />
　　穿上狐狸皮就能变成狐狸么？真刺激。小倩在这里已经呆腻了，她一听喜上眉梢：我试试。<br />
　　宁采臣说：穿上之后立刻跑，再别回来。他忽然哽咽了：一直跑，再别回来。<br />
　　小倩在黑暗中看着宁采臣，看到他的眼中泪光闪闪。她忽然有一阵感动。这个教书先生，仿佛似曾相识，他的模样傻里傻气，神情呆头呆脑，干什么都那么不合时宜，说什么都那么不招人喜欢，但是小倩看到他，尤其看到他泪光闪闪地向她说话之时，总会有一种又悲伤，又温暖，又可怜，又熟悉的感觉。这个书生对于小倩，也正是又悲伤，又温暖，又可怜，又熟悉的。也不知是为什么，小倩忽然觉得鼻子酸楚，好象要哭出来。<br />
　　你呢，大叔。小倩问。<br />
　　没事，我自有办法逃走。我也是打不死的，上次掉到河里，上次让那么多人打，都不能把我怎么着。再说，在这儿白吃白喝几天，也是不错。宁采臣说着，已流下泪来，再不能禁住。<br />
　　小倩忽然有一种冲动，她走过去，捧住宁采臣的头颅，在他的嘴唇上深深地吻了一下。那苍老干涩的嘴唇，让她感到了无比的温暖与深情。<br />
　　宁采臣推开小倩，已然泣不成声：快走吧，再别回来，快走——你再不走，我就撞死在这儿。<br />
　　小倩凝视了宁采臣一眼，披上狐狸皮，窜了出去，轻盈地跳跃，步法轻灵，消失在了夜色茫茫之中。<br />
　　　　　　　　　　　　　　　　　<br />
　　　　　　　　　　　　　　　　　<br />
　　<strong>结尾</strong><br />
　　　　　　　　　　　　　　　　　<br />
　　在次日天亮的时候，这次学潮的局势已经有了明了：锦衣卫的声势使学生们溃不成军，叛党们纷纷掘地而逃了。叛女聂小倩也在夜里奇怪地失踪了，幸好有一个资深的叛党首领宁采臣前来自首，可以押上京城治罪，以振国威，以示天下。<br />
　　现在宁采臣被放进囚车之中，押解上京。他在北行的途中，会极目远望天空与四面的高山，也许当他的头颅被贴上条幅，悬挂在城楼之上时，会看到年轻的小倩，正轻快行走在青山沃野之间，全无半点人间的沧桑，无忧无虑地，幸福地歌唱着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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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小倩（中）</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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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3 Mar 2008 12:23:0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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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关于那次学潮的原因，历史上众说纷纭，按照我的说法，是由小倩而起的。小倩觉得让宁采臣追她没什么劲了，这...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格蹄客阳明/2000年 </p>
<p>　　<strong>四</strong><br />
　　　　　　　　　　　　　　　　　<br />
　　关于那次学潮的原因，历史上众说纷纭，按照我的说法，是由小倩而起的。小倩觉得让宁采臣追她没什么劲了，这个游戏显得乏味不堪，一点也没激情，于是她又照常到茶馆儿里去厮混了。<br />
<span id="more-196"></span><br />
　　这个时候茶馆里来了一批新的顾客，他们是一些太监。原来是皇上想要提拔一拨年轻的太监，当皇宫里面各个部门的总管，但是现在是个讲究知识的年代，没有学历，总会招人非议。为了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皇帝把他们送到东林书院里来进修。这些个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阴阳人，与东林书院的学生明显不和，根本混不到一块儿去。<br />
　　学生们仗着人多，经常一块儿挤兑他们，最让他们难堪的就是上厕所的时候，学生们会把那玩意儿撸得直直的，对着他们摆来摆去。这无疑是个莫大的嘲讽。不就是生殖器么？臭显白什么呀？太监的首领小魏公公对其它同伙咬牙切齿地说：这帮猴崽子，赶明儿禀明皇上，把他们一个个儿的全都弄死。<br />
　　太监们学的是行政管理，这是个轻松的专业，没什么课，他们也根本不上。他们也染上了到茶馆闲混的爱好。这样，茶馆里分出了两个阵营：以唐柳二少爷为首的学生派，或革命派，或有生殖器派，和以小魏公公为首的太监派，或反动派，或无生殖器派。小倩跑到茶馆时，两派正在对峙着，太监派由于人少，明显处于下风。小倩走进茶馆，看到有一帮不男不女的家伙正在和自己的哥们儿较劲儿，就跑过去，拍着他们的头儿小魏公公的脑袋，说：你们是哪儿来的，这么牛×。<br />
　　小魏公公大怒，这么个小娘们儿都敢这么欺负自己，这地方真是猖狂已极，而且可以看出反心已具。他一拳就打向了小倩的胸脯儿。<br />
　　平心而论，小魏公公这一拳没有一点儿猥亵的味道，被阉已久，他现在没有一点儿性别观念了，还有谁能比太监更正派的？这一拳简直就是打得天真无邪。但是小倩却捂着胸脯儿闪开，大叫：流氓呀！他耍流氓！<br />
　　然后毫不吃亏地一个跨下偷桃儿，抓到小魏公公的裤裆上，这一抓又把她吓坏了，那里面空空荡荡。小倩张着嘴，眨了眨眼，“哇”<br />
　　的一声叫了出来，她惊奇地说：他怎么没有那玩意儿？<br />
　　这时候学生派爆发出了哄堂大笑，对于对方缺陷的嘲弄，让他们快乐无比。而小魏公公已经愤怒到了极点，他认为是可忍孰不可忍，再这么下去，朝廷和干部哪里还有威信可言？小魏公公对他的两个保镖说：下手！那两个保镖也是太监，不过他们是专门练武功的，《葵花宝典》我不敢保证，擒拿散打还是有一套的。他们的任务是小魏公公说“下手”，就把别人捉住，送到厂子里。这里的厂子，是一个加工政治犯的工厂，小魏公公认为某个人有政治犯的资质，就让两个保镖太监把他们抓起来，然后送到工厂里去，那里有着审讯，拷打，定罪，杀头等一条龙工序，加工出来的政治犯往往只是一个人头，其余的部分已经破烂不堪，作为边角料扔掉了。人头挂到城墙上，其下吊着一个长长的条幅：政治犯×××。条幅在风中做蛇状摆动，使政治犯人首蛇身，好像一个女娲。<br />
　　两个保镖太监下手时，小倩正在笑嘻嘻地看着小魏公公，仿佛丝毫不知她有变成女娲的可能性。这样的话，她就轻易就擒了。两个保镖太监一个抓住她的脚，一个抓住她的手，将她在空中拉直，这样小倩的四肢受束，光凭躯干的力量不可能挣开枷锁，人又不是虾米。她在半空中对自己的处境不甚了解，只是体验到了悬空的刺激感，这甚至让她快乐。但是随后她就醒过味儿来，大声叫道：他妈的，放我下去！<br />
　　唐柳二少爷他们见势不妙，立刻冲上去说：放她下来，放她下来！<br />
　　小魏公公这个时候指挥若定，他沉着地一挥手，细声细气地说：撤。太监们拥着小倩，撒腿就跑。学生们就在后面追。这样一来，这两拨人就在街上展开了浩浩荡荡的追逐赛跑。街上的人都目瞪口呆，好奇地看着，比较无聊的店老板和伙计们纷纷开始了赌马的游戏，还给他们助威：加油！加油！太监们在这种逃跑中很占优势，原因有二：其一是他们在宫里面经常要跑动。皇宫是个非常之大的地方，皇上或者娘娘忽然想起什么东西要拿了，或者要找某个人，他们就得飞快地跑上几公里去拿去叫；他们还负责为皇上或娘娘端痰盂儿，皇上和娘娘是根本不会费心去找那东西的，他们想吐痰了，扬嘴就吐，太监们就会在龙痰出嘴的一瞬间飞快启动，同时判断其轨迹落点，冲刺过去，一个俯冲扑倒在地，准确地用痰盂接住龙涎，然后说：谢主龙恩。<br />
　　退下。这样的长年锻炼让太监们特别擅长于跑步，就算他们举着小倩，也能毫不费力地大步向前，轻快无比。其二是他们指挥有序，整齐划一。小魏公公在前面喊号：一二一，一二一，他们排着长队，出脚，挥臂，都是一个频率和幅度，这在集体逃跑中，无疑能够提高效率。<br />
　　而且当学生们快要追上时，小魏公公就会说：掩护一下。排在队尾的太监就会扑倒在地，向后滚去，好像一个油桶。学生们措手不及，前面的几个人仰马翻，后面的冲过来，又会乱作一团。而那个太监则会趁机全身而退，追上队伍，继续跑步。相对于训练有素的太监，学生们简直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他们从来不去上体育课，所以跑得气喘吁吁，而且队形混乱，互相制肘，显然不如逃跑者。由于双方水平的差距悬殊，太监们就算举着小倩，也跑回了自己的老巢——太监宿舍。<br />
　　这个宿舍建在东林书院的外面，是因为学生们当初不能容忍太监的种种习俗。而在此时，这正为太监们提供了一个防守的据点儿。没有它，他们很可能会举着小倩，一直跑到京城去。<br />
　　小倩在太监们逃跑的过程中，直被举上了头顶，这使她产生了飞行感，于是她对那些整齐划一，头上汗珠滚滚的太监们说：加把劲，加把劲。又欢快地高喊：我是蜻蜓，我是蜻蜓。太监们听到她在头顶上起哄，心中很是愤怒，如果小魏公公这时喊：立正。那么他们就会立即停步，并且松开抓住她的手。这样小倩就会像个火箭弹一样飞将出去，击中某个房屋或者树木。但是这样的话，无疑会使他们的努力半途而废，并且身处险境：小倩还没有成为政治犯就撞死了，这种撞死对于他们毫无疑义；而后面呐喊追杀上来的学生们则会把他们踩得稀巴烂。<br />
　　所以太监在逃跑的同时，还忍受了来自小倩的乱吵乱闹，起哄打诨。在这样的干扰之下，他们依然能够心情镇定，步伐稳健，可以看出，阉割对于提高一个人的组织性纪律性，意志力等，有多大的作用。<br />
　　经过阉割，一个人就会从一个散漫的自由主义者变成了一个坚强的集体主义者。太监们就是这么跑进了宿舍。<br />
　　太监们的宿舍是这么一个结构：一个空旷的大院儿，院子中间竖着一座二层小楼。小魏公公带队跑进院子里，立刻就会有人把门关上，立刻就有人手执武器，进行防卫，立刻就有人摇旗呐喊，威慑敌人，也立刻就有人把俘获来的消遣捆好，运上楼去。<br />
　　学生们好一会儿才追到院儿门口，他们都气喘吁吁了，好多人一屁股就坐地上了。唐柳二少爷说：喘口气儿喘口气儿，先歇会儿，再攻城。大家就都坐下喘气儿，光坐着喘，喘了半天觉得没劲，唐柳二少爷就对俩说相声的说：来个文艺演出吧，俩大子儿。俩说相声的本来不应该跟来的，干他们屁事。但是唐柳二少爷这几天支使他们干这干那，装神弄鬼的，已经许诺了不少大子儿，他们怕学生们轰隆隆跑光了，没人兑现；而且他们已经下意识地认为跟着俩少爷，就会有大子儿挣，于是本能地到处跟着他们。这点儿巴甫洛夫应该解释得比我清楚。俩说相声的果然没算错，这不，又有活儿了。于是他们爬到一个土堆子上，一板一眼地开始表演双簧。<br />
　　学生们歇了一会儿歇够了，唐柳二少爷就让俩说相声的对院儿里喊：呔！里面的阉贼听真！快快将小倩姑娘放了，如若不然，踏平了你们的狗窝！<br />
　　俩说相声的就向里面高声呐喊。他们中气充足，嗓音洪亮，又有快板伴奏，很有韵律感，里面的太监全听见了。小魏公公就让守门儿的太监回话：呔！外面的乱党听真！快快退回家中认罪，如若不然，砸烂了你们的老巢！<br />
　　学生们一听，哄堂大笑了，能砸烂我们的老巢，还缩在这里干嘛？<br />
　　他们运足劲儿，一块儿朝院里喊：傻×！<br />
　　院里回声：傻×骂我！<br />
　　外面又喊：我骂傻×！<br />
　　傻×骂我——我骂傻×——双方这么一来一去了好多回，都认为这种语法上的颠倒没有什么意思了，太监就说：谁再骂谁傻×！<br />
　　唐柳二少爷一挥手：攻城！<br />
　　学生们就跑上去，试图冲进院儿里。但是太监们的防守简直是坚不可摧，固若金汤。他们用粗大无比的木栓把门顶住，又往墙头上撒了许多瓷碴儿，这样有爬墙企图的人往往两手被扎得鲜血淋漓；他们还手持又长又粗的竹竿儿，谁翻上墙头，就乱棍将其捅下去或敲下去。<br />
　　这么一来学生们就久攻不下，而且伤亡惨重。太监们得意洋洋地对外面喊：滚蛋吧！<br />
　　唐柳二少爷说：就不滚！我们的蛋滚丢了，不也成太监了？他们让大家重新坐下，又让俩说相声的开始演出，然后派人回去取酒取肉，大家准备在这儿野餐。 小魏公公看外面的人丝毫没有一点儿要走的意思，有点儿诧异：咦，莫非这些个猴儿崽子真要作乱不成？<br />
　　门外的学生们已经开始了喜气洋洋的野餐，他们一边儿吃喝，一边儿看节目，果然一点儿走的意思都没有，帐篷被褥都搬来了。<br />
　　小魏公公开始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了：学生们有吃有喝，但是太监们困在里面，粮食匮乏，是支撑不了多久的。在这种情况下，确实应该向上面汇报一下了。于是他就取出了信鸽儿。这种信鸽儿是当时有钱人的通讯工具，体格小巧，形态优美，毛色光泽，行动敏锐，方向性好，就好象现在的“爱立信”手机一样。小魏公公写了一封奏章给皇上，让信鸽带走了。<br />
　　奏章是这么写的：吾皇万岁万万岁，皇后也万岁。<br />
　　今有江南东林党人，蔑视朝廷，叛上作乱，图谋不轨，反形大现。<br />
　　吾皇圣明，小魏窃以为速当发兵剿之，此实保江山，卫社稷之圣举也。<br />
　　臣等不才，为贼所困，饿死是小，失节是大，定当牢记吾皇关怀教导，坚守阵地，决不屈服！为国捐躯，肝脑涂地，死而后已，何其荣耀！<br />
　　臣小魏跪书这封信发出去两天，学生们不但没走，反而越来越多，不少人听说这边儿野营，都跑来凑趣。他们又吃又喝，又唱又叫，还集体在墙根儿撒尿，看来他们是想把墙冲塌。小魏公公识破其计，就让人趁他们撒尿时，往外撒辣椒粉和辣椒油，这样不少学生被辣得龟头血肿，小便失禁。但是这也不是长久之计，辣椒制品储备有限，很快就撒光了。于是学生们更加猖獗地往墙角撒尿。这不由让小魏公公忧心忡忡。<br />
　　在第三天上，皇上的回旨终于到了，大意是已派锦衣卫骑兵队从京城出发，尔等须以国家大体为重，咬牙坚持，且须锉锉反贼锐气，朕自当念汝等忠心云云。小魏公公接到旨意之后，略微放了一点儿心，但是还是很忧虑：锦衣卫要从京城赶到这儿，得有多少日子呀？半年不到，全都饿死啦。因为锦衣卫行军的确很让人不信任，他们专职是在京城里抓人的，在城里，他们踩着滑板儿或者旱冰鞋，走街串巷的很方便，但是野外行军很不在行，他们骑术不精，往往只求在马上坐稳，这样就会产生信马由缰的效果，方向不能控制，队形七零八落不说，很可能跑到陕西，湖南之类的地方再绕回来；而且骑兵在山地跋涉不便，在平原马驼着人，在山地就得人驼着马了，在体重上，人无疑要吃亏。<br />
　　而且小魏公公看到学生们的样子，也觉得他们太不象话。他们这副懒懒散散，皮皮塌塌的情形，哪里像个闹学潮的样子？等到锦衣卫来了，看到这些学生，也许会对他说：人家这分明是在野营嘛，你好大喜功，爱出风头，小题大作，无非是在捞政治资本而已。于是小魏公公让人对学生们喊：你们哪像在闹学潮？你们头上也没绑红绳儿，也没贴大字报，也不绝食，这不合规矩，快正经八百地和我们闹。学生们则不屑地哄叫：傻×，累不累呀？然后纷纷去墙角撒尿。院墙经过多日冲刷，已经尿迹斑斑了，尿味儿招来了好多苍蝇，学生们就退远了一点儿，野营是需要干净的环境的，大家都是文明人，要讲卫生。<br />
　　小魏公公气得不得了，他想起皇上说要杀纱反贼的锐气，于是就想起办法来。锉敌锐气的方法，莫过于奸敌女人，于是小魏公公就在小倩身上打主意。应该强奸这个小丫头，让她知道捣乱的苦头，也别让外面儿那些小子太威风了。<br />
　　但是他这种构思在这个院子里，不具可行性。院子里都是太监，没有一个具备强奸的能力。这种时候，恐怕也只能赶着鸭子上架了。<br />
　　小魏公公决定亲自执行这个任务。<br />
　　小倩被太监们捉起来之后，捆到了二楼的一个小房间里。太监们本来想把她用锁链儿锁到墙上去，但是这样儿必须在墙上凿几个洞，是一件体力活儿，而且还怕她用头在墙上乱撞来寻死，这会影响隔壁人的休息。于是他们把她捆到了床上。手捆在床头，脚捆在床尾，这倒有点儿预备接受强奸的样儿。<br />
　　小倩在这个床上躺了两天，她一喊：饿啦！饿啦！就有人来用小瓶儿喂她点儿豆浆或者粥。她一喊：上厕所！上厕所！就有人来把她解下来，押着她去上厕所，然后再把她押回来捆上。她一喊：吃话梅吃话梅！就有人来对她说：对不起，没话梅。她会说：让外面扔进来，你们不准吃。小倩听到外面乱哄哄的，又唱又叫，就知道学生们在外面野营呢。太监们就对外面喊：小倩姑娘要吃话梅！外面就会扔进一袋话梅来，太监们检查过里面，确定没有刀片儿之类的玩意，才送给她吃。太监们对零食没什么欲望。（大家也可以推断：零食欲也是睾丸分泌所造成的。这当然不科学，最爱吃零食的还是小女孩儿。这种推断要是成立的话，那么又可以推出，小女孩儿长睾丸，到了更年期就缩了。窥阴癖可以证明：这种推论与事实矛盾。故推出矛盾。故原命题不成立。故零食欲并非睾丸分泌所造成的。这就叫反证法。）小倩吃了话梅，就会把核儿四处乱吐，太监们就纷纷手持痰盂，练习在皇宫里接痰的技术，东奔西跑，鱼跃扑倒，总能把核儿接到痰盂里。<br />
　　这样小倩就不闷了，每天都这么玩儿，直到小魏公公要来强奸她。<br />
　　关于小魏公公，我们知道，他是这群太监的头儿，也是皇宫里职位很高的一个太监，他是皇上的红人儿，前途无量。他长得瘦长白嫩，没有胡子也没有喉结，说话细声细气，行事机灵敏锐，是太监里的杰出代表。他这么个人，怎么可能强奸呢？他根本办不了这事儿。但是形式所迫，他还是决定为太监所不能为，知其不能而为之。他来到小倩的房里，对别的太监一挥手，说：出去。然后就转向小倩，作淫荡状说：小姑娘，陪大爷玩玩吧。<br />
　　玩什么？小倩一纳闷，有什么好玩儿的？我吐核你接行吗？<br />
　　不玩那个，小魏公公说，我是大总管，不用端痰盂儿。玩儿强奸吧。<br />
　　去你妈的吧，开玩笑。小倩格格地笑起来，就凭你，拿什么强奸？<br />
　　没有也得玩儿。真干就不用玩儿了。小魏公公说，然后就走过去，坐到床头，摸摸小倩的腿，又摸摸小倩的胳膊，还摸摸小倩的耳朵。<br />
　　干得专心致志，倍儿投入倍儿郑重倍儿有激情。<br />
　　叫唤两声吧。小魏公公对小倩说，配合一下。他手都酸了。<br />
　　这他妈叫强奸嘛，跟按摩似的。小倩说。她还挺受用。<br />
　　不行，你叫，不叫就格技你，让你叫。小魏公公就用手格技小倩的肋下，小倩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小魏公公有点儿觉得不对劲儿，这不是强奸的声儿呀。<br />
　　还好小倩也受不了了，她说：好好，我叫我叫，你别格技了。你说吧，怎么叫？<br />
　　小魏公公就教她：别别别这样。<br />
　　小倩就使劲儿喊：别别别这样。<br />
　　难道你就没有姐妹吗？<br />
　　你不是人你是禽兽！<br />
　　OK，OK，效果还行，小魏公公说，谢谢合作，明儿还来啊。<br />
　　然后小魏公公就叫人打出这样的横幅标语：已强奸叛女聂小倩一次。<br />
　　学生们看到这横幅都纳了一闷儿，他们愣了一会神儿，互相看看，就爆发出了一场冲天大笑。他们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在地下捂着肚子直打滚儿。装丫挺也没这么装的呀，这傻×。<br />
　　他们一块儿又对院里喊：想什么呢，傻×！<br />
　　小魏公公听到外面的叫喊很是气愤：这些反贼，还是这么嚣张。<br />
　　不行，还是杀杀他们的锐气。于是第二天，小魏公公又去了小倩屋里，重复了一遍昨天的游戏，然后又在外面挂了这样的横幅：又强奸叛女聂小倩一次。<br />
　　这次同样受到了学生的嘲笑。他只能再重复这样的游戏。这么下去，小魏公公简直要变成职业强奸犯了。小倩每天被迫与小魏公公玩儿这个游戏，一点儿新花样都没有，她都玩儿腻歪了。她对小魏公公说：天天不重样儿，你烦不烦？真他妈腻歪。<br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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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小倩（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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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3 Mar 2008 12:10:59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经典网络小说]]></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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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作者：格蹄客阳明/2000年
　　小倩
　　　　　　　　　　　　　　　　　
　　　　　　　　　　　　　　　　　
　　写在篇前：当我们迷恋于经典和传奇之时，我们会不会感慨它呢；当我们...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格蹄客阳明/2000年</p>
<p>　　小倩<br />
　　　　　　　　　　　　　　　　　<br />
　　　　　　　　　　　　　　　　　<br />
　　<em>写在篇前：当我们迷恋于经典和传奇之时，我们会不会感慨它呢；当我们感慨于经典和传奇之时，我们会不会嘲弄它呢；当我们嘲弄经典和传奇之时，我们会不会反思于它呢；当我们反思于经典和传奇之时，我们会不会迷恋于它呢。</em><br />
　　　　　　　　　　　　　　　　　</p>
<p><span id="more-194"></span>　　　　　　　　　　　　　　　　　<br />
　　<strong>一</strong><br />
　　　　　　　　　　　　　　　　　<br />
　　在这个故事的开头，读者大约都会想到时间问题：这是一个什么时候的事情呢？就算读者比较宽容，忽略过去，作为作者也有考虑这个问题的责任。但是这的确很让人头疼，因为历史环境这玩意儿的确是一个框框儿，它对于行文的轻灵飘忽有着扼杀作用。而且治史的人对于这些东西极为敏感，假如我在一个开头里写道：话说××年间……<br />
　　马上就会有一个严谨的学者蹦出来指正我说：不对不对，××年间关中大旱，饥民易子相食，这在《通鉴》里写得清清楚楚，真么可能发生这种小资情调的事儿呢？你犯了这么个业余的错误，可见你治史不严，亏你还是搞文史的呢，这个学期的古代史成绩，我要给你掂量掂量。这些人都是我的老师，碰到这种事儿，我就傻了啦。我的古代史，古代汉语成绩都悬悬乎乎，再加上体育没成绩，如果给先生们留下一个这种坏印象，我还混不混了？所以时间问题就很难敲定。但是没有办法，讲故事没时间，等于上厕所没带手纸，是一件很没边儿的事。<br />
　　我只能告诉大家：这个故事是个古装戏，不是上古，没什么人蓬头乱发衣不蔽体；也不是清朝，没人长袍马褂口称“奴才”。大约是宋明的时候吧，比较浪荡的人大都白衣飘飘，这点儿很和我胃口。<br />
　　如果时间模糊了，相应地地点也大可不必很清晰，可能是江南的某个庄子，抑或小镇。这些地方在我的印象里，总是和闲散文人有联系，大家可以在这里喝一些米酒，吟两首打油诗，跑到秦淮河边儿上嫖嫖妓，总之就是这么一种样子。<br />
　　那么故事就这么开头了：在一个雾气朦胧的早晨，小倩从床上爬起来，她像很多女孩子一样，听了一会儿窗外的鸟叫，然后揉揉惺松睡眼，伸了一个懒腰，起床了。小倩披上一件薄如蝉翼，质地轻柔的纱衣，又把腰带松松垮垮地打了个节，对着镜子挽了两下头发，又研究了一下自己的脸色。在这个时候，小倩的脸色大多会呈现一种类似于桃儿的颜色，白腻腻，粉扑扑，两颊红艳艳。这种脸色让小倩很是满意，但是她还是往细微处研究了一下，看看额头上有没有长青春痘儿，看看鼻子上有没有小小的黑头儿。女孩子研究自己脸上的微小瑕疵时，可能和她学的是什么专业有关：如果她是学数学的，会对此无穷小量忽略不计；如果是学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她就会认为这是客观实在，不可逃避。可是小倩不是学数学的，也不是学马哲的，她会有什么态度呢？还好小倩有点儿近视眼，她没有看清楚，她只是对自己的颜面履行一个看的义务，究竟看不看得到什么，她就不管了。这样也就无所谓态度不态度。于是小倩离开了自己的卧房，来到阳台上。她对着微系的阳光以及淡淡的雾气再次伸了一个懒腰。她这次伸得略微有点儿夸张，上半身大幅度地后倾，在金色晨光的照耀之下，好像一个光泽流动的小小拱桥。小倩觉得肢体能够灵活无碍了，就回复原状，对楼下院子叫道：芦苇，芦苇。<br />
　　芦苇是她家里的丫环，小倩每个早晨都要这么叫芦苇，让她上来为自己梳头。但是每次都叫不到芦苇，反而叫来了她的娘。<br />
　　这次不出所料，小倩叫了两声，就叫来了自己的娘。小倩的母亲是那个时候的一个女高音歌唱家。众所周知，当时没有什么练声的科学方法，也没有什么音乐学院，女高音歌唱家全出自自学成材。小倩的母亲就是这么个自学成材的歌唱家。她的成功得益于每天早上对小倩进行的咏叹调式练声，内容大致如下：我要去叉麻将，中午不回来。<br />
　　你老实在家呆着，不准瞎胡闹。<br />
　　如果你欺负我的猫，不给你买话梅。<br />
　　如果你乱翻我的胭脂箱，不给你买杨梅。<br />
　　如果你去茶馆和男孩子瞎混，不给你买酸梅。<br />
　　如过你和人私奔了，别让我抓住。否则打断你的腿。<br />
　　如果你老爹要偷情，到周太太家找我。<br />
　　小倩听着他娘的花腔女高音，答应说：哎哎哎。然后就扭身进屋了。小倩的娘看到女儿不耐烦的举动，认为这是青春期的逆反心理，也就没想到“大不敬”之类的话题上去，便收声，出门。<br />
　　前面说过，小倩在叫她的丫环芦苇，是想让她为自己梳头，但是总也叫不来。因为芦苇要去倒夜壶。本来倒夜壶是很快的事，只要一出门，“哗啦”一声就泼掉了。但是芦苇把它变成了一项纷繁复杂又意味深长的工作。她先要打扮得光鲜整齐，再出门去，步行一刻钟，到河边去倒夜壶并刷洗之。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让庄上抑或小镇上各家的长工看到自己，诸如自己家的小福，周家小忠，王家小顺等等，有时候为了照顾赶大车的小财，她还要多绕一点儿路。<br />
　　由于以上原因，小倩总是在清晨时分叫不到芦苇，于是她就只能自己完成梳头的工作。她从阳台下来之后，就坐在梳妆台前，叼着梳子，把自己的头发摆弄来摆弄去。用到梳子的时候，就把它从嘴上拿下来，这样可以腾出嘴来吃一颗话梅或杨梅或酸梅。由于她自己梳头比较费劲，而且她又经常不满意自己的即成发式，需要拆开重来，她的梳头过程显得漫长又重复，当她终于弄出一个满意的发型时，已经吃出一大堆话梅或杨梅或酸梅的核来了。于是小倩在梳好头之后，就把这些核收起来，到门口去伏击芦苇。<br />
　　她通常是躲到自己房门后面，听到芦苇上楼来，就跳出来，叫道：别动，看镖！然后一扬手，一大把核儿就飞将出去。这样芦苇就必须站在楼梯之上，经受小倩的霰弹袭击。她地处不利，又手持夜壶，无从躲闪，就只得缩头缩脑地受之，有很多核儿从芦苇的脑袋上反弹到夜壶里，叮叮咚咚，颇有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感。小倩打完还要声讨：好个小蹄子，跑到哪里疯去了。<br />
　　芦苇由于早上例行的自我展示，每每会受到这样的核攻击。之后小倩还会让她把核儿都拣起来，拿上弹弓，到院子里面去伏击母亲喂养的西洋猫。这样芦苇就从一个受害者转而成为一个帮凶了。<br />
　　小倩和芦苇来到院子里，她拿起弹弓，从芦苇那要来一个核装上，嘴里叫：喵喵喵。一会儿就会看到那只叫锦毛儿的西洋猫从屋里窜出来，小倩看得真切，便一弹飞出。不管此弹中的与否，该猫都会抱头鼠窜。小倩就追击之，同时要求芦苇保证弹药补给：快点儿，拿核来！<br />
　　这么打下去，日久功成，小倩经常会一弹就正中锦毛儿的脑锛儿上。<br />
　　锦毛儿是一只出身名门的猫，它的亲戚们也许会在路易十四的床上大发淫威，或在埃及艳后克里奥佩屈拉的玉腿旁虚张声势，但是在小倩手里受到这样的虐待。它刚抱来时是又肥又胖，油光锃亮的，几经荼毒，变得毛秃腿儿细，萎靡不堪了。小倩的母亲很感奇怪，说：才两个月，怎么成这样儿了。小倩的父亲大约是个知识分子，他说：淮南为桔，淮北为枳嘛。就是说西洋猫在中国就会水土不服，势必蔫儿掉，之蔫儿到和中国土猫一样猥琐为止。这本来是很有道理的，包含了内因外因关系的问题，符合唯物辩证法。但是小倩的娘又观察到周家的猫就没有为枳，自然而然，她怀疑小倩欺压了锦毛儿。于是她在清晨咏叹调里加了这么一条：如果你欺负我的猫，不给你买话梅。<br />
　　但是这种威胁是苍白的，小倩会以更实质的话反威胁她娘：好，你不给我买话梅，我去告诉我爹，你把风钗输掉啦，你把项链输掉啦，你把钻戒输掉啦。小倩的娘就会绥靖：好好好好，给你买话梅，你也可以打锦毛儿，但是要用非杀伤性武器，不能用砖头砸，绳子勒，菜刀砍。小倩的娘并不怕小倩她爹说自己败家，而是怕她爹说：你牌真臭。就像为艺术而艺术，为哲学而哲学一样，小倩她娘是为打牌而打牌，输几样小玩意儿不怕，只怕别人嘲笑自己牌臭。<br />
　　前面说过，小倩的父亲是个知识分子。知识分子这个名头不是轻易就能冒充的，你得说出你是那个学校毕业的，你的博士生导师是谁，你在哪个学术刊物第几期发了哪些东西才行。小倩的父亲的确是个知识分子，他可能是东林书院化学系毕业的，还拿了管理系的文凭。老聂先生，他是个开妓院的，他在这个庄子抑或镇上，开办了一家闻名遐迩的妓院。你可以叫它“翠花楼”，也可以叫它“怡春院”。由于他是个知识分子，他把这个妓院办得很有文化意味，这个妓院，不是一般的妓院，简直是个妓女学院。所以你不能再管它叫“翠花楼”或“怡春院”。他把这个妓院办得井井有条：“有凤来仪”里是接待远客的，“潇湘院”里全是湖南妓女，“怡红院”里全是娈童，接待同性恋的，诸如此类，各司其职，错落有致。他还在妓院里实行导师制，资深妓女可以留院任教，成为“妈妈”，带一批研究生，协助管理。<br />
　　由于他是化学系的，他可以发挥专业所长，从海南买来橡胶，和鱼鳔松香一起熬，做成避孕套，他还研制了各种壮阳药，每个客人来了，他都要奉送一个小包，里面装着避孕套一只与壮阳药若干，还拍拍人家的肩膀：加把劲儿啊！随着他的妓院生意越做越大，社会地位也就高了起来，他兼任了母校东林书院的客座教授，把妓女学院也改成了东林书院的分院，每年给书院交一笔钱。<br />
　　那么小倩本人，她也是从妓院附小升入妓院附中，又从妓院附中准备考入妓女学院了。但是小倩这个小坏蛋，她对升学压力根本不担心，她还是在每天打打闹闹，搞恶作剧，真让她爹老聂头疼。妓女学院这个大摊子，人际关系很复杂，你是校长，给小倩一些照顾，把她特招进来，那别的妈妈，乌龟的孩子呢？大家就会说：看，老聂这个王八蛋，假公济私。老聂为人正直，畏人言语，很怕属下这么说自己，所以他就从严要求小倩：小倩，《素女经》背完了没有？<br />
　　小倩，《金瓶梅》看完了没有？<br />
　　但是小倩一点儿也体谅不到父亲的苦心，真让他头疼。<br />
　　小倩这天早晨本来应该在家里背《天地大交欢赋》的，但是这玩意太难了，一点儿也不通俗，她根本就看不进去。于是她伏击了丫环芦苇和西洋猫锦毛儿，就从墙上翻出去了。<br />
　　小倩在庄子上溜达了一会儿，觉得没什么劲，便像往常一样，向茶馆跑去了。这个庄子抑或小镇上有一个茶馆儿，茶馆儿里没有老头儿，反而盘踞了一批小青年。因为老头儿都到当铺，绸布店，首饰店上班儿去了，小青年儿在书院念书，大部分都逃课，跑到茶馆来玩。<br />
　　这些男孩儿里有各种人，有诗人，乐手，画家，旅行家，他们都是小倩的哥们儿，他们请小倩喝茶吃话梅，小倩就把家里的优惠券拿出来，让他们到妓院去白嫖。<br />
　　小倩顺着小河走，来到桥边，看到了一个奇怪的家伙。这是一个落拓的中年人，他是儒生打扮，穿着油渍麻花的长衫，系着破烂不堪的方巾，两眼浑浊，胡子拉碴，背着一个旧书箱，书箱让虫子蛀了好多眼儿，都快散架了。这个中年人站在桥上，呆了吧叽地瞪着小倩，嘴唇颤抖，似是念念有词。小倩觉得这个家伙可真逗，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样的人。她又发觉他愣头愣脑地看着自个儿，她跑上桥去，对中年人说：大叔，你是从外地来的吧？<br />
　　是，是。中年儒生的眼眶湿润，胡子哆嗦，都带出了哭腔。真他妈没种，大男人，见个小姑娘就要哇哇哭，成什么样子？<br />
　　小倩看着中年儒生的倒霉样儿，觉得他就象该了人家三吊钱一样，这个土包子。别的外地人来这儿，都是卖油条，卖馄饨，或者当民工，保姆的，这个家伙怎么背了一箱子书呢？可能他是个流浪的自由撰稿人吧。小倩萌发了一个跟他开个玩笑的兴致。她说：大叔，你刚来这儿，不知道这儿的风俗吧，我们这儿这条河很有意思的，你到桥边上，往下仔细看就知道了。<br />
　　中年儒生说，哎，哎，就颤颤巍巍地走到桥边，手扶着栏杆儿，往下呆呆看，好像在看很远的什么玩意儿一样。<br />
　　小倩就趁机快步走上去，一手探进中年儒生的大腿根哪儿，一手按住他的腰，使足了全身的劲儿一掀——嘿——就把那家伙给掀河里去了。<br />
　　中年儒生掉到水里，上下乱扑，好象一只瘦骨嶙峋的落水狗一样，他呛了好几口水，胡子头发湿成一片，书箱也不知怎么打开了，掉出一幅画儿来，他一边紧紧抓住那画儿，一边大声叫着：小倩！小倩！<br />
　　小倩成功地耍了这个老外地一道，欢欣喜悦地跑开，一边跑，一边格格笑，好象一支高兴的鸟儿。她听到中年儒生的叫喊，有了一点儿奇怪：那家伙怎么知道我的名字？<br />
　　但是小倩也没有多想，你知道干完恶作剧后逃跑时的喜悦心情么？<br />
　　哪顾得了那许多。小倩明知道那个大老冒儿不会追上来，还是不去管住自己的脚，信马由缰地跑了好半天，到了街上才停下。<br />
　　这个早晨，有了这么好的一个开局，小倩的心情真是好。她跑到茶馆门口，“嘭”地一脚就把门给踹开了。茶馆的小伙计立刻就迎上来：小倩姑娘来啦，唐少爷柳少爷他们都在这儿呐。<br />
　　废什么话。唐少爷柳少爷天天都在这儿，那天上过书院？不过小倩心情特别好，就没想起骂这个小厮几句。小倩坐到了唐少爷柳少爷的桌儿，拍着桌子叫：话梅话梅！菊花菊花！<br />
　　唐少爷柳少爷也跟着拍着桌子为小倩叫唤：话梅话梅！菊花菊花！<br />
　　伙计就麻利儿地给小倩端上话梅，沏上菊花茶来。<br />
　　这里大家都会问：唐少爷是谁？柳少爷是谁？其实他们两个家伙，不说也罢，唐少爷和柳少爷都是这个庄子上抑或小镇上的浪荡子。唐少爷叫唐白虎，是东林书院美术系的；柳少爷叫柳一变，是东林书院中文系的。现在我的那些学工的朋友经常对我抱怨：学工真他妈苦，那帮傻×都上通宵自习，我都快熬阳萎啦。我会安慰他们：别灰心，为了事业，年轻的时候累点也罢了。你阳萎了我替你顶住你女朋友。<br />
　　那时候也是这样。小倩她爹是学化学的，三十多岁的时候就开始秃顶了，现在脑袋上没几根毛了。还好他会配壮阳药，不怕阳萎，要不小倩是哪儿来的？然而学文的就很闲散，唐白虎和柳一变他们每天准时来茶馆集合，从来不去书院，期末的时候，唐白虎交上一幅画儿，柳一变交上一首词，就能过了。比我现在还爽。我还要背古代史古代汉语，都已经琢磨人家的女朋友了，他们不得性病还真是冤枉了。<br />
　　唐白虎和柳一变叫唤完，又互相说：干。就干了一杯米酒。然后转向小倩。唐白虎说：小倩，嘛事那么美呀？<br />
　　小倩就手舞足蹈地白话，他们听明白了她早上的作为后一拍桌子，翘起大拇哥，柳一变说：你可真哏儿！<br />
　　这时候大家又会认为，原来唐柳二人是天津人。其实误矣。这唐柳二人，穷极无聊，特别喜欢学外地的方言，这两天茶馆里来了两个说相声的，他们听了好多遍，才学了那么一点天津味儿。<br />
　　小倩来之前，他们正在一块研究天津话，不会说了就把俩说相声的叫过来：拿什么什么，说十遍。<br />
　　于是说相声的就一块摇头晃脑地说，好象俩大鹦鹉：你可真哏儿真哏儿真哏儿——十遍。<br />
　　嘛事这么美这么美这么美——十遍。<br />
　　听不够，少爷还会拍桌子：往回倒，重放重放。不想听哪句，少爷也会拍桌子：这段不听，快进快进。折腾半天折腾够了，唐白虎一挥袖子：去去去，领俩大子儿去。<br />
　　他们学够了天津话，又跟小倩开始打牌，打捉黑枪，俩少爷都是老牌油子，所以小倩老输，输了就得钻桌子，小倩不钻，让唐柳二少爷替她钻，哪有赢牌的钻桌子的？真是六月天儿下雪了。俩少爷就会再把俩说相声的叫来，让他们钻桌子，小倩不是黑枪输牌，钻一圈儿；小倩是黑枪输牌，钻两圈儿。俩说相声的钻来钻去，好象俩大肉虫子。钻了半天也没劲，柳一变一挥袖子去去去，领俩大子儿去。<br />
　　他们玩儿够了牌，又琢磨别的消遣方式。但是什么消遣方式都得有劳俩说相声的受虐一下。最后仨人都觉得没劲了。俩说相声的还挺高兴，挣了好几十个大子儿了。<br />
　　现在这三个小青年儿正坐在椅子上，胳膊肘架在膝盖上，脑袋撑在手上，好象三个思想者。想的不是人生哲学，想的是找点儿什么有劲的事儿干。他们这么想了一会儿，小倩忽然昂起头来，“啪”地打了个响指，唐柳二人立刻也直起来，瞪着小倩。<br />
　　小倩容光焕发地说：咱们办个乐队吧！<br />
　　俩少爷立刻叫好：嘿嘿嘿，真有劲。然后他们又趴到桌上，研究怎么办。但是在音乐风格上，他们出现了分歧，柳一变倾向于重金属，唐白虎倾向于朋克。他们俩象两只发了情的鸡，脑袋顶到一块儿，叽叽喳喳叫唤个不休。柳一变说玩朋克必须梳鸡冠头，那不美观；唐白虎说玩重金属必须光着膀子穿皮夹克一脖子铁链儿，容易引发皮炎与颈椎错位。最后小倩揪住俩少爷的脖领子，往里一拽，俩少爷脸凑得太近，不由得打了个锛儿，就闭嘴了。小倩一锤定音地说：不玩重金属也不玩朋克，嗓子受不了还老得砸东西太费劲儿，玩民谣吧，民谣挺有劲的。<br />
　　于是音乐风格就这么定下来了，他们仨又合计了半天，最后定下乐队的名字，就叫披头士。有典可出，屈原《涉江》：披发行吟。晋元籍嵇康披发作歌。唐柳二人认为极好，齐声高叫：披发行淫！披发行淫！<br />
　　大家又分工，小倩当主唱，柳一变当琵琶手，唐白虎当古筝手，俩说相声的打快板还得伴唱，每天多领俩大子儿。<br />
　　柳一变拿出好多旧作来，诸如《八声甘州》，《雨霖铃》之类。<br />
　　唐白虎在茶馆里的戏台子上搭了好多幕景，又画了好多画，真是个出色的美工。一切准备停当，大家快要开演了。他们让店伙计和俩说相声的到门口去吆喝：看披头士的演唱会啦啊！俩大子儿！谁进来看，就给他俩大子儿。<br />
　　这种吆喝真招人，一会儿茶馆就坐满了，差不多都是东林书院的文科生，都没事儿，有俩大子儿还听戏，总比穷转悠强。<br />
　　小倩他们就上场了，他们都披头散发，俩说相声的是光头，只好让他们光着。小倩坐在一个高椅子上，放开喉咙唱：昨夜饮酒过度，误入东林深处，呕吐，呕吐，惊起男女无数。<br />
　　唐柳二人卖力弹奏，轮流来段SOLO，俩说相声的按天津快书的点儿打快板，还得不时伸直了脖子应和一句：呕呕呕惊起男女无数。<br />
　　大家拼命拍手叫好，还有人打口哨儿，有人举着蜡烛当明火儿晃悠。<br />
　　小倩真是高兴。今天的确不错，作弄人无往不利，还发现了自己的音乐天才，不久就能出名儿啦。她小脸儿红扑扑的，在台上跳来跳去，鼓动众人：嘿嘿嘿！嘿嘿嘿！<br />
　　俩说相声的就得跟着她的拍子走：当当当——当啷——当当当，当当当——当啷——当当当。<br />
　　然而就在这个热火朝天的时刻，人群里忽然闯进来一个人，小倩在台上看得真切，正是早上让她掀到河里的那个中年儒生，他一身的泥迹，长衫还没干透，贴在身上，构成了沙皮狗的效果，头上还夹杂着两根儿水草，书箱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手里攥着一幅湿了吧叽的画儿，叫喊着冲过来，满脸是泪，气喘如牛。他挤到台边儿，抓住小倩的袖子，几乎泣不成声地叫着，叫的时候涕泗横流，鼻孔里吹出了鼻涕泡儿：小倩！小倩！我是采臣啊！<br />
　　这个时候大家都惊呆了，乐声戛然而止，小倩袖子被抓，更是不知所措，连挣都忘了挣脱了。大家木然地看着这个中年人和小倩，唐柳二少爷对视了一会儿，终于爆发出尖锐的叫喊：打丫的！<br />
　　众人这才醒过味儿来，他们怒吼着：操你大爷的老丫的，居然敢调戏我们小倩！<br />
　　唐柳二少爷带头从台上飞腿，将那个自称采臣的中年儒生踹翻在地。观众们一拥而上，霎时间千万只拳头擂到那老头儿身上，千万只脚几乎将他踩成一堆包饺子的肉馅儿。中年儒生没有一个部位能抬起来，因为他全身都受到了从上而下的重击。他平摊在地上，几乎象杂夯一样被打到地里去。他嘴啃着地面，所以说话含糊不清：小倩啊小倩，我是宁采臣啊，我找了你十七年了。<br />
　　呕，原来老丫的叫宁采臣，宁采臣预谋了十七年，从小倩出生的时候就开始了，就是为了今天调戏她一下。大家全明白了。你说可气不可气？真是得抽老丫的不可。大家更使劲了，一边打，一边骂：老流氓，真他妈不要脸，不是个玩意儿。<br />
　　最后打得宁采臣叫唤的劲儿都没了，只是摊在地上喘气儿，脸旁的地上，眼泪，哈喇子，鼻涕，血水流了一滩，混成一片。大家打累了，拍拍手，说：操！不准溜！我回家吃完饭歇会儿再来继续打。<br />
　　然后大家一块儿看小倩，他们觉得能为小倩卖把子劲儿，真是荣幸。唐柳二少爷已经忙着犒劳大家了：都别走都别走，一人俩大子儿！<br />
　　这个时候小倩正呆呆地看着趴在地上的宁采臣，忽然说：真他妈烦！真他妈没劲！<br />
　　就披头散发地跑出去了。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搞不清头绪。<br />
　　小倩就是这么怪，所以小倩的马屁也就特别难拍。那这事儿怎么办？<br />
　　宁采臣就白挨打了？大家就白打他了？还是唐柳二少爷机敏明事理，他们又叫起来：走走走！到鸿宾楼吃涮羊肉去！庆功宴我俩请了！去的一人俩大子儿！<br />
　　大家发一声喊，齐叫好，呼隆隆，也全走了。<br />
　　小倩跑回家去，老爹老娘正在吃饭，小倩的爹板着面孔，用一种威严的语调问：小倩，又去哪儿胡闹啦？《大交欢赋》背过没有？<br />
　　他还想说些别的，但是小倩已经自顾噔噔噔上楼去了。小倩上了楼，芦苇端着一盆水过来说：小姐，请洗脸吧。<br />
　　滚你妈的！小倩一把把盆掀翻，芦苇就湿淋淋的了，然后小倩一脚把她踹出房门，“啪”地关上门，扑倒在床上。<br />
　　小倩想要睡觉，可是怎么也睡不着，翻来覆去，她眼前仿佛全是宁采臣那血泪纵横，鼻涕起泡儿的脸，她仿佛听到他说：小倩啊小倩，我是宁采臣啊，我找了你十七年了。</p>
<p>　　&lt;b&gt;三&lt;/b&gt;<br />
　　　　　　　　　　　　　　　　　<br />
　　接下来的十年，不过是宁采臣苍老加深的十年罢了。在人的前半生里，时间就像化肥一样滋润着生机，助他成长，直到变成一种虚张声势的模样。然而在人的后半生里，时间就会像风沙或者害虫一样使他的经脉活力飞快地磨蚀残缺下去，直至一日土崩瓦解。这十年对于已过而立的宁采臣来说，有如钝刀一般将他割得血肉淋漓。对于这段时光，我本来还要冗长地铺叙下去，但是我应该为读者考虑：一个准老头子有什么好看的？他宁采臣又不是夏里逊。福特，没有一点儿越老越有劲儿的风范。而且那样儿写下去的话，故事就变成《老头历险记》了，肯定没意思。要是有人真对这段事有兴趣，我建议他去看《廊桥梦遗》好啦。<br />
　　在跳过这十年之后，发生的事情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宁采臣终于来到了这个江南的庄子抑或小镇，他来的头一天，就让小倩给掀到河里去了，并且挨了一顿暴打。还好宁采臣这么多年里已经挨过无数此暴打了，他对这种工作都有了经验啦，也就是说，练出来了。所以他在别人的眼里虽然被打成了一滩鼻涕，但是诸人走后，他又两手撑地，做了一个俯卧撑，爬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拍拍身上的土，拍得灰尘滚滚，又抹了一把脸上的各种液体，这么一抹无疑会使他的脸更显糟糕，简直是一团花了。毫无疑问，宁采臣的自我清洁是徒劳的，但是这是他多年挨打后的习惯，折中习惯从某种方面还可以说明他依然是一个读书人，并非体力劳动者。<br />
　　宁采臣的行为简直把店伙计吓了一跳，后者一直认为他被打成了半液态的玩意儿，正准备用煤灰撒到他身上，再用簸箕把他搓出去，就像人们对付拉在门前的粪便一样。而在宁采臣站起来之后，伙计都认为他不是个人了，都快成了魔鬼终结者了。所以他哇哇大叫了起来：我操我操！<br />
　　这种大叫也让宁采臣恐惧不已，他认为伙计意图把那伙儿年轻人再招回来，继续完成打烂他的工作。那可不行，计数早就过十了，他宁采臣才爬起来，不能再打了，犯规了。于是宁采臣抓起他的画，好像条脏了吧叽的狗一样，撒腿跑了。<br />
　　这么一来，伙计更加惊异了：这家伙不但能爬起来，而且还能奔走如飞，真他妈不是个人胚子。<br />
　　宁采臣从茶馆逃掉以后，到河边去，一边洗脸，一边悲伤地痛哭起来：这就是他与小倩的来世重逢么？<br />
　　但是痛哭之后，他还是毅然决然地留在了这个庄子抑或小镇。这么多年的磨难与苦等使他具备了坚强的意志，或者说变态一样的执著。<br />
　　他坚信：小倩只是没有认出他而已，他这么多年，的确模样大变了。<br />
　　然而他可以向小倩说明。当她认出自己后，一定会义无反顾地与他离开这里，厮守终身的。<br />
　　本来说宁采臣这种人，身无长物，手无缚鸡之力，又老又颓唐，不会偷也不会抢，是不能在此地谋生的。本地是个商业发达的庄子抑或小镇，什么都讲究一分钱一分货，there is no free lunch. 照理来说，他应该饿死街头。然而正是小倩的爹老聂，给他提供了一个就业机会。<br />
　　前面我们说过，老聂是一个知识分子，他是开妓院的，他开的妓院不是个一般的妓院，而是妓女学院。既然是妓女学院，老聂认为，文化水平应该高一些，如果光修专业课也就是性交的话，无疑会降低学院的综合水平。现在的教育是面向未来，力求打通的。各学科打通，不是只把处女膜打通而已。本着素质教育，综合培养的精神，老聂先生决定给妓女们开一些文化课。分文理两科，理科就开化学，由老聂亲自执鞭；文科就开古代汉语，准备从东林书院聘一个教授来。但是聘任的人选出现了问题：为了防止师生恋，做赔本买卖，浪费有限资源，首选的应该是女教授。但是现在世道变了，女知识分子都成了一水儿的女权主义者，这些站着撒尿的娘们儿，如果让她们教妓女们，妓女们没过多长时间就会对嫖客说：客官，东风吹，战鼓擂，如今床上谁怕谁；婊子须解放，妓女当自强。我们这儿的规矩是女上位。<br />
　　这种后果不堪设想。退而求其次，只能请男教授。可是现在的男教授又是清一色的无政府主义者。请他们执教，没过多久妓女们就会找老聂，要求自主择客，只接待三十以下，面目英俊，肌肉发达，阳物巨大者。这样的货色差不多又都是男妓，这么一来，鸡嫖鸭，鸭嫖鸡，到底谁给谁钱？容易产生经济纠纷。而且最需要妓女的人，妓院的最广阔市场，那些富老头子们，又会无妓可嫖。这无疑是分配不公，妓女相对过剩。<br />
　　鉴于以上考虑，老聂先生决定不清东林书院的教授了。他正在为妓女学院的师资力量而发愁。这天他到药店去采购药品，用以配制壮阳药物，看到了蜷缩在墙角的宁采臣。这个时候的宁采臣已经和乞丐分不出什么两样儿了，他三天没吃饭，浑身上下没一点儿干净的地方，好象一堆会喘气儿的垃圾。但是老聂先生注意到了他头上的儒巾，那块儿破布头儿在一堆又脏又干巴的杂毛儿中，好像遮羞布一样地飘动。<br />
　　老聂又看到了他的手里居然攥着一幅画儿，这些的确是某种文化的标记。老聂登时眼睛一亮，他走过去，问：先生是读书人吧？<br />
　　宁采臣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已经有不少日子习惯了某种畜牲的名字了。人们会站在门口，把干馒头，剩米饭向他掷去，说：老狗，快些吃，吃完快滚蛋。现在忽然有人用这种文邹邹的话来问他，他都不知所措了。<br />
　　宁采臣愣了好一会儿，才扶着墙根站起来，拱手说：恩恩。他正受着饥肠辘辘的折磨，所以声音好像两个蔫儿屁。<br />
　　宁采臣有自己的优势：看他这烂×模样儿，完全可以按非法劳工的价儿开工资，妓女也决不会看上他的。的确是拣了个便宜货。于是老聂对他说：跟我走吧。<br />
　　于是宁采臣就开始了在妓女学院的任教生涯。他就住在学院后面的柴房里，老聂为他购置了新的长袍和儒巾，他每天早晨穿戴整齐，就去上班儿了。他来到教室，走到床前——这个教室是用来讲行房体位课的，所以没有讲台——妓女们就稀稀拉拉地说：先生好。宁采臣就问：怎么就这么点儿人来呀？<br />
　　妓女们说：她们有客。<br />
　　噢，有课呀。课程重叠了，课表儿得重新排。宁采臣私下嘀咕了一句，就开始讲《论语》和《孟子》。妓女们也不好好听，选修么。<br />
　　她们轮流抄笔记，不抄的睡觉，晚上忙，太缺觉。<br />
　　宁采臣在妓女学院教书的日子，让他感到了一个文人的乐趣：一朝失势成春梦，还不如妓院之中，教几个小浪妞儿。在这种淡泊的日子里，他还是会手抚那画卷，痴迷地想：终有一天，她会认得我的。<br />
　　果然在某一天，小倩来到了宁采臣的课堂。她来到这儿，原因是老聂问她：小倩，怎么《素女经》你还背不下来。你是不是真笨呀？<br />
　　小倩说：《素女经》太难懂啦，有白话版的么？<br />
　　哪里有看白话的？这不是治学的态度，太投机取巧啦，怎么能这么对待古籍。老聂有点儿生气，他说：你给我去补习古代汉语去。<br />
　　小倩就只能拿着笔和本儿，来到宁采臣这儿。她看到宁采臣时，有那么一点儿心神不宁，宁采臣在河里扑腾时，在众人的拳脚交加之下时，曾经撕心裂肺地叫着她的名字，这多少让她觉得不安。她甚至会为这个老家伙悲伤起来，心乱如麻起来，这不是她小倩该有的心情，这不是她小倩所喜欢的心情。但是小倩还是扬了扬手，向宁采臣“嗨”<br />
　　了一声，算打了招呼，而且说：大叔，是你呀。我还以为你是个自由撰稿人呢，原来是个教书先生呀。<br />
　　宁采臣这个时候几乎要哭出来，他胸膛起伏，嘴唇发抖。妓女们猜想：这个家伙让小倩他们打怕了。<br />
　　宁采臣哆哆嗦嗦，语无伦次，好不容易才讲完了这节课。小倩的本儿上半个字儿也没记，她啪地把它合上，说：大叔，你讲得可真没劲，我劝你讲讲冯梦龙的小说儿。<br />
　　什么话，宁采臣是搞学术的，你让他讲通俗文学。我要是跟我们老师说：老师，您讲得真没劲，咱们集体阅读《射雕》吧。我们老师就会说：贼厮鸟，这次别想过了。然后用粉笔头儿给我一记弹指神通，让我亢龙有悔。<br />
　　但是宁采臣却痴痴地凝视着小倩说：小倩，你真的不认识我了么？<br />
　　我是宁采臣呀。<br />
　　认识认识，小倩说，你就是古代汉语老师宁采臣么，我听你的课，当然认识你。再提一句，你讲得真没劲。<br />
　　这时候宁采臣有了一种错位感。我讲得没劲我不在乎，关键是，你把以前的事都忘了么？<br />
　　以前的事儿啊，对不起，我知道我把你锨河里去了，那是我认为你身上太脏了，土了吧叽的，早该洗洗了。你又没钱洗泰国浴。小倩说，上次你挨打也不是我指示的啊，再说谁让你先招我的，你先扯我袖子。<br />
　　宁采臣觉得他有必要从头讲起了。他就从树经讲起了。那是一个悠远的传说，小倩听得很好奇，她说，大叔，老燕用的是独孤九剑么？<br />
　　这个时候宁采臣跑开了。小倩有点儿纳闷：跑什么，东方不败还没上场呢。这老头还爱讲故事，赶明让他讲小李飞刀。<br />
　　宁采臣再回来的时候，拿了一幅画儿。他把画儿展开，说：小倩，你看，这就是十七年前我为你画的。<br />
　　小倩定睛看画，笑了出来。原来宁采臣让小倩掀河里之后，画儿已经湿了，各种色彩混成一片。小倩说：呦，我上辈子是一大面瓜呀，你看你看，跟打了气儿似的。大叔你是抽象派的吧？<br />
　　宁采臣看着画上那个膨胀的小倩，一阵头晕眼花，这小倩前生的凭证啊，已经如同十七年前的旧梦一样模糊隐匿了。他该怎么办呢？<br />
　　他该说什么呢？宁采臣哭丧着脸说：小倩，我爱你，我等你十七年啦。<br />
　　我操！小倩吓了一跳。一爱就是十七年，从她还是小屁孩儿的时候就开始爱了。但是这么个小女孩儿听到男人对她说爱时，还是有了那么一点本能的羞涩与甜蜜，毕竟是个少女吗。<br />
　　你爱我——小倩“我操”完了换了一种语调——也该有个追我的表示呀。<br />
　　表示？还用表示？十七年的等待，让人家打得遍体鳞伤，她还让我有什么表示？宁采臣几乎跪地上了。他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巴也张得大大的，小倩都看见他的扁桃腺了。<br />
　　小倩进一步启发他说：你不就想师生恋么，这已经不流行了，现在流行男学生泡女老师。你是不是——应该给我送束花儿什么的，再约我看回戏什么的，再给我买个发带什么的呀？<br />
　　这是什么事儿？宁采臣越发分不清东西南北了。<br />
　　小倩又列举了一些“表示”，然后就像大多数初受追求的女孩儿一样，羞涩而轻盈地跑开了。<br />
　　虽然宁采臣对小倩说的毫不理解，但是他还是认为这正是他与小倩今生厮守的一种凭证式的仪式。于是他努力地去完成这些工作。<br />
　　这个老头儿，他干得简直有了点儿幽默感。他在头一天，拿着一束杂七杂八的野花塞给小倩，说：小倩，咱们走吧，终生厮守，再不分离。第二天，他拿着一张戏票给小倩，说：小倩，咱们走吧……第三天，他又拿着一个发带跟小倩说：小倩，咱们……到了第四天，他甚至扛着一个琵琶对小倩唱了一首歌：好个俏冤家，教奴心里恨又痒——这是他到茶馆里现学的——唱完之后，他又说：小倩……<br />
　　停停停。小倩打住了他，我干嘛非跟你私奔呀，这也太没边儿了吧。<br />
　　宁采臣急赤白脸地说：我花也送了戏也请了发带也买了歌儿也唱了，该干的都干了，你还想让我怎么样？<br />
　　小倩这时候想了一想，也想不出说什么好，她说：这个么——我头一次干，没经验，没经验，权当练兵了，你别当真啊。然后又跑了。<br />
　　她回家，躺到床上，吃着话梅想：这就是谈恋爱啊，挺没劲的。<br />
　　应该说现在宁采臣陷入了一种不知所措的境地，这么下去，他很可能干出上吊跳河割腕之类的事儿来。按照一般爱情悲剧，这是一系列的。然而这个时候，在这个庄子抑或小镇上，发生了一起学潮运动，它把这个程序打乱了，简直像个网上黑客的所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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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青果季节（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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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5 Feb 2008 16:27:4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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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作者：spidergirl/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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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spidergirl/2000年  </p>
<p>　　我们并肩向足球场方向走去，再往前走是片小竹林，据说是男女生悄悄谈恋爱的地方，以前我从未去过。我一边走一边预感着，这一去一定会发生些什么，但我又怎么可能抗拒，那些都是心中一直等待发生的，期盼来临的，无数次在梦中经历的。风吹得树叶“沙沙”的响，竹枝在月光下摇曳，他拉着我的手小心翼翼地走着。他的手掌宽大温暖，把我冰凉纤细的手指整个儿全握住，我喜欢这种被他掌握牵引的感觉，象一只没有方向的小船，任凭他带领我到任何地方。<br />
<span id="more-193"></span><br />
　　在一小块竹影斑驳的空地上，我们停了下来，透过晃动的竹枝，抬头可以看到一轮清冷的月，陌生的环境和身边熟悉的人使这个夜晚变得特别而兴奋。他双手扶住我纤弱的肩，眼中流露出柔柔怜爱：“这段时间我没法送你回家了，自己每天要当心点，好吗？”我点点头，心被一种柔软温暖的东西包裹着，这就是幸福吗？<br />
　　叶刚点起一支烟，不知他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火光一闪的那一瞬，我看到一张稚气褪尽而极富个性的脸，淡淡忧郁的眼神，微微上扬的嘴角略带点玩世不恭，那是一张我深爱的面孔，我生命中遇到的第一个真正的男人。<br />
　　一阵风吹过，我打了个冷战，在这四周似乎潜伏着鬼魅黑影的竹林里，因他在身边而有种绝对的安全感，那一刻，我只想靠近他。他放在肩头的手感觉到我的冰凉，于是，迟疑片刻后，毅然伸出双臂紧紧地拥我入怀，在他温暖有力的拥抱中，我显得那么柔弱而渺小。我们静静聆听着彼此的心跳，体味彼此初次相拥那紧张而兴奋的颤栗，柔软的我紧紧贴着那坚实高大的躯体，两性间身体第一次紧密接触，给肌体带来从未有过的强烈震撼，全身的灼热和心跳的狂乱让我不知所措。已经够迷乱了，他温暖的唇偏偏覆盖了下来，我惊异地发现一个坚不可摧的男人竟有那么柔软的唇，而他湿润的舌竟然挑开我不知所措的双唇，开始在我口中舔舐。慌乱了片刻之后的我，在三秒钟之内学会了接吻，用更温柔的唇吮吸他带点淡淡烟草味道的舌尖，其实怎么用得着学，这一幕早在梦中温习了千百遍。<br />
　　夜晚的风阵阵钻进我的衣服，微凉渗进我的肌肤，而他的体温和唇舌间传递的湿漉漉温柔，在我的身体里游走，让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开始溶解。那一刻，他的身体与我紧紧相贴，他的舌尖在我口中，他的一切那么真实具体地属于我，那是我几乎不敢确信的事实。长长的吻之后，我们发现彼此眼角都带着泪，是啊，时间不可能永远停滞在这最美丽的一刻，我们都知道世事在无情地变幻，很多事情不是我们可以去把握的，在未知的将来，我们还可以有这样深情相拥的一晚吗？<br />
　　至今，我保留着他舌尖淡淡烟草味道的记忆，那是我经历的最纯洁的吻，没有欲望，没有目的。后来遇到的很多男人，往往是几次约会后就直奔主题——那张永恒的床，接吻变成性爱的前奏。偶然一次，和一个男人双唇碰触的那一瞬，也许是闻到一种熟悉的淡淡烟草味道，那月夜竹林的一幕骤然闪现在眼前，放纵的欲火竟莫名黯然熄灭，被我咬伤嘴唇的男人，无奈地望着我这个不可理喻的女人，苦笑着落荒而逃。<br />
　　离高考只有一个月了，我们约定考完试后再见面，长长的一个月，我觉得自己就象一只蛰伏的虫子，辛勤地准备着，无法逃避地等待着，又惧怕地期盼着高考降临。当考完最后一科走出考场的那一瞬，我把十多年所学的课程都抛到了脑后，强迫自己记住的那些公式条款都成了一片空白。叶刚，那个在心底压了很久的名字一下子蹦了出来，那一刻唯一的念头就是想见他。<br />
　　回到家，父母询问考试情况之后，问我需要买点什么，因为这半年我除了家就是学校，几乎与世隔绝。我考虑一会儿冒出一句：“一件白裙吧。”父母很意外，因为我的衣服几乎都是深沉的黑色，而且我高考后的第一愿望竟然是一件裙子，而不是别的什么。<br />
　　听说叶刚在他父亲朋友的公司打工，我想象着他愈发成熟的样子，但见面时还是都惊奇着彼此的变化。他竟然骑了辆黑色的大摩托，那泛着银黑光泽的坐骑与他本人如此和谐相称，他关掉引擎支起脚架，象发现新大陆般盯着我，从他含笑的目光中，我看到自己一袭白裙的美丽。坐在摩托后面风驰电掣的感觉当然与自行车不同，初次体验速度的快感，让我既紧张又兴奋。好奇怪，我发现自己的很多第一次都与他有关。<br />
　　整整一个夏季，我们象成年人一般地恋爱，手牵手去逛街、看电影、吃冰淇淋，那是我所经历的最轻松快乐的时光，没有功课，没有压力，没有老师的说教，没有父母的唠叨。如水般纯净、如新芽般嫩绿的初恋在我们心中滋长着，没有世俗杂质的侵染，看得见彼此纯真而透明的心。<br />
　　接到录取通知书了，我考上了成都一所大学，在两三天的兴奋之后，我意识到了一个残酷的现实，那就是我们不得不分开了。离开学的时间越来越近，我们珍惜着每一秒的相处，很多时候，我就那样静静地靠在他的肩头，细细品味飞逝而过的每一秒中的快乐，他手中的烟一支支越燃越短，提醒着我们时间不可能停滞。临别前的吻，带了点涩涩苦味，我明白，从此要独自去面对许多事情了，距离让彼此的面孔由真实变成了心中最萦绕最牵挂的那个影子。<br />
　　大学校园让我既新鲜又好奇，一个全新的环境，没有人知道你的过去，很适合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在迎新晚会上，我穿着那件漂亮的白裙，略带羞涩地唱了支歌，在同学们的掌声中，我意识到自己崭新的生活开始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在短短的生涩之后，都慢慢熟悉了，我比以前开朗了许多，除了因为周围环境的变化，更多的是叶刚的开朗、自信以及对生活的热忱感染着我。<br />
　　大学里优秀的男孩很多，我偶尔也会在信箱里收到情书，在图书馆接到悄悄递过来的小纸条，可是一颗心已被叶刚占据得满满的，身边晃动的那些身影最终没能在脑中留下任何痕迹，与叶刚通信、打电话以及思念已成为我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br />
　　国庆节到了，有几天假期，而且国庆后是叶刚的生日，我决定悄悄回去一趟。他在电话里开玩笑地说，要我送他一份让他意外的生日礼物，这可真伤脑筋。下了车，叶刚骑着摩托来接我，他说在征得父母的同意下，他已住进了公司的单身宿舍。走进那个小房间，里面只有几件简单的家具，但却整洁有序，一尘不染，窗外晾着几件刚洗过的的衣服，那件白衬衣上洗得找不到一点污渍，他做任何事情都是那么认真。<br />
　　一个月没见了，放下行李我们便紧紧拥抱了一下，还是那熟悉的身体，熟悉的味道，在他怀中那一刻，我闭上双眼，享受着空气中弥漫的久违了的幸福。他还是那么有趣，故意仔细打量了我一下，然后用认真的口气说：“嗯，不错嘛，小女孩越长越漂亮了。”<br />
　　他饶有兴致地听我讲大学里的趣事，我也好奇地听他谈初涉社会的经历和成长，谈着谈着他忽然想起什么，说那天不仅仅是他生日，还是另一个特别的日子。我猜了很多他都说不对，后来他终于忍不住了：“你真是个小笨蛋，一年前的今天我们第一次见面，你记得吗？”<br />
　　原来这样，我回忆起初次见面时的情形，不禁笑出声来。他说：“当时班主任安排我坐你旁边，我远远看了一眼心里挺高兴，因为你的模样看上去清秀文静，可没想到那么凶巴巴的。”在他的记忆中，我当时穿着件黑色外套，脸色略显苍白，眼神迷离，独自坐在教室的最后面，象座洁白冷漠的雕塑，虽然我起初不那么友好，但他还是在第一眼之后，就感觉我有吸引他的特别之处。“哈，原来第一次见面就开始打我的主意了。”我伸手在他胸上重重给了一下。<br />
　　在点燃生日蜡烛之后，他笑嘻嘻地问我要生日礼物，我沉默了片刻，鼓起勇气，用指尖轻轻指了一下自己：“我做你的生日礼物，好吗？”这下子轮到叶刚沉默了，他一下子严肃得象个中年人，用认真的口吻说：“这样做对你不好。”我紧紧握住他的手：“我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些什么，我只想现在最真实地拥有你。”面对我们未知的将来，缥缈而深不可测，而眼前这伸手可及的幸福，又怎么忍心让它错过。他终于点点头，把我紧紧拥入怀中。该吹生日蜡烛了，虽然他从不相信什么许愿，但在吹灭蜡烛之前，他还是认真地许下个愿望，他没说愿望是什么，但我知道一定与我有关。<br />
　　蜡烛终于吹灭了，房间里升腾起缕缕青烟，我指指自己外套的钮扣：“该拆开礼物的包装了。”我看到他的双手在轻轻颤抖，呼吸也变得极不自然，几颗钮扣老半天才解开，其实我心里也很紧张，对即将发生的事心存一种恐惧。<br />
　　当我们终于最真实地面对，他那完美的浅褐色躯体呈现在我眼前，与我白皙柔软的身体看上去那么和谐，也许上天原本就是这样安排的，彼此就是传说中用发丝分开的另一半。他那熟悉的气息萦绕在我四周，肌肤间光滑而轻柔的摩擦，一种渴望又慌乱的前奏，彼此因紧张而轻颤的身体，渐渐变得热烈而交融在一起，在他温暖的怀中，我没有了恐惧，坦然等待那一刻的来临。他终于进到我身体里去，初夜的疼痛和初体验的兴奋交织在一起，他不停轻轻在我耳畔问“疼吗”，“舒服吗”，看着在我身体上努力要给我快乐的那个男人，身体里经历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冲击，世界在霎那间全变了，我已不再是从前的我，我已经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女人。掌握在手中的幸福和身体感官上的愉悦，骇浪般一波又一波向我涌来，我在这虚幻又真实、绚丽又朦胧的空间里彻底迷失了。<br />
　　第二天，我们依依不舍地道别，我发觉自己对这个男人已有一种超出血缘的依恋，在身体上、情感上彼此都占据着对方的所有，幸福是短暂而稍纵即逝的东西，但在他给我巅峰快感的那一瞬，我意识到幸福以另一种方式永存着。<br />
　　转眼入冬了，我忙于准备着一些学科的考试。一天下课后，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冬日的阳光下，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了面前，竟然是叶刚。他走过来，双手轻轻一托就把我举起来，开心地说：“哇，长胖了，好重哦。”他说急着来看我，是因为他已报名参军，体检政审都通过了，过几天就要随部队出发去青海。这太让我意外了，虽然我知道参军是他从小的志愿，但这一切来得太突然。<br />
　　我们边走边谈着，然后在图书馆外的水池边坐了下来，他说着说着面色也沉重了下来，因为我们都明白，以后的几年中，除了几次探亲假，我们没有见面的机会了。我毫无思想准备地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巨变，他只能和我呆两个小时，就必须赶回去了。天哪，这两小时的时间就象飞一样，看着时钟无情地越走越近，我忍不住靠在他怀中啜泣。他托起我的脸，用手指拭去我脸上的泪：“别难过，我又不是不回来了。”但那一刻，我分明看到他眼角的泪。好不容易得到的幸福，转眼又要离我而去，世事就是如此难测，也许命运就是如此无情，先让我们短暂体验人间情爱的美妙，然后又把我们分开，用思念来加深爱的刻骨铭心。他坚持不让我去车站送他，我明白，他怕我承受不了看他绝尘而去后独自回来的伤感。<br />
　　终于是分别的时候了，我看着他一步步向校门走去，脚步沉重而迟疑，我知道他想再回头看看我，也知道他还有很多话想对我说，可他是男人，必须以坚毅而无畏的姿态去面对生活，所以他不可以流泪，不可以回头。终于，他的背影从我的视线彻底消失，我的泪水夺眶而出，那个给我生命中最美丽东西的男孩，要以他十九岁的身躯去独自承受艰辛而未知的命运了。<br />
　　叶刚终于走了，我无奈而伤感地等待着他的音讯，整整一个月了，我终于收到一封盖着红三角的“义务兵免费信件”，里面还有一张他的照片。他所在的兵站位于青海的阿尼玛卿山脚，山脉的海拔最高处近6300米，山顶上终年积雪，而半山上寸草不生，全是灰灰的岩石，他们兵站的任务就是保障几百公里的通讯线路畅通。我知道那里很艰苦，交通极不方便，这封信寄了半个多月才收到，但他在信中说一切都很好，还让我看照片上他身后的风景多美。那里的日照太强，我几乎看不清照片上他帽檐下的脸，不过，他穿上绿军装的确很好看，身后是雄伟连绵的阿尼玛卿山，他那样微笑着站在阳光下，和那座大山一样坚毅地挺立着。<br />
　　我可以想象他艰苦而枯燥的生活，一周至少给他写一封信，虽然知道半个月后他才能收到，但我记得他说过，等待我的信是个幸福的过程，有希望就值得去等待。我攒下了所有零花钱，为了能在他当值的时候给他打电话，电话那头的信号总是不太好，可是能听到他的声音，便是一种安慰吧。<br />
　　春节到了，那是叶刚第一次没有在家里过年，除夕那天打电话过去，从叶刚快乐的声音里，我听出一种淡淡忧伤。是啊，我无法想象他承受的一切，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他信心和等待。<br />
　　四月，成都早已春光明媚。一天，我依照我们约定好的时间给他打电话，接电话的却是他战友，他告诉我：叶刚和其他战友在执行一次线路抢修任务时遇到了暴风雪，大家走散了，叶刚至今还没有回来。<br />
　　我一下子愣在那里，窗外是明媚的春天，“暴风雨”这个词显得多么突兀。虽然很担心，但我觉得他应该能回去的，因为他那么聪明而坚强。从那天起，我天天打电话过去，回答的却都是同一句话：还没找到人。我的心情一天比一天慌乱，最后一次打过去时，他的战友遗憾地说着：“恐怕是回不来了，这种情况这里每年都有，他都十天还没回来，部队已准备给他家里寄死亡通知单了。”<br />
　　我眼前一黑，怎么可能！我不相信刚才听到的每一个字！整整一天，我怔怔坐在那里，耳边回荡着那句话。那样健康鲜活的生命怎么会和死亡联系在一起，那么一个开朗、自信、对生活充满热忱憧憬的人，难道就这样从这个世界彻底消失了？一种恐惧抓住我的心，在这四月的春天，我只感到一种刺骨深寒。等待是种噬咬躯体的虫子，我害怕这种绝望的等待，于是，心里开始酝酿一个疯狂而不顾后果的举动。我向老师请了一周假，简单收拾了几件冬装，匆匆登上了去青海的火车。我看过地图，从成都经马尔康，走公路去兵站附近那个叫玛沁的地方更近，可我担心到了马尔康找不到去玛沁的车，所以只有坐火车先到西宁再做打算。<br />
　　在那肮脏拥挤的列车上，我紧紧抱着自己的行李，蜷在两节车厢接头处的角落里。四周散发着霉烂又恶心的气味，我嚼着难以下咽的食物，深埋着头，避开那些面目可疑的人，一分一秒在漫长的旅途中煎熬着。经过一天一夜近三十小时的旅途，我终于到了西宁，随即又立刻登上了去玛沁的汽车，又经过十多个小时的颠簸，我终于到达了位于阿尼玛卿山脉下的玛沁。汽车离开西宁走了一半时就开始爬坡，我隐隐觉得呼吸困难，胸口发闷，我知道这是高山反应，越往前走这种感觉便越强烈。下了车，我已经双腿发软，全身无力，当地的气温很低，我赶紧穿上厚厚的冬装。<br />
　　终于快到叶刚所在的部队了，我打听了一下，兵站离玛沁只有几十公里，只要翻过一个小山头就到了。但是，我问过所有的客车、货车都没有去那个方向的，我一路艰辛来到这里，只隔几十公里却过不去，我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正在焦急失措的时候，听说一群台湾来的摄影爱好者要去阿尼玛卿山采风，我便搭上了他们的车。<br />
　　一路上，他们都用友好而好奇的眼光看着我，因为我只有简单的行李，没有照相机，没买当地的土特产，更没有欣赏窗外的异域风景，他们不明白我这样文弱的女孩子跑到这里来干什么。<br />
　　汽车在盘山公路上艰难地爬行着，大山静默而庄严地注视着我们，必须要仰头才能看到那泛着银光的山顶，在大山的脚下，我们的汽车渺小得象只蚂蚁。那一刻，我震撼了，的确象叶刚说的那样，这里是很美，在神秘难测的群山峻岭之中，可以找到生命中最本质的东西。<br />
　　虽然第一次来这里，但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看过叶刚信中的描述，更因为这是他生活一年多的地方。想到他，心里充满悲伤，不知道到了兵站，会有什么样的结局在等待着我，但还是心存一丝希望，说不定他已经回去了，因为他是我心中最坚强最不会认输的人。<br />
　　走着走着，汽车竟抛锚了，这时候广播里说即将又有暴风雪，就算立即修好车，再向阿尼玛卿山去也很危险。他们决定原路返回，等待天气好转再去。离兵站已经没多远了，我不能再等待了，便不顾他们的劝阻，跳下车背起行李向兵站走去。<br />
　　一下车，走了几步，发现周围好寂静，没有人声，没有鸟语，除了风声，我听得见自己狂乱的心跳，一下一下重重地撞击着耳鼓膜。<br />
　　天空湛蓝得没有一点杂质，偶尔看到一只苍鹰盘旋在群山之间，四周是一片死寂，仿佛已被整个世界遗忘。这是叶刚曾经走过的路，我终于可以体会他在信中说的：“当我独自行走在这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我感叹生命的匆匆流逝和人世间的美好”<br />
　　走了不远，我发现胸口越来越闷，每走一步似乎都要重重喘息一下，实在很累了，停下来大口大口喘着气，回头一看，才发现其实只走了很小一段。刺目的阳光灼晒着我露在外面的皮肤，风却寒得要在脸上割起小口子。那一刻，我想到叶刚说，他在这里过得很好，让我别为他担心，我的泪水又不听话地涌了出来，但它们很快就被风干了。<br />
　　我艰难地挪动脚步，呼吸变得越来越困难了，头痛得似乎要裂开，双腿已开始不听使唤，但我远远地似乎看到兵站了。天空那边已经是一片灰黑的云，风越来越猛了，预示着暴风雪快要来临，我无助地行走着，风强劲得似乎要卷走我，撕裂我的躯体。我泪眼模糊地抬头看去，大山以永恒威严的姿态横亘在面前，那一刻，我真正感觉到人类血肉之躯的弱小，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叶刚的战友说他回不来了。我伤心欲绝地迈着每一步，向着一个没有结果的目标走去，那兵站始终在眼前的不远处，却怎么走也走不到<br />
　　至今，我都不知道看到的兵站是不是幻觉。后来听说，修好车的台湾朋友找到了我，当时我昏倒在路中央，在暴风雪来临之前，把我送到了附近一个叫昌马河的小镇上。在镇上简陋的医务所里，医生说我得了肺水肿，用药不管用，只能输点氧试试，象我这样瘦弱的身体，能不能活只能听天由命了。<br />
　　由于暴风雪，台湾朋友也被困在了小镇，他们好心地轮流看护我。<br />
　　在经过滴水未进的一天一夜之后，我奇迹般地醒了过来，长长的一段昏迷横亘在生与死之间，我终于从那恐惧的黑暗空间挣扎了出来。我脆弱的生命在最艰难的时刻，那些美丽而深刻的记忆，把我维系在生的边缘，有一个声音要我坚强而快乐地活下去他们说暴风雪已经把路封了，现在还没有车可以出去。我不打算雪融后再去兵站了，因为我知道，去了也是同样的结果，叶刚是真的回不来了。<br />
　　我站起来推开窗户，那座大山已被茫茫白雪覆盖，美丽得象个披着白纱的圣女，但我却惧怕地注视着它，因为它可怕得可以吞噬任何生命。那个两手轻轻一托就可以把我举起的男人，就被这座大山无情地吞噬了，那个曾经炽热地在我身体里给我快乐的男人，如今已冰冷并消逝，那一刻，我已没有了泪水。<br />
　　等我身体渐渐开始好转的时候，雪也融化了，困在小镇上的人们又可以开始旅途了。那个本地医生好心地帮我找车子，听说有货车要去成都运货，他让司机捎带上我。我裹着毛毯，坐在驾驶室里，依依惜别了那些热心帮助过我的人们。最后再看那阿尼玛卿山一眼，阳光下它依然是那么雄伟宁静，仿佛一切劫难都不曾发生。<br />
　　回到学校的一个月后，我收到一封来自台湾的信，里面是临别前他们给我拍的照片。大病初愈后的我，憔悴而忧伤地站在那里，柔弱渺小的身躯却透出一种生命的坚毅，身后注视我的是那巍峨的阿尼玛卿山，我的爱人，葬在那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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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青果季节（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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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5 Feb 2008 15:51:0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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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经典网络小说]]></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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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spidergirl/2000年 </p>
<p>　　那座吊桥在人多的时候总是摇晃，那条石梯总是那么漫长，似乎永远走不完，我背着重重的书包机械地随人流走着，身边的人都面无表情，准确地说是那些面孔上都没有五官，他们游走在我的四周。我的脸上有五官吗，应该有吧，因为我清晰地记得一个声音说过：我的瞳孔是淡褐色的正边走边想着，“铃”早自习的铃声响了，又迟到了，为什么我和别人同一时间去上学，却总是迟到，自己又沮丧得不想踏进教室了。<br />
<span id="more-192"></span><br />
　　“铃”原来是枕边的闹钟，唉！又是这个梦，离开那里已经很多年了，我仍时常做这个梦。那座吊桥和石梯是年少时读书的必经之路，我沉重地走了六年，那是我一生中最不快乐的六年。把石梯走完就是我读的那所中学，毕业有八年了，我一次也没有回去过，我把自己的纯真葬在那里，葬在学校足球场后的那片竹林里。<br />
　　那时我离开爷爷奶奶，从北方回川读中学，完全不会讲四川话，再加上敏感而孤僻的个性，整天独来独往，在同学中没有一个朋友。<br />
　　春夏秋冬我都喜欢穿一袭黑衣，拒人于千里的冷漠让我生存得象座雕塑，整整六年，我是游曳于那所学校的一个影子。终于高三了，我在重重压力下期待着高考。一直固执地认为，自己是一个萌动中的蛹，在那不为人知的黑暗空间一层一层蜕变，随着毕业和高考的来临，终将逃离那所学校，结束那种孤独而痛苦的蛰伏，脱胎换骨般重生。后来咨询了一位当心理医生的朋友，他分析我那时可能患有轻度抑郁症，那种病可能会随着环境自愈，也可能病情加重，最终导致自杀。<br />
　　一切平静有序地继续着，高三开学后的一个月，一件偶然的事却把这种平静无情地打破。那天，我又迟到了，和往常一样从后门悄悄溜到座位上时，班主任说：今天我们班转来一位新同学，大家认识一下。我没有抬头，专心整理我的书本，只听到一个变声后仍略显稚嫩的男声开心地说：“大家好！我叫叶刚，树叶的叶，刚强的刚。”接下来的事却让我很不开心，班主任竟安排他和我坐在一起。他坐到我旁边，咧开嘴友好地对我笑，露出雪白整齐的牙，眼眸黑黑亮亮的，模样并不让人讨厌，可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转过脸不理他。<br />
　　他哪里知道，我并不是反感他，而是不喜欢有人侵入属于我的小小空间。从初一到高三，我都一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不是因为个子高，也不是因为成绩差，是我自愿要求的。因为，我觉得自己可能是患了一种“听课困难症”，一堂课的内容我在十分钟就可以看书自学完，但听老师讲课却完全不明白，我曾努力尝试过听他们授课，但不是整堂课专注地数他们可笑的方言助词出现多少次，就是出神地看他们嘴一张一合，大脑一片茫然。老师眼中，我是过于文静内向的女孩，不过，学习成绩总能保持在全班前几名，所以他们往往忽略我每天在盯着黑板发呆。为此，我的父母专程与校长讨论过我的问题，说我从小在北方长大，对四川方言不是太能听懂，所以有时候上课不专心。其实我大致能听懂，只是对这种喋喋不休的灌输有种潜意识的抗拒，后来回想起来，我怀疑自己那时候有点自闭倾向，对语言交流的领悟力较差，对文字的东西悟性却很高。因此，我成了班里最特殊的学生，独自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每天悄然从教室的后门出入，时间长了，大家经常遗忘我的存在。<br />
　　自从这个叫叶刚的男孩坐到我旁边，我的日子就没一天清静过，他属于非常开朗大方的那种学生，迅速和班里的同学都混熟了，他的耿直热忱得到了班上男生的普遍好感，而他的幽默风趣则倍受女生们青睐，所以每次下课后，他的座位周围成了一个小小的聚会场所，我意识到自己宁静的生活已经彻底结束了。他第一次在我这里碰了钉子之后，一直没找我说话，我也没理他，没事就专心看我的小说。我发觉他也不喜欢听课，爱悄悄在课桌下搞小动作，对摆弄电子元件之类的东西特别感兴趣，竟然在课堂上一会儿装配收音机，一会儿修理随身听，总是显得很忙。<br />
　　一天上自习课，我发觉他在不断打量我，同时手里拿一支铅笔在写写画画，我看到纸上竟然画的是我的侧影素描，虽然画笔很拙稚，但颇有几分神似。我当时不知怎么很生气，可能是对他的不满终于爆发，一把抢过来撕得粉碎。他的脸有点红，以为我嫌他画得太难看，过了一会儿他说：“如果你笑的话，肯定画出来要好看些，你为什么不喜欢笑呢？”我用微愠的目光瞪着他，他浅笑着看我，毫不回避我的目光，竟然大声说：“呀！我发觉你的瞳孔是淡褐色的，你是不是混血儿哦？”他的话音刚落，前面几排的同学全部回过头来，我觉得自己从来没陷入过如此窘迫的境地，不知哪来那么大火，把他的书和作业本全部扔到地上。这下子，他沉默了，在全班所有人的注视下，默默捡起了书本，嘴里似乎嘟囔了句“好男不和女斗”。其实，扔他东西之后我就后悔了，他也没说我什么坏话，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也许从来没有人和我开这种玩笑吧，考虑过向他道歉，话到嘴边又说不出口。从那以后，他就不找我说话了，我知道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扔了他的书本，伤害了一个18岁男孩越来越注重的自尊，于是，我们开始冷战了。<br />
　　下自习课后，几个男生拉叶刚出去玩，我隐约听到他们说：“你怎么惹这个‘黑蜘蛛’呀”以前就知道男生们给我取了这个绰号，但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叫“黑蜘蛛”，我只知道有种叫“黑寡妇”的雌蜘蛛，在交配完后就把雄蜘蛛吞到肚子里去。对于“交配”这个词，我曾费了很大力气才弄明白怎么回事，然后，花了更大力气想弄明白人的“交配”是怎么回事，但往往思考到一半，就不敢往更深处想了，人真的也会象动物一样交媾吗？这是个可怕的思考题。<br />
　　下午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是段轻松自由的时光，报考了体院的学生在加紧训练，平时体育成绩差的学生为了毕业达标也在挥汗如雨。<br />
　　我对任何球类运动没有兴趣，排球、篮球需要团结协作精神，乒乓球、羽毛球需要对手搭档，我唯一爱好的运动就是长跑，因为不需要什么体育器材，只需要沿着跑道一圈又一圈跑下去，就是如此简单。我的长跑成绩曾让不少人侧目，也许更多是意外吧，他们说我象一个上足发条的机器，就那样呼吸均匀、步幅平稳地一圈一圈做着圆周运动，感觉不到我的疲累。其实，我的体质与普通人无异，只不过一直喜欢用这种方式挑战自己的极限。每次跑到1000米之后，心脏明显在超负荷博动，大脑开始供血不足，呼吸越来越沉重，双腿也不太听使唤，有种离极限越来越近的体验，支撑自己跑下去的只有一种意念：“我一定要坚持坚持”。2000米之后，双腿似乎重新回到自己身上，我骄傲地看到，我的意志以绝对坚毅的姿态在驾驭自己的身体。因此，很多年来，长跑一直是唯一证明自己坚强的方式。</p>
<p>　　跑道的北面是篮球场，一天跑完步经过那里，看到一个身影长时间地在单调重复着上篮、投篮的动作，那人原来是叶刚。已是初秋的天气，他却脱掉了上衣，带着汗水的浅褐色皮肤在夕阳下呈现出一种健康光泽，颀长匀称的身材很适合打篮球。他投篮的姿势舒展优美，手臂和背部随运动微微凸起的肌肉线条，显示出一个渐渐开始成熟的躯体，让人感到一种对雄性力量美的震撼。这是平生第一次凝视一位异性的身体，原来男性的躯体也可以如此完美，对，就象米开朗基罗的那些雕像。突然，他停了下来，原来发觉我在看他，我的脸肯定又不听话地红了，一种灼热已烧到了耳根。我转身离开了，但不敢回头，因为后背感觉到一双眼睛的灼灼注视。<br />
　　我和他最近距离仅仅几厘米，却从来没正眼看过他，直到看过他打球，才明白他受到女生们广泛青睐的真正原因。很多年过去了，那落日余辉下的篮球场，那个活力朝气的身影一直在我眼前晃，第一次对异性身体的欣赏，他就给了我一个绝对完美的定义。我们之间还是没有交谈，只是从那以后，每次他手里拿着篮球和外套从球场回来，唏哩哗啦整理一阵后，坐到我旁边开始上晚自习，我总感觉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是一种不正常的速度，他短袖下的胳膊在我面前晃动，我感觉作业本上的字迹竟然开始模糊，天哪，我这是怎么了。<br />
　　高中的课程已经全部学完了，接下来是各学科无休无止的模拟考试。有一天白天晚上连着考了三科，我麻木地涂着标准化试题上的一个个小黑圈，心想还有大半年这样的日子，这才刚刚开始，我心怀畏惧又无可选择地等待更加黑色的七月。晚上考完试已经接近十点钟了，我神情恍惚地骑着自行车回家，一不留神撞到了什么东西上，稀里糊涂摔了个大跟头，自行车砸在了腿上，膝盖也蹭破了一大块皮，伤口火辣辣地痛，我感觉血在顺着腿往下流。我坐在街边卷起裤腿，看着不断涌血的伤口，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掉，此刻，我再也不想做一个坚强的人了，因为疼痛，因为对这种生活的一种彻底惧怕，想到还有那么多无法逃避的考试，便哭得更伤心。偏偏这个时候，叶刚骑车从这里经过，他立刻跳下车，大惊小怪地冲过来：“摔着哪里了？严不严重？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我抹掉泪水说不要你管，一瘸一拐地扶起自行车，忍痛骑上走了。后来提起这件事，他说当时看我一个人坐在街边哭，腿上还在淌血，楚楚可怜的身影，象被整个世界遗弃的小孩，他有种想冲过来呵护我的冲动，可我的冷漠让他顿时失去了勇气。<br />
　　晚自习是疲惫而让人生厌的，大量的高考模拟题堆积如小山，转眼快入冬了，坐在冰冷的教室里，好想回家。其实，上晚自习的效果并不好，更多的是学生们在一起聊天，没心思复习功课。叶刚也没闲着，加紧装他的收音机，当有一天他终于收到了电台的广播，兴奋地大声嚷嚷。他管那个自制的粗糙小玩意儿叫“裸体收音机”，因为外壳是个透明的塑料小盒子，里面的电路板、元件、小喇叭全部一览无疑。当时电台正在点歌，他兴奋得忘记了我们还在冷战，把收音机凑到我耳边：“快听，这首歌是我最喜欢的草蜢的《蜘蛛女之吻》。”<br />
　　我没有凑过去听，只是茫然地看着他，本来在想事情突然被他打断，因此显得不知所措，表情有点僵硬。他一定是误解了，或是被我的敏感传染了，一下子紧张起来，把他的宝贝收音机紧紧握在手里：“别扔，千万别扔，我好不容易才装好的。”看着他惶恐的样子，我觉得很滑稽，不由得“扑哧”一下笑出了声，他惊异地盯了我几秒钟，然后认真地说：“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br />
　　“裸体收音机”事件之后，我们之间的冷战似乎结束了，他开始小心翼翼地找我借复习题之类的东西。我也有意无意地看他几眼，那是个健康而干净的男孩，整整齐齐的短发，没有杂质的眼神，永远整洁的外衣和球鞋，咧嘴一笑的表情出现频率很高，那笑容中有率直纯真，还有一点聪慧的邪吧，他在我的印象中似乎永远在动，不肯停下来安静一会儿。<br />
　　一天，班主任说：最近社会治安不太好，下了晚自习大家最好结伴回家。我独行惯了，在黑暗中走下那条长长的石梯，感觉自己象一只融入夜色的黑猫，走在夜晚空荡荡的吊桥，听得到脚下静静流淌的河水，河风冷冷地打在脸上，哦，已是深秋了。过了吊桥走到车库，才发现自行车的车胎坏了，很晚已没有公共汽车，我只能走回去了。<br />
　　正走着，叶刚骑着车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停在我身边说：“我载你回去吧。”我迟疑了一会儿，拽着他的衣角就上了车，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坐在他身后，他身上一种好闻而奇特的味儿钻进鼻子，是我以前从没闻过的，不是香味，但有点让人心神摇曳的感觉。后来才明白，这就是所谓的男人的体味，而他18岁的叶刚，正在由一个男孩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开始散发出这种吸引异性的性信息了。他骑得很稳，我便松开了拽得紧紧的衣角，属于他特有的味道一直包围着我，我的心跳又失控般地加速了。<br />
　　到了我家宿舍楼的大门外，我刚想向他道谢，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怎么知道我家住这里？”他轻描淡写地说：“哦，我家住附近，看见你从这里进出过。”后来，过了很久我才知道，他家其实住在城市的另一个方向，从那次我摔跤起，他每天晚自习后都悄悄跟在后面送我，目送我进了大门他才回家，而我一直浑然不觉。我问他为什么当时悄悄送我，他说：“因为你呀，真的是个‘小迷糊’。我在后面看你骑车，自己都觉得紧张，你总是那么神情恍惚，特别是过路口，几次差点被车撞着，我几乎要冲上来了，你却象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br />
　　自从那次载我回家以后，每天下了晚自习似乎都能“偶然”遇到他，我说反正我们同路，一起走吧，我也没有拒绝。和他并肩骑在喧嚣后重归宁静的街道上，他有一句没一句和我搭话，我喜欢听他讲小时候在乡下的故事，可以想象：阳光下的田埂边，一个晒得黑黑的小不点儿，脸上手上全是泥，一会儿上树捣鸟窝，一会儿下河摸鱼。听着听着我不禁笑起来，他似乎很满意自己的杰作，侧着头一直看我，差点与前面的车撞上。现在回想起来，18岁的他花了许许多多心思，想出很多笑话和有趣的话题，只是想让我变得快乐起来，那时候不懂什么“抑郁症”，他只是觉得我这样的女孩应该每天都开心，18岁的叶刚以一个成熟男人的责任感为我做着一切。<br />
　　冬天真的来了，我细数着还要在学校呆的时光，圣诞新年都在平平淡淡中过去，因为升学的压力，让大家没有心思去开晚会、赠礼物。<br />
　　但在1991年的最后一天，我在课桌抽屉里发现了一份礼物，那是个毛茸茸的粉红色小兔，一按它头就会“哈哈——”地笑。离1992年的来临还有几个小时了，我和他并肩骑在那条熟悉的街道上，叶刚——我的同桌，也成为了我生活中唯一的朋友，同学们都很诧异我们怎么会由“仇人”便成好朋友，但功课太紧也没功夫管我们的事，我们在旁人毫无觉察中建立起一种超出好朋友的信任和亲密。<br />
　　“怎么会想到送礼物给我？”我问他。<br />
　　“全班那么多人，你怎么知道是我送的。”　<br />
　　“为什么总喜欢让我笑？”<br />
　　“因为你总显得那么不开心。”<br />
　　“有什么值得我开心的呢？”<br />
　　“有啊，比如我。”<br />
　　我们的对话回荡在那条寂静冰冷的街道，如今，我驾车经过那里，看到下晚自习的男孩女孩，依然是背着书包骑在我们当年的路上，那一刻，我们当时的每一句对话似乎都清晰地跳了出来，萦绕在耳边。<br />
　　当我从回忆中清醒，常常会发现自己脸颊上，有种冰凉似泪的东西挂在上面。</p>
<p>　　放寒假了，大部分时间都在补课，只有春节那一周可以呆在家里。<br />
　　有一天父母出去了，我在家里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视，听到有人敲门，我以为是来串门的亲戚，开门一看竟然是叶刚。他有些局促地站在门口，支支吾吾说想借本什么复习资料。我让他进来了，他是六年中唯一到我家里玩的同学，他也是第一个进我房间的男孩，我有些不好意思的是，他看到我把那只“哈哈”兔挂在了床头。我从书橱里抱出两大叠资料，说就在这里面，我们一人找一叠吧。在这我每天独处的小小空间里，突然多了一个男孩，空气显得有些异样，我心神不定地翻着资料，彼此都没有了平时的随意自然。他翻着翻着说找到了，便拿过来给我看，我也正凑过去，没想到——他的手竟然撞上了我的左胸，虽然隔着几层衣服，我还是感觉那一瞬象触电，大脑“轰”地一下便不知如何思维了。他感到一种异样的碰撞也吃了一惊，当明白是怎么回事也愣住了，手拿资料呆在那里。周围似乎在霎那间变得好安静，除了时钟的摆动，我们听得见彼此的呼吸，那尴尬的场面其实只是几秒钟的事，但时间仿佛停滞了，那是我一生中经历的最漫长的几秒。<br />
　　我不记得他是怎么离开的，思维仿佛被冻结了，所有的脑细胞却努力想解冻，艰难回想整个事情的一切细微末节，而我的左胸一直留着被他碰撞的感觉。<br />
　　父母回来，看到我一脸茫然地望着电视发愣，以为功课太累，让我洗完澡早点休息。当我脱掉最后一件衣服，怯怯地站在浴室镜子面前，第一次仔细审视自己的身体，熟悉又陌生的白皙躯体已开始圆润光滑，渐渐呈现的凸凹是无法拒绝的发育，我欣喜又害怕地看到，自己已无可抗拒地成长为一个女人，一个女人！温暖的水柔柔地滑过身体，我一遍遍回想着他短短一瞬的碰触，骨髓深处涌出一种来自本能的幻想，渴望一双手如水般温柔触摸。对于这种放纵的想象，心中充满一种罪恶感，但又一次次耐不住诱惑，在那扇门的边缘苦苦挣扎。<br />
　　之后，浴室的镜子就成了我的小秘密，父母奇怪我每天洗澡的时间那么长，但他们没有意识到我的变化，我也和别的女孩一样，有了无法与父母交流的心事，只是我没有写日记的习惯，我把关于他的一点一滴深锁在心里。<br />
　　每天和他相处的时光都是种甜蜜的新体验，坐在他身旁，我静静感觉他的气息，聆听他的心跳，触摸着这意外降临的快乐。夜晚独自在自己的小小空间里，他的影子依然在眼前晃，哦，叶刚，叶刚，这个名字弥漫在我四周的空气里，占据我四周的每一个角落。而我发觉，他对装配收音机之类的事也没了兴趣，似乎有了新的爱好，那就是经常悄悄看着我，有时候一转头，常常就碰上他的眼睛，我确信在四目相撞之后，有那么半分钟我的思维是空白的。一天自习课上，老师走到叶刚面前，说他很多时间似乎都在看窗户外面，问他窗外究竟有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吸引力，他楞了一下，竟然回答，因为眼睛很累，需要看点绿色的东西。我把头埋得很低，仿佛是我做了什么错事，还好老师没注意到我的脸红。老师走后，我们相视一望，那是属于我们之间的小秘密，心被撞击的兴奋和旁人无法分享的快意。<br />
　　五月的阳光慵懒地撒在吊桥边的半山上，我们无暇走出校园围墙外，去欣赏路边绽放的朵朵白色无名小花，只是那远远传来的香味暗示着对这段高三生活的留恋，一种淡淡伤感的别离。<br />
　　一件意外发生的事让叶刚丧失了参加高考的资格，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一天，当他满身伤痕地站在我面前，象只恶战中负伤的小野兽，在我惊慌失措的注视下，满不在乎地擦掉嘴角的血。原来是班上的同学被校外地痞欺负，叶刚带了几个男生去“讨回公道”，双方发生一场恶斗，结果全部被附近派出所拘留，直到学校和家长都出面才放了回来。那次斗殴事件由于对方有人重伤，叶刚和那几个男生都受到了学校严厉的处分，叶刚因此操评不及格而痛失高考资格。当很久以后，我伏身在他淡褐色的躯体上，轻抚那些已渐渐变淡的伤痕，不想去思索那次斗殴的代价是否值得，那是一个男人为成长烙下的印记，有伤痕的男人才算是真正的男人。<br />
　　五月份的毕业考试之后，班上的同学走掉了三分之一，我常常望着身边空空的座位发愣，一种从未有过的怅然若失充斥心中，自己又重新回到那封闭而死寂的空间。一天晚自习上，我隐约觉得窗外有人影在晃，竟是那熟悉的身影，他黑黑的双眸在暗处闪烁，浅浅含笑注视我。意外降临的惊喜几乎让我心跳停滞，我跑出教室站在他面前，叶刚依然是我每天都在温习的熟悉模样，只是浮上嘴角的笑带了点淡淡的无奈，看一个开朗坚强的男孩泄露出不快乐是件心痛的事，我好渴望自己可以有一种力量让他快乐起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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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流水华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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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0 Jan 2008 10:32:19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经典网络小说]]></category>
<category>大学</category><category>女人</category><category>恋爱</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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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作者：阿鸿/2000年
　　刚下车，夏峰就说热死了热死了。到路边的冷饮车前递上十块钱说要两支最贵的。那个胖女人就递给他两支，找他五块钱。夏峰递一支给张小冬。张小冬不接，说我不渴...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阿鸿/2000年</p>
<p>　　刚下车，夏峰就说热死了热死了。到路边的冷饮车前递上十块钱说要两支最贵的。那个胖女人就递给他两支，找他五块钱。夏峰递一支给张小冬。张小冬不接，说我不渴，我不渴，夺得夏峰有些不高兴了，才接过了，很不自然地舔一口。</p>
<p><span id="more-184"></span>　　他不是不热，也不是不渴，他觉得吃了人家这么贵的东西不好交待。他和夏峰是同学，虽不同班，但并不陌生。夏峰爸办了个预制厂，是全乡有名的能人，去年教师节向学校捐款一千，夏峰就也成了学校名人。今天他俩是到县师范学校报到。本来夏峰成绩还差十几分，可是师范搞扩建，欠了一大笔债，今年就招了五十名“高价生”。<br />
　　出站口停着一辆130 汽车，靠车轮放着一块硬纸板，红纸黑字写着泰州师范新生接站处。那个老师模样的问你们是报到吗？两个人点点头。夏峰从包里掏出一盒烟，抽出一支递给那个老师。那是一盒将军烟。临走时爸让他拿上的，说县城不是咱小地方，别让人小瞧。那老师摇摇手说我不抽烟。又一笑说：还蛮有档次。就有好几个同学看夏峰。夏峰大咧咧地和他们打着招呼。<br />
　　凑够十来个人后，130 把他们送到城西学校。一进门是个大操场，夏峰说，嚯，比咱初中整个学校还大。东边一幢五层的新楼，楼顶上有三个大红字：实验楼。西边也是一幢新楼，象一本打开的书，楼顶上也有三个大字：图书楼。路面是水泥的，楼前、路边是花坛、草坪，一切都那么整洁新鲜。楼后面还有楼，东边的是办公楼，西边是两层的餐厅。夏峰跑上台阶，拿手遮在玻璃上看了一会儿，喜滋滋地说，嚯，里面光桌子就有百把张，能摆酒席呢。每个人脸上都笑吟吟的，仿佛这新崭崭的学校是每个人的私有财产。<br />
　　办公楼前摆着几张桌子，第一张管签到，各人从花名 册上找到自己的名字，在后面的空里打个勾，然后根据后 面的编班去各班签到处交费、领床单什么的。夏峰挤过去，啪地把一摞硬刮刮的百元票子拍到那个女老师面前，引得身边的同学直看他。挨到张小冬时，他才想起钱还缝在裤里边，把手里的尼龙包托给夏峰，连忙往厕所里跑。<br />
　　那三百块钱缝在裤腰里了，娘缝得很结实，折了老大一会才折开，厕所里的人看得他脸上火辣辣的。<br />
　　交上学杂费领上床单、脸盆还有蚊帐，跟一个同学去宿舍楼。一直爬到四楼，进了房间，里面已经有几个人，张小冬刚向东边那张床上一坐，在南边床上坐着的戴眼镜的高个子就说有人了。张小冬屁股上按了弹簧似的站起来。夏峰把他的黑皮包随便向西边床上一扔，也有个胖子说我在那床上。夏峰有些不高兴地一笑说你又没记号我怎么知道有人了。又问到底哪里还没人？那个高个子指了指南边两张床的上铺。<br />
　　夏峰又拿出他那盒烟一人递一支，大家都摆摆手，连说不抽不抽。<br />
　　那个戴眼镜的高个子用手指一抹额前的头发，很有风度地一甩说，将军五块多一盒，是局级烟。现在县级的都抽大中华。<br />
　　夏峰用故作谦虚的语气自报家门说：我和你们不一样，你们是靠真本事考上的，我不是，我是高价生。<br />
　　高个子说有什么一样不一样的，咱从现在起不是初中生了，得改一改对分数的态度。他俩成了中心，七八个人听他俩胡吹。那个高个子叫朱力，西边平原乡镇的，他说分管文教卫生的蔡副县长是他爸的学生，见了他爸老远就下车。今天他报到，蔡县长专门安排教育局用小车把他送来的。<br />
　　快到吃饭时朱力说我建议今晚上各人随便弄点吃的，咱搞个会餐怎么样。夏峰首先赞成。<br />
　　张小冬一个人向外走，不知买点儿什么东西。这时和他对着床的那个叫田小强的追上来说，你是出去买东西吗？咱一块去。两人到门口的小卖部里，问了好几样，样样都很贵，问得那个中年妇女脸上的笑越来越僵。最后田小强花五块钱要了一瓶鱼罐头。那个女人对张小冬说你要一袋顺香斋肠子就很好，是咱县的名产，才六块钱。张小冬狠狠心就要了。<br />
　　大家陆陆续续回来了，大包小包摆了一桌子，有一个买了四包酱菜，有一个买了三只咸鸭蛋。别的东西张小冬都叫不上名来，暗里和别人比了比，觉得自己花钱有些多了，想自己怎么就想不起买酱菜呢？<br />
　　花钱少还好看。朱力买的叫牛肉干，干干硬硬的嚼不动，可是越嚼越香。张小冬刚把他买的肠子摆上去，朱力说现在这肠子什么的都是用死猪肉弄的，夏天更不能吃。弄得张小冬脸上挂不住。<br />
　　夏峰是空着手回来的，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br />
　　到了吃饭时间，朱力说开始吧？夏峰说等等。<br />
　　正说，门一开，两个红唇女孩子抬着一个食盒进来了，说可累死我们了。我们送的这趟菜真不上算。说着从食盒里端出两个铝铁盆来。<br />
　　夏峰说我就弄了两样，这个是雪野鱼头，这个是夹岭鸡。<br />
　　朱力发一声惊叹说你把咱县的两样名吃都弄来了。<br />
　　雪野是县北部山区的一个水库，据说是全省第二大水库，里面的鱼味道鲜美，特别用鱼头熬的汤，是全县一大名吃。夹岭则是县东边的山岭，因为有条流量较大的国道穿过，路边店蓬勃发展，家家都会用粉皮炒鸡，味道特别，经县报记者妙笔生花，如今夹岭鸡农村包围城市，县城里到处挂出正宗夹岭鸡的招牌。<br />
　　雪野鱼头汤和夹岭炒鸡味道果然不错，可是张小冬心情不好，吃得别别扭扭的。特别朱力老是用手抹头发的动作，让他看了很不舒服。<br />
　　朱力说今天又不上课，会不会喝酒的都要喝，谁不喝就是不实在。张小冬从来没喝过酒，喝了半杯，就感到脸上火辣辣的，不肯再喝。朱力不放过他，说你看上去怪实在原来是不实在。喝，喝醉了也要把杯子里的喝下去。张小冬的拗脾气上来了，说我上上厕所，就出门下了宿舍楼。<br />
　　外面原来下着毛毛雨，他站在楼口，不知去哪里，忽然眼角一热，不知为什么流下泪来。他冒雨跑到教学楼上去，爬上三楼，趴在窗户上向教室里看。那教室很宽敞，里面摆的也不再是初中那样的条凳，而是一人一把椅子。他盼着快些坐到教室里，只有在教室里，才能找到属于他的自信和骄傲。<br />
　　张小冬很快就发现在课堂里寻回他的自信和骄傲是不 可能了。<br />
　　师范再也不是“分分分，学生的命根，考考考，老师的法宝”的中学时代。师生的脚步不再匆忙，作业很少，单元考试什么的都没了，期中倒是考了一下，但各科老师自己出题，自己定时间，考完发下卷子完事，连成绩也没读，更不用说试卷分析。这让张小冬有种一拳打个空的恐慌。<br />
　　当然课堂并非一点让他骄傲的事情也没有。<br />
　　那天矮个子写作老师抱着作文走进课堂，脸上是法官宣读判决书的神情。这神情他们每个人都再熟悉不过。在初中时每次大大小小的考试结束，老师都是这副神情。这位文选老师是刚从县一中调来的，只有他的脸上让人回忆起初中那段充实得有些可怕的日子。<br />
　　讲桌因为不是初中里那种学生用的课桌，而是政要发表演说的那种高高的椭圆形讲桌，这就使他只露出一个脑袋，他讲课就从来只是讲给天花板听。他仰着头问天花板谁是张小冬？张小冬条件反射地站起来，心里七上八下。上回他的作文没大用心改，写完抄上就算了，字也写得不认真，因为那天晚上学校组织看电影。文选老师点点头说好，你就是张小冬。坐下。重新对着天花板说，我要表扬张小冬同学上次的作文。他写的是一个山区民办教师，每天要步行十几里路去上课。他多想有一辆自行车啊，可是，他刚刚攒了一点钱就花了，因为他身后有七十多的老爹老娘，还有三个不大不小的孩子，老人吃药，孩子学习用品，浇地，买肥料……多么艰 难的人生，多么悲壮的人生，又是多么可颂的人生。文章 虽然有虚构的成份，但艺术的真实符合生活的真实，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实在感人之至。<br />
　　文选老师还感到对张小冬的褒奖不够，让他站到讲台前读他的作文。全班就都认识了这个平日少言寡语的张小冬，大家也就留心到，他的裤子上竟然还打着补丁。<br />
　　　　　　　　　　　　　　　　　<br />
　　夏峰的引人注目则轻松得多。那天下课，同学们起礼后坐下，前排的田文强嗷地一声站起来，龇牙咧嘴从屁股上捏下一颗图钉。田文强拂然变色，大骂夏峰你混蛋。大家以为打架在所难免了，可是夏峰始终笑嘻嘻的，连连打弓作辑，说兄弟错了，兄弟今晚在门东炒鸡店请客陪罪。大家也都劝，田文强就作罢。夏峰说到做到，晚饭果然在门东炒鸡店办了一桌。作陪的是朱力等班委的几个，田文强说什么也不去，可是菜又退不掉，只好去了。<br />
　　此后夏峰动不动就请客，而且并没让人回礼的意思，他的人缘就好得很。早操起晚了上课迟到了，朱力他们班干部主动为他打掩护。<br />
　　　　　　　　　　　　　　　　　<br />
　　期末考试结束，张小冬连连叫苦，尽管监场不严，但他算了一下起码有两门不及格。不及格寒假过后有补考机会，可是这个年就过不痛快。他就一副少有的垂头丧气的样子。朱力说有个办法可以试试。<br />
　　夏峰说什么办法？快说快说。<br />
　　晚上夏峰在云海办了一桌，请了物理和代数老师，作陪的当然是朱力等几个班干部，他们也觉得及格有些玄，借花献佛，一并通融。<br />
　　酒是古井贡，朱力他们劝得热烈，两位老师就都喝多了，说这还不是小事一桩？师师范和高中不一样，除除了课本，更要多学些社社会知识，因为，你你们毕业就就要走上社会……<br />
　　夏峰见张小冬成绩都排在前面，三好学生是把里攥的，想当初自己在班里不算老师的心尖尖，可也是上游学生，每年三好学生是少不了的。这一学期花了两千来块钱，下学期还打算参加摄影小组什么的，花钱更多。要是拿不回奖状家去，不好交待。就去找朱力商量。朱力说这不好办，成绩是明摆在那里的。夏峰说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明天我在鱼头店请你，你弄不成看你怎么咽得下。<br />
　　下午朱力找到夏峰说你要弄三好学生不行，优秀团员还可以商量。<br />
　　夏峰说管它什么三好优秀的，只要有张奖状就行。朱力说那你今晚上就得请，十几个人。夏峰说好说。可是他钱不多了，就找了公用电话打到预制厂，那边说他爸去乡长家里了，刚走。夏峰说那快给我叫回来，我不搁电话，等着。电话亭里的女人说你让他要回来也行，你在这里等我要按通话收钱的。夏峰说收就收，我搁下他就不当回事了，什么时候给我回？<br />
　　等了七八分钟，他爸接起了电话。夏峰说快过年了，同学们都换着赠东西，我不想太让人看不入眼了。他爸说你们毛孩子事还不少，赠什么礼？夏峰说你不也给乡长送礼吗？他爸说我送礼是有用处的。<br />
　　夏峰说你以为我送出去就没好处？我们这些同学老子亲戚有头有脸的不少，说不准有什么事他们能帮上忙。再说我们这些同学毕了业，将来当个局长什么的肯定少不了，那时你再求人家不晚了三春？现在是花钱最少，建立感情最容易的时候。他爸想了想说是那么回事。明天去人给你捎了去。夏峰说要五百来块。他爸嫌多，两人争了一阵才应了。<br />
　　晚上夏峰在鱼头店弄了两盆鱼头汤，还有十来个菜。除了班干部，还有各自己要好的同学，共十一个人。朱力说明天选优秀团员，我们每个人要保证投夏兄一票，同时各人要争取一个要好的同学投一票。<br />
　　大家吱吱啦啦喝着鱼汤连说好好好。<br />
　　第二天投票，四十四个人夏峰得了三十二票，优秀团员里面最高。<br />
　　张小东评上三好学生了，可是只得了二十票，在三好学生里头得票算中下水平。这主要是因为他平时沉默寡言，除了田文强，很少和人交往，何况他的作文总是受表扬，反引人嫉妒，起了反作用。<br />
　　新学期开学，夏峰就参加了学校摄影兴趣小组。年前 这个小组搞了一次汇报展，有好几幅照片拍得很好。夏峰当时就动了心，想将来肯定要到处逛逛的，挎上个相机，所到之处都留一张照片，真是件不错的事。一开学他就找到摄影小组的组长，组长说我们不是培训班，只收有一定摄影基础的。夏峰不死心，说我赞助小组搞一次摄影展行不行？组长想想说我和别人商量商量再说。过了一天摄影小组组长找到他说我们准备春天去泰山搞一次摄影活动，你要解决十四个人的车票和饭费。夏峰说那得多少钱？组长说三四百块。夏峰说好说。于是他就买了一架四百多块钱的相机，入了摄影小组。<br />
　　开始几次他还认真去参加活动，听那些逆光摄影技巧什么的，可是他一窍不通，什么也要问，人家就有些不耐烦，何况又是焦距又是黄金分割，还有什么显影液的成分，和上物理化学课似的，一点也不好玩，后来他就不去了，组长找到他说你不参加了不管事，我们希望你能说话算数，赞助我们一下。夏峰脱不过，只好应了。<br />
　　有一天他从教师宿舍楼下走过，被悦耳的吉它声吸引了，那是二年级的音乐老师在边谈边唱。他爬上楼去，听了很久。那天下着小雨，树叶上偶尔落下的雨滴和那吉它声让他想起些遥远的东西，包括在他五岁时就去世的的母亲。吉它可真是一种神奇的乐器。他于是缠上那个音乐老师，非要学吉它，可是那个小胡子音乐老师性格很孤僻，拒绝的方式和语言有些不近人情。但夏峰反倒更加坚定不移，他记得张良拜师学艺故事，怀着精诚所致，金石为开的信念，一次次去缠那位老师。那位老师最后说好了好了我算服气你了。不过音乐这东西使人孤独，你还是不要学的好。夏峰说我就是要学。<br />
　　他买了吉它，抽空就去小胡子音乐老师的宿舍。当然夏峰少不了最常用的结交人的办法，请那位小胡子喝鱼头汤，喝夹岭炒鸡的。小胡子醉了好几回，两人慢慢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br />
　　夏峰能拨拉一些曲子了，可是他越来越觉得那声音并没有那次的美妙，就是小胡子弹出的也比那次差远了。有一回他正在宿舍里拨弄，朱力笑着说夏兄我请你喝一壶别弹了好不好，我受不了。夏峰心里一烦，把吉它一扔说老子还不想弹了呢。<br />
　　到了星期五小胡子老师找到夏峰说今天他过生日，请夏峰晚上去他那儿吃饭。夏峰有些不想去，可是不好意思推脱，就定了鱼头汤和几个菜去了。照例只有他两个人喝酒啦呱。小胡子几杯酒下肚，话特别多，先是说奶奶的分到这破学校，倒是轻快，可是学生不拿你当回事，自己也不拿自己当回事。我的同学分到县一中去了，天天喊累，还羡慕我。有什么羡慕的？人家累，可一上音乐课学生都欢迎得什么似的，那是什么感觉？咱这破学校，老师老师没有压力，学生学生没有压力，都松得骨头软了。后来就无目标的骂骂咧咧，说奶奶的，这人活着啥意思？这人都这么俗透了，吃得好点穿得好点住得好点就是幸福，就是奋斗目标。他妈的女人更是贱货。又嘿嘿一笑说他妈的女人不识真情，你把心全给她她会扔到泥巴里。把杯子一顿说我没有朋友，我的朋友只有你一个。你要是女的就好了，那个女人要是象你对我这样就好了。说着攥住夏峰的手说红丽我爱你，我真的爱你。说着撅着油光光的嘴去亲夏峰。夏峰吓慌了手脚，说你醉了你醉了。可是小胡子不放过他，说我没醉，我没醉，去撕扯他。夏峰夺门而出。<br />
　　小胡子那油光光的嘴总是在他眼前晃，让他想起来就恶心，后来看到那吉它就恶心，干脆把它扔到床下面，再也不去动它。见到小胡子他就躲开走。<br />
　　有一天他想，自己总是这么下去不行。你看人家张小冬，门门功课都数得着，天天就是进进图书楼，也没咱这么热闹，可人家活得比咱充实。不管怎么说，还是学生，要好好学习。他真就有好几天认真听课，晚自习时认真去思考课后题。可是这种日子坚持不了几天，又想学这些函数又是电子离子的，教小学生哪用得着啊。再说爸说过了，让我来学习压根儿不是为了当老师，早晚要上行政上混的，这些东西更没用。这么一想，鼓起的气一下就放光了。<br />
　　他又迷上了打篮球，每天下午课外活动都去，跑得大汗淋漓，精疲力尽，一个晚上歇不过来，下了晚自习倒头就睡，一觉就睡到大天亮，那个香就不用说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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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秋风十二夜（五）</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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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0 Dec 2007 15:45:32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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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作者：心乱/2000年
　　二十五
　　　　　　　　　　　　　　　　　
　　真相终于来了。
　　那天晚上比较冷，因为秋天来了，降温了。整个北京地区夜间降到了十几度，有气象预报为证。...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心乱/2000年</p>
<p>　　二十五<br />
　　　　　　　　　　　　　　　　　<br />
　　真相终于来了。<br />
　　那天晚上比较冷，因为秋天来了，降温了。整个北京地区夜间降到了十几度，有气象预报为证。任可就在这样的夜晚来到我门前。她一敲门，我就知道她来了，我一开门，她就忙不迭地进来了。</p>
<p><span id="more-183"></span>　　“没打扰你吧？”她怯生生说。<br />
　　我咧咧嘴，表示我在笑。<br />
　　“冻死我了。”她四下里寻摸着拖鞋。她的自来熟带着慌乱，十二年没见了，她也不来点开场白，就急不可耐试探我们的亲密。这也情有可原，其实我和她一样都有点手足无措。<br />
　　从她进门，一直到在沙发上仰头喝下一大杯热咖啡，我都没看清楚她的模样。看不清楚的原因是她突然留起了很长的头发，从脖子两边包围过来，遮住了大半个脸庞。留头发没什么，但她的头发很没有收拾，一看就知道很多天没有护理过，可能以前染过，发根漆黑，发尖却微微泛黄，最要命还有几丝白头发，清晰可见。我不喜欢看见她有白头发，我曾经觉得她永远不会变老，看来我错了，而且错得很厉害。这还不说，她衣服也穿得很颓废，上身是短小的深蓝牛仔衣，罩着一件黄绿色细灯芯绒衬衫，下身是肥大的黑牛仔裤，显得跟年龄很不相符。小丫头小太妹才穿这种衣服呢，她怎么能这么打扮。她脚指甲跟很久以前一样，涂着血红的甲油，但却青筋暴露，有些干瘦。她拎着个很大的土黄色帆布包，和她一身行头对照，更是莫名其妙。我蜷缩在沙发的另一头，继续打量她。她喝完了咖啡，抬起头来，拢了拢两边的头发，直愣愣地看着我。<br />
　　她眼圈很黑，我粗看还以为她在吸毒呢。再细看，才发现是描了眼线和眼影。后一种其实是多余。我在一些需要出镜的场合绝不要眼影，最多来点鼻影。眼影太冒险，尤其对她那个岁数的女人来说。她的口红质量不好，刚喝一杯咖啡就脱了一圈色，翻出里面白生生的嘴唇。这些都不算什么，包括她的手，已经开始皱了，也不算什么；脖子上的皮已经有点耷拉下来了，也不算什么。这些我都可以忍受，杜拉斯说有一个男人更喜欢她饱经沧桑的容颜。我一向信奉这话，但是现在不行。因为这个女人根本就不是任可了，曾经饱满红润的双颊现在凹下去了，嘴唇边隐隐现出两条下垂的纹路，眼窝陷进去，眼泡却吊了出来，看起来整个人显得很苦。这张脸还使劲对我做出讨好的笑容，这更可怕。<br />
　　我突然想起了梁月泓。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她要比面前这个好得多。<br />
　　我心里难受得要命。<br />
　　我觉得她不是任可，我真这么想。<br />
　　“你胖了。”她煞有介事地说。<br />
　　“你变化也很大，我都快认不出来了。”我机械地说。<br />
　　“老了呗，有什么好奇怪的，”这个女人装出任可那副漠然的神色说：“我早说过的，有一天我老了，你就不搭理我了。”“你是任可她亲戚吧？”我突然恶毒地说。<br />
　　女人直直地看着我，我直直地看着她旁边的窗户。窗户已经关上了，秋天就在外面，关切地注视着我，看我怎么处理这件事情。<br />
　　过了好一会儿，她说：“你真让我失望，云山。”“为什么呢？”<br />
　　我问。<br />
　　“没什么。”她有点哽咽地说。<br />
　　“你别哭啊，”我不耐烦地说：“有什么话好说嘛，对吧？”<br />
　　“你真的长大了，我真的变成老太婆了，”她小声说：“你都忘了吧，山山？舞蹈学校，练功房？”我的头又转了回来。<br />
　　“你是我表弟，兄弟，反正，是弟弟。”她擦了擦眼睛，像我刚才一样望着窗户，喃喃地说。<br />
　　“那次，我让你跟我男朋友做书，你拒绝了，结果从你那儿回去的当天我就跟他吹了，真奇怪啊，”任可转过头，艰难地对我笑着，说：“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吧？”我胸口像被什么重重撞击了一下，呼吸也开始费劲起来。我觉得我在做噩梦。我怕做这种梦，倒不是怕从树上掉下来，房间里突然有个影子在晃，窗户上贴着一张人脸什么的。我怕那种累，累得要死的累，让人追杀好几天满头大汗醒来还在逃的那种累。我经常从这些梦里醒过来，心都在乱跳，双拳都还紧攥着，一只脚很痛，可能刚刚跟人搏斗，一脚猛踹在墙板上。我跟好几个女人分手都有这个原因，比如周月。有一次，连着好几天我每晚都揍她。我不在清醒的时候打女人，那不是男人；我是做梦和敌人殊死搏斗，醒来一看却击中了她。最后一次，我在梦中跟人练拳击，居然连接三拳猛击她的鼻子。她很倒霉，要是背对我，就只会脖子遭殃，而不是鼻子。周月一阵拼死惨嚎，把我吓醒了，我看见她满脸是血，我也吓坏了，以为她得了白血病。后来我们就分手了。她大概觉得我是疯子。我对任可不会这样，也不会在梦里打她，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在一起过夜，原来没有，现在估计也不会了。<br />
　　“你最近……怎么样。”我支支吾吾地说。<br />
　　谁都能看出她最近怎么样了。<br />
　　“不怎么样，”任可勉强笑笑，这种情况下她的笑容跟她的相貌保持了令人心碎的一致，“去年离婚了，今年跟人合伙开酒吧，被封了，都陪光了。”“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呢？”我打岔说：“你打那个号码，知道的人不多啊。”“比尔，老比尔，还有郑老三，以前我们都熟。”我木然地点点头。<br />
　　任可漠然地说：“现在早就不来往了，他给了电话，还叫我别打搅你，”歇了口气，又说：“看来他说得对。”“你饿不饿？”我继续打岔说：“冰箱里有吃的，自己动手，来了就别客气。”“不用了，”<br />
　　任可说：“就是累，渴，歇一会儿就好了。”我没回答，默不作声地看电视。还是永远都播不完的肥皂剧。我一直很讨厌，但现在情况特殊，我就不好说什么了。我仔细看，用平时无法想象的认真劲儿看，终于看出点眉目，我发现皇家姑娘那么需要照顾，跟天下所有女人一样，要是男人没找对，就很可怜。我旁边这个女人当初来北京的时候怎么没去拍这样的片子啊，她要去，现在决不会这样潦倒，她多漂亮啊，我见她那几次，虽然瘦，但瘦人才上镜，胖子一去就成了发面馒头，没法儿看了。她的姿色比现在电视上这个五官失调的丫头不知道强了多少。<br />
　　“当时没这好事儿，”任可淡淡地说：“命不好，没赶上好时候。<br />
　　当时只有革命影视作品，我一上镜，他们都说我太妖。我就只好教人跳舞，上上课，然后找男人结婚，我还能怎么办？“”哦。“我说。<br />
　　“那帮人也忒坏，有时候占了便宜还不让我上戏，”任可说：“看我没后台好欺负，不过我的戏本来就不好，又不是学这个的，玩不过那些小丫头片子。”“是这样啊。”我说。<br />
　　“你也别敷衍我了，给我肯定的答复吧，”任可抬起头，定定地看着我：“你能不能帮我找个住的地方，借我些钱，我会还你的。”<br />
　　我沉默不语。<br />
　　任可急促地说：“不行就算了，我不想因为这么点小事失去个朋友。”我又把头转到电视那边，“我尽力，好吧？”我虚伪地说：“你也别想不开，车到山前必有路，你肯定会好起来的。”任可还是定定地看着我，我瞥了她一眼，她的眼睛很大，又很茫然，我还想说什么，但是它们已经悲伤地挪开了。<br />
　　“可以在这儿呆一晚上吗？”任可轻声地说。<br />
　　我眼睛有点酸，可能是太晚了，也可能太累。我没说什么，点点头，给她指了指客房，就急忙走进我的房间，关上门蒙头大睡去了。<br />
　　我没有做梦。因为没关窗户，晚上只有十几度，我被冻醒了，冻一冻也好，免得我睡得太沉，做噩梦。我醒了以后就睡不着了，这都是任可闹的。她要是好看一点多好，或者，年轻一点多好，或者，别这么沧桑多好，或者，别在这种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来找我多好。或者还有很多，但有一点无须质疑，她来找我，我必须帮她，不管她出了什么事儿，我就假想她是个美女好了，等她走了以后我再想办法把现在的精神损失补回来。<br />
　　现在来帮她吧。<br />
　　我想跟她商量一下。客房没有装门锁，我轻轻一推，门就开了。<br />
　　我突然想用某种卑劣的方式惩罚她。她从前总是高高在上，是我的救世主和女神，现在世道不同了，我才是救世主，才是上帝。我要做些什么，她是不能拒绝的。我想她想了二十年，现在她好不容易落到我手里，我要不好好炮制她，那就是对不起她。反正房间很黑，黑暗中一切都凑合得了。<br />
　　“任可？”我轻轻叫着，没有人回答，床上也没有动静，任可蜷缩成小小的一团，她居然想这么抗拒我，真是打错了算盘。我怎么可能放过她呢。我恶作剧地揪住被子的一角，猛然一揭。<br />
　　被子里是空的。<br />
　　我冲到客厅，一看，她的旅行包也不见了。<br />
　　她已经走了。<br />
　　　　　　　　　　　　　　　　　<br />
　　　　　　　　　　　　　　　　　<br />
　　二十六<br />
　　　　　　　　　　　　　　　　　<br />
　　我这套房子在郊区。这我说过。<br />
　　每天，这里要发十二趟大巴士到安定门打来回，交通很方便，不开车的业主想进城就进，想回家就回。但是，最后一班车是晚上十一点。<br />
　　我醒过来的时候至少是深夜两点了。<br />
　　她没有车，她现在很穷，她是信得过我才来找我的。当年她想帮我，我没要，那是我没要，不是她的问题。这些我都知道。<br />
　　只有一个地方有车。从小区西门出去两公里远是大路，路旁有个加油站，那里二十四小时都有附近村里的黑车，深夜来挣两个辛苦钱。<br />
　　车型以夏利居多，也有部分小面。司机一般比较老实，即使不老实，任可也没什么可抢的了。不过也难说，比这边更远的一个小区前几年就出了事，一个罪犯居然摸进业主家里，杀死四口人，只抢走了几百块钱现金。现在很乱，这又是郊区。<br />
　　西门到东门之间有一片小饭馆，彼此之间有些空地，很脏，长着半人高的杂草，沟沟壑壑的，一不小心就要摔跤。这些空地后面就是我阳台上望得到的鱼塘，有两块，现在鱼情不旺，看塘的估计也撤了，这么深的夜，又这么冷，没有谁会守着这里，看谁跳下去。我不知道鱼塘有多深，我小时候在农村见过在堰塘里淹死的人，非常可怕。任可应该不会去那里。<br />
　　鱼塘再过来，就是通向大路的那条小路。我说过，它有两公里长。<br />
　　有一天我很晚才回家，路边突然跳出几个拦车的，把我吓坏了。一个老司机说，遇到这种情况就关好车门猛冲过去撞他们丫，不然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我就猛按喇叭加大油门闷头往前冲。总算冲过去了，看后视镜，后面什么都没有，你说邪乎不邪乎。<br />
　　小路两旁是隐藏人的好去处。左边是麦田，麦子熟透了，正等着收割，右边是大片黑漆漆的小树林，要是春天夏天的清晨，雾气氤氲，绿草如茵，黑黑的树干跟画在草上似的，非常美丽。任可是不知道这一处风景的，她昨天才来第一次，而且是晚上，而且也没有心思。<br />
　　我东翻西翻，找出把老长的蒙古刀，又拿了个沉重的大电筒，就往楼下冲。<br />
　　没开车。我怕一打灯就看不见她了。我刚才没睡多会儿，她应该走得不远，我想我能追到她。我可以在城里给她租个房子，让她想办法慢慢好起来。她看样子是伤着元气了，一时半会儿恢复不过来，这也没什么，我就算养着她，每个月也花不了多少钱，何况她还不一定辞了舞蹈学院的公职。<br />
　　我要帮她，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我明白。<br />
　　我先在小区里面找了一圈，这么晚了，还有两个人在花园围廊上打太极拳，旁边还有一对中学生模样的情侣紧紧抱在一起。其余什么也没有，都睡着了，连像我一样熬夜的人也没有。关上灯的窗户们看上去像一群充满了阴谋的甲虫，不知道是五星七星还是十二星，益虫还是害虫。我在北方不太容易见到万年青，它可能不适应这里的水土，就像我一样，我甚至还不是正式的北京人呢，虽然我为城市做了很多贡献，却还是四川户口。户口不算什么了，有了更好。有几次我差点得到它：大学我要不被开除，就会顺理成章得到北京户口；我流浪北京街头时有人来找我，说五万就能到石景山某个工厂，再慢慢转到城区，我没钱，要不然就上他的当了；第三次是一个北京人要去成都工作，他说可以跟我换户口，但要我给他十万。我当时住在小区，请他在楼下吃了饭，然后客客气气送他走，没说一句难听的话。这就表明，我骨子里已经是北京人了。这方面任可比我强，她是考取了北京舞蹈学院，毕业后留校，已经有北京户口了。我羡慕她的地方已经不多了，这算是一个吧。<br />
　　我跑向鱼塘。<br />
　　“任可？”我低声喊，有点像刚才闯进她房间的声音，但这实在太不相同了。水面很平静，不像有人掉下去的样子。夏天这里鱼很多，钓起来的十元一斤，比超市贵多了。我要能在什么地方挖个鱼塘，我也天天从外面买很多鱼扔进去，不就是让钓鱼的高兴，然后赚他们的钱么。什么事不是这样呢，任可跳迪斯科很漂亮，她的身体更是漂亮得要命，所以让我高兴了，所以她就把我占有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也可以这么说，任可漂亮得要命，所以她那些男人就高兴了，就让她风光了很长很长时间，一直到她来找我之前。<br />
　　任可就像一个秋天的鱼塘，我想。<br />
　　那个孤零零的草棚立在一片光秃秃的废工地上。看塘的还真走了，要不我一喊他就会跑出来看热闹。要在夏天，稍稍有点动静，这家伙就要冲出来，生怕谁偷了他的鱼。这时候谁还有这个心思呢。<br />
　　远处有轰隆隆的夜光。这种场景我很熟悉，我前一阵天天站在阳台上看它，我不知道它来自何处，只知道它照在夜晚的地平线那边，有时候很亮，有时候一般，当我奔跑的时候，它照得见，但当任可躲起来的时候，它就照不见了。<br />
　　我冲到小区门口，门卫趴在岗亭里昏昏欲睡。我一看这副样子，也不问他了，直接奔上小路往两公里外搜去。我左手晃着手电，右手持刀，杀气腾腾地径直往前冲。两旁的夜景依然很漂亮，左边麦田一望无际，一浪一浪认真地翻卷着，无休无止，让我觉得我是在海上航行，而不是在慌乱地找人；右边树林很黑，稍稍有点毛骨悚然，时不时还窜出一只猫从脚下飞快闪过去。这些我都不怕，我有家伙，我拚起命来也很厉害，况且，一看我的样子就知道不是女人，而是在找人的大老爷们儿。但任可并不是这样，不管她多老了，身材也很好，不管她多冷漠，她也很女人。所以我一边冲，一边也仔细聆听着，看有没有人在喊救命。我觉得这应该不会发生，我的直感一向很准，很小时候我的梦就是有颜色，五彩斑斓的，说明我先天具备很强的第六感。<br />
　　在这视野模糊，空气清新如梦境般的场合里，我的预测应该更加准确。<br />
　　任可，你不要出事。<br />
　　我求你了。<br />
　　快到路口了，我看见了鲜红明亮的加油站牌子。几辆车横七竖八停着，司机好像不在。大路很干净，看不见人。我冲过去，一边失望一边继续喘气，盘算着怎么打发回去这段路。我已经老了，其实比任可强不了多少，我很快就会比她更老，她搞舞蹈，虽然老了人还有形；我搞写字，老了就会变成一滩，或者一堆老东西，胡乱堆在角落里。<br />
　　我还胖了，我比在北大见任可时重了三四十斤，今天又走了这么多路，已经累垮了。我都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我走到了这里。我靠在加油站旁一棵杨树上，十分后悔怎么没开车出来。我出汗了，让晨风一吹，冷得膝关节痛。任可已经走了，不知道怎么走的，要坐车走还好；要是疯狂了，顺着大路往前走，那我实在追不上了，真的，我已经精疲力尽了。她要真出了什么事，我连知道的机会都没有，我甚至没让她留下一个电话，我说得对，我已经不是人了，真的，怎么后悔也来不及了。<br />
　　我茫然地站在那里，动弹不得，脑子里一片空白。<br />
　　“你……是来找我的？”<br />
　　我吓得原地蹦起来，可能蹦得太高，动作太滑稽，让一个女人清脆地笑了起来。我想起一件事，我小时候喜欢虐待动物，有天深夜我在歌舞团工地上发现一只猫，就捡块砖头悄悄走过去，瞄准半天，突然狠命一扔，砖头准确地落在猫背上。一声凄厉的惨叫，就像一个婴儿扯破嗓子喊了一声，那只猫猛地跳了起来，跳得非常高，我实在不敢想象它挨了那么重一下还能跳得那么高，我被吓坏了，没敢再打，那只猫回过头看了我一眼，然后一瘸一拐走了。我很久以后才为这件事感到难过，但是已经来不及补救了。后来我就想，我那么坏，就受惩罚好了，我还真的受了很多惩罚，不知道有没有这件事的份，可能有，因为任可现在就砸了我一下，把我砸得跳了起来，我蹦起来的时候差点肝胆俱裂，掉下来的时候，我已经满眼泪水，我都来不及擦。<br />
　　“你怎么哭了？被我吓的？哈哈，”任可从另一棵树后转出来，双手紧紧抱着她自己的肩膀，冻得浑身发抖，但是她很坏，一边抖，一边还在调笑我。<br />
　　“任可……”我冲过去，抱着她，呜呜地哭起来。我已经三十三四了，这么大的一个男人，就在深夜，秋天的深夜，在黎明到来之前的无边黑暗里，一只手抓着一把刀，一只手紧握一个电筒，双臂搂着一个苍老的女人，头埋在她的肩膀上，哭个不停。<br />
　　“我不是挺好么？哭什么，”任可淡漠地说：“你这孩子，还是长不大啊。”我抡起胳膊胡乱擦擦眼睛，把她的包抢过来，把刀和电筒都塞进去，然后我脱下外套罩着她，把她整个搂在我怀里，就往回走。<br />
　　我已经不哭了，但风一吹，觉得手上又湿又冷，低头一看，原来是任可在哭，她被我搂着，一边走一边悄悄擦眼泪。我就停下来，用我的袖管帮她擦。她低着头不让，我就喊她姐姐，姑奶奶，还说她只要听话我喊她什么都可以，她就听了，一边笑，一边哭，一边抖。我摸摸她的脸，冰凉，我突然想起她没穿袜子，就要把我的脱给她，她不让，我非要脱，她只好搀着我，我脱下一只，又脱下另一只，然后穿上鞋，然后脱下她的一只鞋，给她穿。我一摸，她的脚踝冰凉，冻得我打了个哆嗦。我只好先给她温一下，我的手也凉，但是比她的脚要好些，我握住她的脚，用手搓着，感觉有点热了，才一只一只给她穿上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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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秋月十二夜（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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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0 Dec 2007 15:42:5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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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经典网络小说]]></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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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作者：心乱/2000年
　　二十
　　　　　　　　　　　　　　　　　
　　第一场秋雨终于来临了。
　　这个夏天太热，我搞不清楚是今年还是去年了，正如我搞不清楚任可来没来一样。时间感...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心乱/2000年</p>
<p>　　二十<br />
　　　　　　　　　　　　　　　　　<br />
　　第一场秋雨终于来临了。<br />
　　这个夏天太热，我搞不清楚是今年还是去年了，正如我搞不清楚任可来没来一样。时间感一发生错乱，捎带着空间感也有些紊乱。她来过，不管以什么方式，不管是否进了我的房间，还是我其他的住所，这一点是确定的。还有一点，她来以后我不喜欢她了，所以不想帮她。</p>
<p><span id="more-182"></span>　　来说说这场秋雨。<br />
　　它很有意义。夏天太热了，有段时间只要呆在室外就会中暑，或者被烤死。电视台报道说太阳风暴非常厉害，大家在室外要小心。那一向飞机失事也多，我带演员去走两次穴，都只敢坐火车。就这样气象专家还说北京不是火炉，真是让我心绪难平。愚弄人也没有这样愚弄的，要怎样的傻逼才会相信他们的话啊。我十六年北京时，整个夏天，只有几天的温度会达到三十五六度，只有一两天三十七八度，没有超过四十度的。那些年的秋天也比现在长，冬天也很冷，有个冬天的样子。现在不行了，秋天短得要命，冬天也不冷不热，天气没有冷透，一年积攒下来的脏东西就冻不死，就能在第二年苏醒过来继续危害人。那时候北京的天空蓝得多，一种沁人心脾的蔚蓝，让我觉得能来到这样美好的地方，真是前世修来的福分。当然我现在也喜欢这里，也会呆下去，但那是因为别的原因了。<br />
　　所以秋雨来得恰到好处，缓解了我跟那些所谓专家的矛盾，也缓解了旱情。它每来一次，气温就要降好几度，说明它是个比专家称职得多的预报员；草木和远山被它洗得干干净净，精神十足地朝着五彩斑斓的明天行进，说明它又是个跟我一样好色的好孩子。更重要的是，它让任可在这样的环境下出没，把她映照得形单影只，孤苦伶仃，我就恨不下心来将她拒之门外，它又是个热心肠的圣徒，过期美女们的天使。<br />
　　我八四年考上北大，来到北京，任可已经来了两年了，该打下点江山了。还真是这样。有一次北大艺术团邀请舞蹈学院来教迪斯科，来的居然是任可。她在这个圈子里已经有名气了。我差点没认出她，还是她大声喊我，我才心惊胆战地回了她一声。她变得很瘦，全然不像成都那个丰满的冷美人，而像一个两眼灼灼发光的丛林女妖。她跳得太棒了，就像老外手把手教出来似的，看来她的天分在这方面，而不是在民间舞和芭蕾舞的框框里。上完课，她朝我走过来，不太高兴，因为我对她不够亲热。这是误解。我也很想念她，但我身边有两个花枝招展的丫头，家里很有背景，我正在努力追，她们也喜欢我，而且在争风吃醋。我是在这样复杂的环境下遇见她的，要是跟她单独见面，我一定不会这么冷淡。<br />
　　我成功地支走了两个女霸王，跟她去学生咖啡馆坐了一会儿。我认为我应该疯狂想念她，但我好像感觉不到。什么都在不可阻挡地改变，她也在变，因为她也没流露出什么激情。我们在昏黄的灯光下对坐着，你看我我看你，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br />
　　“你还好吧？”她说。<br />
　　“我还好，你呢？”我温柔地看着她。我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这她应该明白。我还是喜欢她，这没法否认。<br />
　　“我混得不错，搞这个比较来钱。”她抿了口咖啡，满不在乎地说。<br />
　　“你以后要当教授吗？”我更加温柔地看着她，女霸王受不了我这样的凝视，所以为我争风吃醋，她应该也一样。才两年我就变成了这个样子，这是谁害的，谁最清楚。<br />
　　“我也不知道，”她发觉我眼睛在放电，就跟我对放了一下，又急忙闪开：“你长大了，云山，你开始变坏了。”她一脸迷茫地说。<br />
　　我不说话，继续盯着她。<br />
　　“那几个小丫头呢？你还是回去找她们吧，她们比我年轻，”任可眼中泛起一丝沧桑的味道，“把姐姐忘了吧，”她轻轻地说。<br />
　　“不！”我突然激动起来，我说：“我明天就把她们甩了，我要跟你！”她笑了，说：“小鬼头，你正在长身体，以后路还长，不要学姐姐。”我很不满，我发现我这时候开始真的想念她了，我愤怒地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呢？”任可幽幽地说：“我要结婚了，跟一个干部子弟。”我什么也说不出来，就只有看着她。她瘦长的手指托着下巴，显得非常精致，漂亮，而又清冷。我心头难受，我说：“你结你的婚，但是要给我当情人。”她一下就笑了，我突然觉得咖啡馆亮了很多。她还是那样吸引人啊，我颓丧地想，我为什么就不能长得快一点呢？我要是长得比她快，我就赶上她了；我要混得出人头地，名扬天下，她就能跟我了。但是现在，什么都不可能。换句话说，我真不知道我来不来得及。有个苏联人叫布罗茨基，被流放，监禁，然后赶到美国。他是写诗的，他说：街灯盯着渐渐干去的水坑中它们的倒影，他又说：我将变老，你却依然年轻。他一定经历过类似的故事，才能写得让我那么伤感，那么辛酸。<br />
　　现在我的窗外在下雨，一场秋雨，就在我郊区的房子外面。这座房子任可们已经见识过了，她们要是有个这样的家，还有个这样喜欢她们的丈夫，一定会感到幸福。我也会幸福，就算我在臆想，在白日梦里，她们的拜访依然让我感到幸福，哪怕最后她们都会像这窗外破碎零星的雨点一样，徒劳地砸一下我的门，就落到地上，慢慢流走了。<br />
　　慢慢流走，现在这是禁忌的词语。我知道我还没有偏离中心，我在编小说，也就是写文章。老师说写文章要有个中心思想，我现在正从各个方向朝它靠拢，正在包围它，一层一层撕开它，就是这样。<br />
　　　　　　　　　　　　　　　　　<br />
　　　　　　　　　　　　　　　　　<br />
　　二十一<br />
　　　　　　　　　　　　　　　　　<br />
　　这几天的新闻五花八门，很有意思。<br />
　　一架波音七七七，一架七四七，只差十秒就将在伦敦国会大楼上空相相撞。幸好机长立刻紧急转向，七百名乘客才幸免于难。英国著名医学家认为20年内出现第一个克隆人类婴儿将不可避免。沈阳洪湖北街有人从雪糕中吃出个蚊子，就去找食品厂。食品厂本来要赔他一箱雪糕，但他要100 箱，食品厂认为他讹诈，就不给了。哈尔滨有个初中生得一种怪病，上课时高声尖叫。学校力排众难尽力挽救他，不将他推向社会。<br />
　　此外，有趣的还有：我国首列磁悬浮列车明年上路；铁道部准备让列车全面提速；中国四比一干掉伊拉克从而获得四国邀请赛冠军；江淮一个老太婆种罂粟被判管制两年；一种具窥人稳私和作案双重功能的非法器具夜视镜，从俄罗斯悄然流入武汉市场。<br />
　　这些都是我从网上弄下来的。萧蔷去广州出差，其他情人我突然看不上眼了，也就不跟她们废话，就光去看新闻。我喜欢去新浪（SINA），我一上网就去这里，很有感情，也曾经用某个笔名在那里招摇过，但现在已经收心了，换了马甲，没什么人认得出我了。<br />
　　我继续看，发现了一组更有意思的新闻。第一条是意大利人做爱场所五花八门，首选在洗衣机前，有27% 的夫妇热衷于这么干；此外20% 在车库；18% 在轿车里。洗澡间17% 、建筑物楼梯12% ，还有7%喜欢在牙医候诊室颠鸾倒凤。后面是一系列跟做爱相关的新闻：加拿大海军男女水兵作战做爱两不误——让我想起当年法国大学生高高举起的“要做爱，不要作战”的旗帜；美国太空总署试验太空做爱姿式——能在太空里来一下，真有想象力，我想在飞机上跟一个模特儿来一腿，但因为上厕所的人太多而作罢。最有意思的是墨西哥南部塔帕斯拉监狱一名有窥淫癖的狱长，心血来潮，用望远镜偷窥狱室一名囚犯与探监妻子做爱，大快朵颐之余移步向前，想瞅得更清楚。突然从天井的天窗一脚踏空，坠进7 米下的狱室，当场跌死，还凑巧落在这对夫妻的床边。正在享受鱼水之欢的囚犯夫妇被吓得目瞪口呆。最后这个场面尤其好玩。我有个搞舞台音响的朋友，有次走穴找了个妞，两人为躲避大队人马不得不跑到一家小旅店苟且。那天下大雨，小旅店太破旧，他正在妞儿身上驰骋，突然，一滴冰凉的雨水从天花板渗进来，准确打在他赤裸的背心。他一激灵，知道自己完了。“打那以后哥儿们足足有半年没能硬起来，操，”他懊丧地说。<br />
　　这说明男人是很脆弱的，比如完事后不能喝冷水，不能被雨淋，否则就要影响性能力。这个我没试验过，不好说什么，但我心中不平。<br />
　　女人就不一样，怎么着也能干，翻过来复过去什么都不怕，还特别经干，比男人强得多。这一点任可深有体会。她在练功房调戏我时还没想到跟我做爱，但随着我一天天长大，就不信她不想。她们这一代对这个问题很随便，这我清楚。舞蹈演员磨磨蹭蹭挤挤压压本就难免，这些孩子也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文娱活动，所以经常出问题。歌舞团那几年因为怀孕被开除回原籍的女孩不下四五个，但后来堕胎方便了，就没有开除的了，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他们就更加明目张胆了。<br />
　　九零年前后要有个和我当年类似的男孩喜欢上一个类似任可的女子，他就不敢去练功房，因为那个女子会生吃了他；但如果九七九八年发生这样的恋情，情况又会不同：那个男孩子会直奔练功房，把那女子干净利落地干掉。这年头，谁还把这当回事儿啊。<br />
　　想起这些我心头就隐隐难受。任可就是一个喜欢男人的典型。我这边想，她那边就可能正跟男人上床。一个男人一生可以打几千炮，但是一个女人可以打无数炮。这说明女人的承受能力是多么强大，远远超出了我对她身体的眷念和盼望。在我印象里任可是个放浪的女子，来者不拒。这话我说得有点疯狂，我只有加重自我折磨的力度，平衡一下我的愤懑，才不至于让它倾斜着，像铁滑车一样冲破我对任可最大的忍耐。<br />
　　当年我不这么想。我可笑地以为当我爱她，并且她感觉到，还对我假以辞色了，她就会为我守住身体，一直等着我。我后来诱骗她走出万年青院子，跟我去三洞桥看电影。电影院很黑，可以做很多小动作，我也做，但我还小，不得要领。她有时也帮我隔着衣服碰碰胸脯什么的。她不让我摸她屁股，我也不敢，我也舍不得。我想，那些东西要留着我长大后享用，总有一天它们会乖乖在我手里蹦来蹦去。她也不着急，也不觉得跟我这么一个小孩玩会有什么乐趣。“我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跟你出来看电影。”有一天，我在黑暗中亲了亲她的脸，她就对我这么说。<br />
　　“因为我会是最了不起的男子汉！”我充满自信地说。<br />
　　“但你现在只是一个青皮小娃儿，山山。”任可一边打掉我扶在她腰上的手，一边耐心地说。<br />
　　“我很快就不是了，”我急促地说：“等我到十六岁，我就跟你公开！”我看见她的脸凑了过来，眼睛很亮，亮得我一辈子都能记住，“十六岁你也是青皮娃娃，你在姐姐这里永远都是青皮娃娃。”她又妩媚又残忍地说。<br />
　　“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七，耍死皮，”我恬不知耻地说，一边去抱她的腿，她的腿圆滚滚的，很有弹性，抱起来很舒服，“我要跟你耍一辈子死皮，你甩不掉我。”“你现在说这个太早了，山山，”<br />
　　任可一面抵挡一面冷静地说：“等姐姐变成老太婆，你就再也不会说这个了。女人青春都很短，你不知道这个，小毛孩。”“我不相信！”<br />
　　我差点嚷嚷起来，也不管电影院还有那么多人，“你永远都是这样，永远都不会老，我老了，你也不会老。”我激动地说，不知道为什么我眼睛都潮湿了。<br />
　　“你怎么知道呢？”任可轻轻地说，我感到她身上在发抖。<br />
　　“因为我喜欢你，我爱你，所以你就不会老，你就会等我，等我长大，然后嫁给我，”我豪情万丈起来，突然之间超越年龄地说：“你这个人为什么要生下来？就是为了嫁给我的，你知道吗？”任可的身体慢慢朝我靠过来，她纤细的手臂紧紧抱着我，像抱着她的孩子，又像抱着她的希望。我知道她感动了，我并没骗她，我也在感动，可能为我的心情，也可能为她越来越热的身体。她是个冷漠的女子，至少看上去是这样，居然能被我打动，激动成这样，说明我以后很有希望，不是吗。<br />
　　　　　　　　　　　　　　　　　<br />
　　　　　　　　　　　　　　　　　<br />
　　二十二<br />
　　　　　　　　　　　　　　　　　<br />
　　很久以后，我在一些特殊的地方跟女人做爱，比如深夜的公园，电影院包间。以前，有些公园门口有很多“提油壶的”出没。所谓提油壶，就是一个同性恋搭上谁了，就拉到厕所，给他屁眼上刷一刷子油，然后开干。我听说这种举动后觉得很新鲜，有创意，但这并不表示我去公园也是为了被人刷上一下。我去要带着女人的，同学，或者同事，或者下属上司。我喜欢天当被子地当床的感觉，正在金蛇狂舞，一条手电筒光柱远远晃过来，这种紧张的感觉我也喜欢。后来世风日下，出现很多歹徒冒充值勤人员抢男霸女，十分可怕，我才收敛了。<br />
　　电影院要安全得多。现在电影院越来越专业，每个包间都有门遮住要害，而且门锁安在里面，由看客开关，外面的不踮起脚尖根本看不见里面的穿没穿裤子。我有一天带梁月泓去，电影已经开始了，到处人影幢幢，显然都没干老实事儿，我们也就关上门，一边看电影一边忙乎。战到动情处，就哼哼唧唧起来，正好电影声儿大，什么都掩盖了。<br />
　　但既然是电影，声音就会变化，突然之间静场了，我正觉得尴尬，猛听得两旁包间都是一片刹不住车的气喘吁吁。我不仅哈哈大笑。这种齐心协力和心照不宣，真是劳动人民的快乐啊。<br />
　　但当时我并不会玩这个，在成都不会，到了北京，还是不会。任可来看我，我都偷偷摸摸，怕两位霸王花看见。她说要结婚但老是不结，我也没问为什么。我长大了，有淡淡的络腮胡子，全身也孔武有力，眼睛放电也越来越厉害，但任可并不为所动。<br />
　　“北大的学生一个比一个狂，我才不敢找你呢。”她目光短浅地说。<br />
　　我狂其实正常。像我这样刚进校就深得大家宠爱的人当然要狂，但经历了很多事情以后，我还能狂吗？当然不能了，即使狂，那也是在心里，而不是一天到晚表露在口头上。人是会变的，这一点任可有时明白，有时要忘。所以她并没有把我列为她的男朋友之一。她也很狂，她每次来都喜欢穿紧身裤，上身又很宽松，香水喷得又凶，所以显得十分性感，万分妖娆。她剧长的腿圆鼓鼓地伸展下去，汇聚成圆润白皙、涂了红色指甲油的双脚，蹬着黑色细带高跟鞋往我身边一搁，我正猛烈发育的身体立时就有反应，但她又不安慰我，我一动手她又躲，我就只好挣扎在无穷的痛苦之中。<br />
　　“你别这样，我只是来看看你，你不要想太多了。”她不断地，冷冷地提醒我这一点，让我觉得我无能为力。我那时还在争取当学生会领导，还要追干部子弟，我又爱她，我真是太累了。<br />
　　她可能也嫉妒我跟两朵霸王花的关系，就总说今天这个追她，昨天她又跟谁谁谁去看展览，前天谁又开着小车来接她去开Party.看来她周围的男人非常之多，到了她难以招架的地步。这一点我非常恼怒，也非常伤心。但我后来想通了，她既然这样，我也会，我们各自保留自己的生活，我只要能得到她的一部分就可以了。她是那样的女人，谁也别想得到她的全部，否则就会烦恼致死。<br />
　　她有时也大发善心，带我去舞蹈学校看演出，还装腔作势给我介绍姑娘，但我一个都不喜欢，我喜欢的是她，我迷恋她，崇拜她，这她也看得出来，所以不好意思把我甩掉，只能拖着，过一天是一天。<br />
　　我很豪放，也很大方，每个月家里寄的钱往往不到半个月就完蛋，她就给我一些，还请我下馆子，但是不许我喝得太多，大概怕我借酒撒疯强奸她。我喝得依稀恍惚，就问她：“你知不知道什么是真正对我好？”“我也不知道，”她还是那副隐隐忧郁的样子，茫然地说：“有些时候心情不好，就想来看看你，就这样。”“你把我当成什么了？”我没喝够，不能耍酒疯，就只好徒劳地咆哮一下，表示我很愤怒。<br />
　　“当成我的弟弟，表弟，兄弟。”她淡淡地说，让我再也说不出话来。<br />
　　她也让我见见一些男朋友。我很别扭，还真要给她当表弟，心头怎么能高兴呢。但我要当大老爷们儿，我得有风度，得忍着。所以我豪爽地跟他们喝酒猜拳，胡逼乱侃。有次一个电影演员模样的傻逼聊着聊着突然骂任可是贱货，我还没反应过来，我的耳光已经过去了，把他打得鼻血直流，我还要拿酒瓶子抡他，吓得他夺路而逃。还有一次一个生意人说他很喜欢我，一定要请我参加他跟任可的婚礼，我说好啊好啊，然后就划拳把他活活灌醉了，他摔瓶子，砸桌子，跟我以后发酒疯一样。我扶他去打车，任可在旁边表情漠然，却也有些悲哀，我感觉得到。但我不知道她是为我们的关系，还是为她自己悲哀。<br />
　　我真不知道，因为我虽然在加速成长，仍然还小。我再大一些，比如走入社会以后，就知道了许多事，遇见了许多别的女人，发现她们的滋味完全不同，所以我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发明这句俗语的人是个天才，要不就是个先知。什么叫做“不在一棵树上吊死”？难道要在很多树上吊死吗？难道必须这棵树吊几下，那棵树吊几下，直到实在动弹不得，活活累死？可见他多么浪漫，又多么幽默。不过当时我幽默不起来。任可跟我有过特殊关系，她对此和我绝对不是一样的感受。一想起这件事我就心潮澎湃，不能自已。但我又想起她不拿我当回事，亲几下摸几下都如临大敌，我就心灰意冷。世上又不是只有你任可一个女人，我何必这么在乎你呢？我想。想多了，我就慢慢疏远她，她那时一般星期天来找我，我就去约会霸王花，跟霸王花吹了以后我又去找校花，找梁月泓，找周月，总而言之不让她找到我。<br />
　　她改变日期，撞上我了，我就躺床上生病，浑身不舒服，要不就有很重要的社团活动，很重要的球局一定要参加。我请她原谅，学着她常有的那种漠然的表情。慢慢地，她也明白了，后来几个学期，她就再也不来找我了。<br />
　　我快被开除的时候她又来了。我父母求她，看能不能帮我忙。但我是一定要被开除的，这样我们系才能维护自己的尊严。我看她急得快哭，就说：“男子汉大丈夫怕什么？天高地远，去他妈的学历吧！”<br />
　　她不哭了，异样地看着我。我想那个时候我已经长大了，她能感到我身上有一种咄咄逼人的力量。不管这力量是否真实，是否脚踏实地，也是一种豪迈的味道。她看了我一会儿，说：“我新交了个男朋友，他在做一本书，你可以进那个编辑部去干，每个月工资是两百，等书出了还有分红。”“任可，我谢谢你，”我衷心地说：“但是我不去，我会自己想办法。”那是一个很热的夏天，一年多不见，她稍稍有些憔悴，但还是很漂亮。跟以往不同，她穿着一件黑T 恤和一条紧身牛仔裤，仍然那么性感。我光着上身，穿一条短裤。宿舍里一片狼藉，同学们都急着去找单位了，谁都顾不上谁了。我的样子可能很惨，很狼狈，还很倔强，所以她同情我，所以我想抱抱她，她也没拒绝。我顺势把她按在床上，她亲着我的胸脯，我很紧张，出了很多汗，她也亲。看样子我要怎么着都行，这本来是我盼望已久的时刻，但是我却不行了。<br />
　　“你怎么了？”她看我动了半天也不得要领，就轻轻问我。<br />
　　“我不行了。”我恨恨地说。<br />
　　她不动弹，眼波盈盈地看着我。我茫然地回看着她。她的眼圈慢慢红了，这可能会影响我，我不愿意这样，所以我急忙打岔。我胡乱摸了她几把，然后满脸阴沉地下来，要送她走。她整理好衣服，要给我留电话，“给你这个，不要断了联系。”她低着头说。<br />
　　“用不着！你又不会被舞蹈学院开除，要找还找不到你啊？”我没好气地说。<br />
　　我们走到校门口。<br />
　　“让你一闹差点忘了，”她激灵了一下，摸出几百块钱要给我。<br />
　　我推回去。她硬要往我兜里塞，“别推了，听话，啊？男子汉能屈能伸嘛。”“我不要。”我的态度坚决之至。<br />
　　“你不要，我生气了啊。”她做出要生气的样子，她不知道这毫无用处。她从来没有跟我生过气，对我永远都很漠然，很清淡，很和蔼。她一边很漠然，很清淡，很和蔼地对待我，一边很漠然，很清淡，很和蔼地对待所有男人；一边和我正儿八经，竭力抵挡，一边和别人胡天胡地，放荡不停。<br />
　　“我不要你的钱，你听到没有，你又不是我女朋友，又不是我妈。”<br />
　　我嚷嚷起来。我就是用这一句话把她赶走的。我从一遇上她，就有这种心理：在谁面前都可以示弱，但绝不在她面前丢脸。我一定要豁出去拼了老命混，重新站起来，让她好好看看我是多么牛逼的一个男人。<br />
　　我只是在想这些。<br />
　　那是一九八八年，我二十一岁，她二十八岁。<br />
　　后来的十二年，我再也没有见过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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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秋风十二夜（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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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0 Dec 2007 15:41:03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经典网络小说]]></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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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作者：心乱/2000年
　　十三
　　　　　　　　　　　　　　　　　
　　任可干活越来越熟练，也越来越像女管家，常对我指指点点，说我不好好保持她的劳动成果。我想，她已经在慢慢显出原...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心乱/2000年</p>
<p>　　十三<br />
　　　　　　　　　　　　　　　　　<br />
　　任可干活越来越熟练，也越来越像女管家，常对我指指点点，说我不好好保持她的劳动成果。我想，她已经在慢慢显出原形来了。她这种女人，注定受不了寂寞，不管装扮成什么样子，在一定条件下就要蹦出来，尽情表演。</p>
<p><span id="more-181"></span>　　但当我一流露出看破她的意思，比如，冷笑几下，或者哼哼几声，她就会警觉，就变回唯唯诺诺的样子。一点风吹草动就能让她立刻调整策略，她还是那么厉害。当然，这一切可能只是我因为某种原因神经过敏，反应过度。萧蔷就说过我是神经病，看来女权主义者比较有远见。<br />
　　我并不傻，我有其他办法对付她。有天她刚做完饭我就说：“任可，你一天到晚跑来跑去的，多辛苦啊，干脆来给我做专职的，不要到处累了，住这儿就行。你放心，这是我的产业，我要干了坏事跑都跑不掉。”任可一听这话，表情一下子僵在那里，过了好一会儿，才说：“这……不合适吧，你是单身啊。”“正因为是单身，我才需要保姆；我如果有老婆，还要保姆做什么？”我得意地说。<br />
　　“哼！你们男人就是这样，女人真是太可怜了，”任可恼怒地说，我听得出来，如果我和她更熟一些，她说出来的就远不止这个程度了。<br />
　　“还没说完呢，”我狡黠地说：“也有可能我老婆享福，我当保姆。你想想看，；俩人在一起，肯定有一个是另一个的保姆，这很正常啊。”“也有道理，”任可若有所思地说：“要我来给你当保姆，工资得高点儿。”“那是，”我说：“这么着成不？一个月一千，管吃管住？”我怕她不答应，又说：“你去给别人干活儿我不管，但不能带外人来家里住，晚上十二点以前也得回来，免得打扰我睡觉。”<br />
　　任可轻轻地笑起来，这是她第四次笑，充满了胜利的感觉：“你不觉得——这个价钱对一个保姆来说高了点儿？还有，我怎么会带别人来家里住啊？你到底什么意思？嘻嘻。”我的老脸又红了，这不应该：“我也不知道你要带谁来，任可，”我清清嗓子，郑重地说：“我对你太不了解了，你不承认吗？”“你不用了解我太多，只要评价我干得怎么样就行了，对吧？”任可脸色又沉下来。<br />
　　“好，”我说：“算我冒失，不好意思。明天就能过来吧？”<br />
　　“可以。你一个月给一千，我也不用去给别的人家干活儿了，”任可干净利落地说。<br />
　　这一夜，我竟然兴奋得彻底失眠。目标已经冒头了，就像远航归来的水手，已经望见了岸边的灯塔。花园小区的灯火就像灯塔，往事就像海洋；任可像老水手，我就像晕船的雏儿，晕来晕去，辗转反侧，拼命狂想。<br />
　　第二天下午她来了，带个大木箱，跟她的保姆身份很符合，我想说句尖酸的，问她从哪儿弄这些鸡零狗碎，最后没好意思说出来。我不用跟女人斗嘴，因为我不是对手。我只能掌握大局，细小的东西由得它去，说不定反而更加好玩。<br />
　　她好像很熟悉房间。一进屋，就径直走向客房，而不是我的卧室。<br />
　　她也不怕走错了会闹笑话，或者引起我的误会。她当然不会，她已经帮我收拾了三天房间了，还不知道卧室和客房的区别吗？我又开始神经病了，萧蔷在电脑上苦口婆心对我说。<br />
　　我盘踞在沙发上，冷眼旁观她整理、布置着她的房间。女人来自下午，对一首诗来说这是个好题目，但对我来说并不习惯。很多年没有这样了，都是晚上来，早上走，或者当晚就走，不多停留，也不会一直住下去。我望着窗外，秋风灌满了天空，因为云的移动比往常快了一些，窗帘也都鼓涨着，充分让它们进来，打个转儿，再漫无目的地转出去。这跟任可很有些相像，我想。<br />
　　“你怎么不找个老婆呢？”晚上我终于劝诱任可跟我同桌吃饭时，她这么问我。<br />
　　“找不到。”我苦闷地说。<br />
　　“你要不嫌弃，我帮你介绍一个，”任可胸有成竹地说：“还不错，电影学院进修的，本地人，很老实，跟你比较般配。”“你这么了解我？”我惊讶地说。我更惊讶的是一个保姆要给她的主人介绍老婆，还惊讶保姆居然跟电影学院的人有联系。<br />
　　“看得出来，”任可漫不经心地说：“你那种人，心头藏不住事的，想什么，什么脾气，两眼就看出来了。”“我什么脾气？我心里头藏什么事了？”我虽然气愤，但还是有礼貌地问。<br />
　　任可抬起眼睛，瞥了我一下，“你生气了，主人。”我发现这几天她彻底变了一个样，或者说正猛烈地变回原形，“我不跟你生气，姑娘，”我世故地说：“我这一把岁数什么没看过？要都生气，还不早就气死了？”任可第五次笑了起来：“你这不是气话是什么？”她的眼睫毛一抖一抖的，显然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它们越来越长，越来越黑，越来越勾引着我。<br />
　　我有点忍不住了，“任可，求你了，”我低三下四地说：“你就变回原来的样子吧，我知道你来找我的，你现在不是找到了吗？”<br />
　　“你说什么？”任可目瞪口呆地说，当然，这也是她很容易就能做出来的表情，“我不懂你的意思，主人。”“你不觉得&#8217; 主人&#8217; 两个字很做作吗？我相信你心里想什么根本就没说出来，我不会错的。”我失望地说。<br />
　　任可深深看了我两眼，然后不动声色地说：“吃好了吗？我洗碗去了。”晚上，我发觉家里好像变样了，我已经不太适应。我不适应的主要原因不是家里多了个女人，而是这个女人叫任可。只要是任可，任何时候我都会有点不自在，不舒坦。其实我应该很舒坦，我希望她来，她真的来了，但我又不知道如何对付了。这叫叶公好龙，那个字不念树叶的叶，以前老师教过。<br />
　　任可在洗澡。我突然想冲进去行使暴力，至少要对她说明我在眷念她，但是我不敢。快睡觉的时候她跟我说晚安，我就想一把搂过来，说几句热腾腾的话，但是我比划了半天也没敢出手。倒是她比较主动。<br />
　　她发现客房门没有装锁，很惊恐，或者说装作很惊恐地告诉了我，我有些尴尬，却不敢表露惊喜，我只能保证明天一定装，然后说我今晚不会冲进她的房间。其实我要冲进去也没什么，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不在乎早一会儿晚一会儿什么的，但我在她面前就是胆小，这没办法。<br />
　　她很快就睡了，她很猖狂，甚至没有关门。她不能这样，这样除了表达抗议，也是对我的调戏和侮辱。我有点生气，我就冲进她的房间，她正躺在床上看书，“什么事儿？”她见惯不惊地说。<br />
　　“早点休息，我帮你把门带上。”我不敢看她在台灯下的娇媚样子，就低着头，讪讪地说。<br />
　　“不用，关上太热。”任可轻松地说，也没看我，继续在看她的书。<br />
　　“要热你就开空调吧，”我说：“我帮你开。”“我怕空调，吹得我浑身骨头疼，”任可娇滴滴地说：“没办法，人老了，就怕冷了。”<br />
　　她要这么跟我调情，我也不怕了，我说：“你老了？我看你越来越年轻了，我都快受不了了。”“你受不了？”任可大惊小怪地说：“你还有什么受不了的，你又不是色鬼。”“我要是呢？”我浑身开始热起来，“我现在要是呢？怎么办啊，你？”“那我也不怕，”任可定睛看着我，说：“你总不能强奸保姆吧？”“难说。”我咬牙切齿，一步步逼近她。<br />
　　“你是公众人物，”任可用洞悉一切的语调说：“你要注意维护形象，你们这些人，对这些事情看得太重了，我知道的。又想玩，又想什么事都没有，对不？”“你是明白人，任可，”我低三下四地恳求说：“我也是，你让我上吧。”“你真的要来？”任可惊异地说：“一点前奏都没有，多不浪漫啊。”“我操，”我猴急地说：“马上你就会知道什么是前奏了，我让你前奏个够。”任可在这个时候表现出她是真正的任可，而不是别人。<br />
　　“行了，今天闹得差不多了，你睡觉去吧。”她突然冷冷地说，一如往昔。<br />
　　我愣在那里。其实我也可以继续扑上去，但是我没有，因为我听到了她过去的声音，用来提示，已经足够了。<br />
　　我反应很快，我冲上去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又在她脸上胡乱摸了两把，还没等她说什么，我就飞快转身冲进卧室，一头扎到床上。<br />
　　这个动作很年轻，但我顾不上调侃自己了，我又想哭，又想笑，觉得这些没必要，就苦笑一下，翻身坐起，仔细思量起来。<br />
　　看来我又要失眠了。只要事情没有彻底水落石出，我都会失眠。<br />
　　以前我也失眠过，但那时还没长大，经常为一些古怪的单相思痛不欲生。以后我就开始累了，就不失眠了，——天天累成那个样子，还有功夫玩这套风花雪月？<br />
　　我把门打开，走上阳台。我望着瓦蓝瓦蓝的天空，眼波流转的星星，希望它们给我一些提示。很多年过去了，十几年，二十年，我只身一人流浪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所以连天空也认不出我是谁了。虽然我认出了任可，并且有效地让她慢慢现形，我也不能掌握更多的力量，使我得偿多年的心愿。<br />
　　我恨我自己。<br />
　　天气很凉，这几天，除了任可来那晚上降温明显以外，其他都比较清凉，而不是寒凉。这可能是天空中那些同情我的部分给我的温暖。<br />
　　我感到一丝暧昧渐渐从身后蔓延过来，这表示家里有女人，否则不会这样。任可睡了，她不会在外面窥视我，但这个房子很通风，风从一个房间吹到另一个房间，把我无色无味的气息带过去，把她深深隐藏的味道带过来，让我躁动不堪，身体在自欺欺人地返老还童。占有那些已经消失的东西，真难。任可在翻身，我感觉着，空气变成了一团密封的液体，她一动，我这边就跟着波动，涌动，谁让秋天这么敏感，这么热心呢？我为什么喜欢秋天？因为它跟我一样，也是一个掮客、皮条客。我这样说不过分吧。<br />
　　　　　　　　　　　　　　　　　<br />
　　　　　　　　　　　　　　　　　<br />
　　十四<br />
　　　　　　　　　　　　　　　　　<br />
　　北方秋天比南方的漂亮。<br />
　　我来自南方，虽然还没去过很多地方，比如热带雨林，热带沙漠，但在我看来，太热和太冷的地方都不可能像不冷不热或者又冷又热的地方那么千姿百态，千变万化。一个地方必须四季分明，才能表现出各种性格的风景，才能满足我这种好色之徒的需要。这样的条件北京很符合，成都就要勉强一些。<br />
　　北京的春秋短，夏冬长。四季里我最不喜欢夏天，一到夏天我就浑身冒火，脑子一团迷糊，什么正事儿也干不成。它还那么长，我就觉得更难熬。要不是我太喜欢北京，就凭这个鬼夏天我也不干了，早就浪荡到别处去了。北京春天很暧昧，有杨花，有故事，十几年前还有大沙暴，上街一转，回来衣兜里就沉甸甸的一大包。冬天不错，会下雪，开车不太方便，但是屋里有暖气。真正美色纷呈的是秋天，跟南方不一样，北京有很多植物一到秋天叶子就变红变黄，像一群群浪荡的美女满山满眼地召唤我。天气又很清新，空气又很清淡，尤其刚从夏天过来，对比更是强烈，所以要勾起我的好感及崇拜。<br />
　　我很多事都是在秋天成功的。比如，考上北大；再比如，和梁月泓这么漂亮的北京女孩上床；再比如，被大学不识时务地开除后东山再起，扬名立万。秋天对我很好，我也对它好，它虽然短，但我可以努把劲儿，把重要的事都放这里来做，辛苦一点没什么，只要有效果，就像任可装扮成钟点工，结果被我一点点套出底细来一样。<br />
　　初秋是我最放松的时候，只要想起还有更漂亮的深秋在等我，我心里就全都是挥霍的资本。春天是用来闹猫的，夏天是用来发火的，在这之后的冬天又太冷，感觉和情绪都冻成了一块，僵硬死板，太矫枉过正，所以秋天正好是调整情绪的好时机。<br />
　　任可也要在这个时候调整一下她的情绪，决定到底要不要我，或者要不要回到过去的时光。当年她拒绝我的时候只有一个理由，就是我太小，还不算男人；现在我很男人了，她又很难接受，这是为什么呢？<br />
　　　　　　　　　　　　　　　　　<br />
　　　　　　　　　　　　　　　　　<br />
　　十五<br />
　　　　　　　　　　　　　　　　　<br />
　　又要开始讲故事了。<br />
　　一九八零年，云山十三岁。<br />
　　这一年任可二十岁。<br />
　　四川有一种植物叫万年青，当时也有这种牌子的香烟，其烟盒在云山们玩输赢中值五十，与之对照的是中华烟盒值一百，礼花八十，月月红二十。这个月月红当然不是后来屠夫那个月月红。万年青有一个特点很让云山迷惑，它只长叶子，不开花，也不结果，这真令人费解。类似的植物云山只知道一种，那就是无花果。但无花果没花也有果，不像万年青除了叶子什么都没有。这是一种草本植物，浓绿和暗绿的椭圆小叶片，上面有很厚的蜡质，太阳一照就油油的，比北京的杨树叶还要油绿。它通常被修剪得整整齐齐，或高或矮地盘绕着八十年代初的成都。在一个万年青盘绕的地方，省舞蹈学校，云山第一次见到了任可。<br />
　　那年春节，四川文艺系统联欢，闹了好几天，最后一天人都走差不多了，也没什么好玩的了，大人们放着欧洲舞曲，跳着软绵绵的交谊舞。几张长桌子犹如万年青一样围成一个舞池，里面都是翩翩的，高傲的文艺界男女。云山百无聊赖地吃着冷餐和瓜子花生，四处张望想找点好玩的。但什么也没有，大人也不爱理他。云山很失望，准备趁父母不注意溜之大吉，去找那帮孩子玩烟盒。<br />
　　正要走，任可就来了。<br />
　　任可穿得很朴素，比二十年以后云山要朴素得多。她上身是一件破旧的棕黄色军棉袄，很大，很宽松，但腰上却系了一条绿绸腰带，显出了身段，又提了点亮色；下身是一条黑色紧身练功裤，脚上一双那时候很少见的黑色高跟皮鞋。这么一穿，立刻把棉袄的魅力提升到令云山瞠目结舌的境界。他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漂亮，这么英挺，这么性感的女人。后面那个词他当时还说不出来，只能感觉。但他知道，在那个年代像这样穿衣服的女人很少，这么会打扮的女人，一般也很难对付。云山这么想着，就去看任可的脸，然后他就完了。<br />
　　我后来跟网友聚会，王小山喜欢善良地调戏妹妹们，他喝了酒，就煞有介事地对其中一个说：芭蕉，自从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我完了。<br />
　　他说的其实跟我是一回事。但是他大我十五天，三十多岁的男人说这个，就比较假，而我当时感觉到这意思的时候才十三岁，我就很真。这一点必须说明。<br />
　　任可的脸很古典，像是云山上美术课画的那些外国石膏像。还很白，嘴唇上抹着若有若无的口红。她的表情很忧伤，像有人在欺负她，云山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点，决定不走了，要留下来搞清楚这是什么原因。<br />
　　很快就查明了，一个起码四十五岁的男人形影不离地跟着任可，一会儿搂着她的腰，一会儿还凑近她的耳朵嘀嘀咕咕。任可走了几步路，云山就看出来，她是跳舞的，只有跳舞的才这么走外八字芭蕾步，长腿微曲，一步迈出去好像在试探，其实走得肆无忌惮。那个男人不跳舞，所以让她很不高兴。云山这么分析。很快他就高兴起来，因为任可被那个男人搂着腰走过云山身边的时候，她清楚地喊男人“爸爸”。<br />
　　云山觉得自己爱上这个女子了，虽然她大得多，但是偷偷地去爱，谁也不知道，也不能说他什么。云山知道自己很小，如果一个大男人有一天把任可抢走了，那他只有干瞪眼。但现在不是还没有被抢走么，所以他也要用他自己的方式去爱一爱才行。<br />
　　舞蹈学校很大，里面到处是盘来绕去的万年青。云山家距这里不远，在歌舞团，他可以经常来这边瞎撞，看能不能撞到任可。在他拼了小命和任可说话之前撞见过她三次。第一次是任可走出练功房，穿着很薄的练功服，浑身线条蹦得很紧，云山本来迎面冲去，一看任可浑身丰满的曲线在一步步朝他逼近，顿时满脸通红，扭头就跑，跑到半路就恨不得扇自己一个大耳光：这么胆小，怎么能见效呢？第二次是傍晚，云山正在万年青里跟没头苍蝇一样转来转去，任可跟一个俏丽的小姑娘走过来，看见云山面熟，正要说什么，就被小姑娘拉走了。<br />
　　云山把那个姑娘恨之入骨，但他并没有泄气。他继续跑民委，终于有一天，也是黄昏，他看见任可了，不过这次搂住她腰的不是她爸，而是比她爸小得多的一个男人。个子很高，很帅。云山已经调查过了，任可家除了父母，就只有个哥哥在歌舞团跳舞。云山认识他，显然不是现在这个。云山想起这个，觉得万念俱灰，心头一堵，眼前一黑。<br />
　　后来几天，云山一直伤心着，成天晕晕乎乎，也不想看书，也不敢去舞校，连饭都快吃不下了。他明白这绝不能让别人知道，他们会认为这很滑稽，不自量力，这尤其让他自卑，他什么都不怕，就怕任可瞧不起他。过了几天，他忍不住对任可的想念，咬咬牙，又往舞校跑。这次他运气很好，中午，任可正从食堂出来，边走边吃午饭，云山看左右没人，就想上去假装问时间，跟她搭话。他没想到任可从一开始就掌握了全部主动，她经常看见这个少年鬼头鬼脑注意自己，也认出了这是谁家的孩子，所以她立刻说：“你是云山！怎么不在歌舞团玩，跑这边来了？你父母呢？调过来了？”云山猛然听见任可居然先开口，高兴得忘乎所以，很快又心惊胆战。他满脸通红，支吾了好半天才说：“我，我随便过来看看……”说完又想跑，但任可并不准备放过他，任可歪着头，满嘴油腻，但是满脸俏丽地说：“看什么呢？这里有什么好看的？”云山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突然喊起来：“看你！你太漂亮了！”说完撒丫子就跑了。<br />
　　这是一九八零年的事。如果我能不被时间左右，就可以让往事一遍遍重新准备，可以在一遍遍的演习和操练中微妙地达到目的，或者目的的一部分。后来任可去了北京，于是我也去考上了北大。我不单是为了任可，但她去了北京，我也就应该考上北京最好的大学，这才是我的想法，我把它付诸实施了，并且我还一直坚持在北京呆着，很多年以后还等来了各种不同的她。但不妙的是：我又能把她怎么样呢？<br />
　　如同我考大学不单是为了她一样，这么多年我的经历很多，也不单是为她而活着，但那些日子就像一根绳子，将我拉拉扯扯的，扯到了一些珍珠般的记忆旁边，再把我们慢慢串了起来，你说说看，这样的局面，我还能不去好好整理，应付一下吗。<br />
　　顺便提醒一下，二零零年，任可已经差不多四十岁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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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秋风十二夜（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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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0 Dec 2007 15:38:39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经典网络小说]]></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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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作者：心乱/2000年
　　五
　　　　　　　　　　　　　　　　　
　　继续说说秋天。
　　我对秋天的喜欢是无休无止的，它在我的臆想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我还比较单纯的时候，每到秋天...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作者：心乱/2000年</p>
<p>　　五<br />
　　　　　　　　　　　　　　　　　<br />
　　继续说说秋天。<br />
　　我对秋天的喜欢是无休无止的，它在我的臆想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我还比较单纯的时候，每到秋天就去游山玩水，还想带上一些清淡雅致的女子。想起这个我心头堵得慌，因为还没真遇到过。旅行中女人很多，要么追我，要么甩我，要么只是暧昧，不承认是我的情人。</p>
<p><span id="more-180"></span><br />
　　我总想和心仪的女人一起度过哪怕一小段秋天时光，但从来没戏。<br />
　　现在好像有了点成果。比如，眼前这个琢磨不透的任可。我喜不喜欢另说，反正她们已经开始出现了，这一点要肯定。不管最后怎么样，只要有女人源源不断地出现，我就会不断给自己打气，奋勇地、不怕吃亏倒霉地冲击我的目标。<br />
　　任可那么喜欢我的房子，等她做完饭，我就带她好好参观。这套住宅是别墅式公寓，一百二十多平米，有客厅、卧室、客房、工作间、洗手间和厨房。餐厅很小，让我打通了，跟客厅并一起。我最常待的地方是工作间。里面足足有两面墙的书柜，比客厅那个大得多，红木的，十分名贵典雅。电脑桌占了另一面墙，也很大，十九寸显示器两侧是一大圈专业音响设备，包括从录音棚买来的功放调音台合成器音源音箱卡座，还有四个柚木CD架和两个软件立柜。最后一面墙是窗帘和阳台。跟卧室那个不同，站在这里看得见小区门口的景色，一排小饭馆，两块鱼塘和一片发廊药店书店。这是我郊区的公寓，做什么事都显然比城里隐蔽得多。<br />
　　工作间旁边是卧室。不大，一面墙衣柜，一面墙窗帘，另两面都是装饰木板，挂着一块土耳其挂毯，几朵素花，还有一幅印象派布面油画。没有床，一块大垫子直接铺地毯上，地毯铺木地板上，这样吸音，踩上去也厚实绵软。垫子是超强型的，弹簧很好。床头柜上有个很暗的地灯，墙上木板后还有两盏隐藏很好的吸顶灯，反射出来的光线很柔和。床单是深绿色带金丝的，布料很软。我喜欢开着窗户睡觉，春天，夏天，包括不太冷的秋天。这个毛病是从小落下的，我总觉得跟着一群星星或一堆雨点睡觉是一件浪漫的事。一直开了几十年，到现在，除了双腿有点风湿，一下雨就疼之外，还没别的毛病。这个习惯还有一个很大的优点。我开着窗户，才可以在第二天中午让很清醇的阳光直射进来，射在给我做午饭的任可脸上。不知道她昨天晚上是在我这里，还是在客房。我要在这个时候凑过去，就能看见她那被阳光照射得几近透明的淡褐色眸子，非常淡，却很浓地看着我，让我浑身一阵抽搐，欲罢不能。<br />
　　我的臆想就有这么厉害，我的心情就有这么复杂。<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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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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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可的饭果然做很好，清香鲜嫩，酱油放得很少。我这才发现她的皮肤也很白，可能跟不吃酱油有关系。我尤其喜欢那一道鸡蛋羹，我要在里面放些别的，比如海米青豆，肯定就蒸不熟，或者蒸老了，绝对不会像她弄得这么嫩。我们边吃边聊圈里的人和事，她还喝了点葡萄酒。我没喝，我以往喝酒老误事，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和人际损失，我就彻底戒了。后来很多场合，我都努力顶住那些甜言蜜语和讽刺挖苦，等着看众人的丑态。人在忘形的时候的确是千姿百态，花样无穷的。<br />
　　任可显然比我有自制力，她脸上浅浅地红了，但不失态，也不像我一喝就胡说八道。她收拾了碗筷，洗了澡，又跟我看了一会儿卫视，就说困了，就很自然地踱进了她前任的房间。<br />
　　我倍感失落，只得上网。情人们还好，就是很累。一个说还在加班，饿坏了，要我给她送吃的。我说要在一个城市我还真去了，你明明在海南，这他妈不是消遣我么；一个说她后天要远赴德国，让我这两天飞上海去看她。我说这没有意义，她说什么事情不可能发生呢？<br />
　　我揣摩一阵，分析她是出国前焦虑症，而不是真的想我。只有萧蔷真实一点。她说她快睡觉了，问我旁边是不是有女人，要是有，就帮她亲一下。我说，你不是同性恋啊，她说，你喜欢的我也喜欢，不管男人还是女人。这话说得很豪放，但我并不赞成。她如果要调戏我的女人，我就应该调戏她，这样才算得上公平。<br />
　　后来我就困了，我一条信息朝她们扫射过去，然后关电脑，躺下。<br />
　　——你们的老公睡觉去了。全体吻别。<br />
　　一夜无梦。<br />
　　我起床后，茶几上有张条子，任可说她上午必须去采访。她的字迹潦草，看得出有些灵秀。我喜欢这样的字，她现在几乎每个方面我都开始喜欢，除了肚子。<br />
　　我叫来钟点工打扫房间，然后开始办公。我不陪演员出场时一般都在家里办公，联系各种商业演出、电台电视台综艺节目和堂会，也时不时拉点皮条。我说过，我很厌倦，但并不觉得低人一等。这本来就是一种生存手段，对那些靠这个生活得很好的人，不管男人还是女人，我都充满敬意。这年头干什么都不容易，很多人居然瞧不起戏子，但这个世界要没有戏子，就会极端枯燥，苍白，干瘪，随时可能爆炸。<br />
　　这些漂亮的男男女女是理想和现实之间的润滑剂，是有功劳的。再说了，老是挤兑人家卖身，哪个行业没有卖身的？更何况还有些人，不卖身，也不卖劳动，卖的是些别的东西，那就更没劲了，比戏子还不如。<br />
　　我忙得差不多，就给老杨打电话。任可叫他杨台长，却没人知道我们的关系，也没人知道为什么我推荐的歌手电视台就一天到晚狂播，别人求爹爹告奶奶也只偶尔照个面。既然这么神秘，我当然不会轻易说出来，我只是打了个电话，问问近况，然后很随意地说任可是我的小蜜，想去文艺频道。就这些。<br />
　　中午我开车出门，接一个副部长的女儿去月月红。这年头忒邪，无数人想当官，但偏偏有官小姐想当模特，而且想得要命。我不说那个女儿的形象，以免影响以后的生意，但我必须带她去跟月月红的老板屠夫见面，屠夫不知道人家的来头，要是话说得不对，月月红也别开了，月月见红还差不多。他这名字有趣，他真当过屠夫，后来区文化馆长郑老三发现他会操练祖传刀法，就把他拉进去耍魔术，后来慢慢钻营几十年，居然到了今天这个地步。这世上的能人太多了。<br />
　　交待完了，随便逗了点潮州菜，又陪屠夫他们码了一道保龄，看看下午了，我就回家。突然想起任可没有钥匙，到楼下一停车，果然，任可坐在楼前的小草坪上，笑眯眯地看着我。草坪还是绿的，也没有她前任来的时候那么干燥，看来这个秋天会持续比较长的时间了。有几个遛狗的女人在聊天，但路过的人却不看她们，只看任可。这个小区有好几只金丝鸟，我观察过，但像她这么漂亮的，嘿嘿。<br />
　　我们进屋。<br />
　　“云老师，您肯定在外面累坏了，我给您捶捶背吧，”任可像主妇一样利索地脱下衣服，走过来，搀着我。<br />
　　我又好气又好笑，“妹子，我才三十多一点儿，就这么不中用了？”<br />
　　“不是那意思，您误会了！”任可撅起红通通的小嘴说：“我会一点按摩，给您来一下，特别治疲劳。”任可还真学过按摩，指力强劲，认穴准确，手上的柔度也很好。玩按摩的做好前两点就不错，第三点要凭长期的经验和天分，所以比较难。任可居然连这个也能掌握。<br />
　　等我通体舒泰，她又马不停蹄去做饭。昨天一顿她估出了我的食量，今天这一顿，四菜一汤一冷盘，最后居然没剩下什么东西。“你要不当主持人，去当特级厨师肯定也棒，能挣很多钱，”我一边吃得油汤滴水一边说：“放眼全球，有这么漂亮的特级厨师么？找个经纪人包装一下，推上电视当明星，还不比你当主持人来名儿，来钱？”<br />
　　“人家还是喜欢当主持嘛，”任可惬意地一笑，扭来扭去收拾桌子，“明星厨师范围太窄了，不好发展。”“好厉害的眼光，”我感叹说，“主持人吃完青春饭还可以吃回忆录，吃完回忆录还可以吃我这一行——关系多啊，像你这样采编播一体的，更厉害了，哈哈。”“谢谢您的鼓励，”任可喜不自胜地说：“我听管人事的说杨台长准备调我的档案了。”“小事一桩。”我说。<br />
　　“该怎么谢谢您呢？”任可洗完碗，脱了围裙，朝我走过来。<br />
　　我盘在沙发上，静观待变。<br />
　　“云老师，给您讲个故事。”任可乖乖地坐了过来。<br />
　　“嗯。”我说。<br />
　　“云老师，如果……我骗了您，您会生气吗？”任可低垂着睫毛，低声说。<br />
　　“那得看具体情况。”我说。<br />
　　“我说我有丈夫，那是骗您的，”任可说，语调里渐渐带上了哭声。<br />
　　“继续。”我平静地说。<br />
　　“我从来没有丈夫，”任可看来已经平息了一下情绪，轻轻说，“我从江西来北京，一来就碰上一个人。这人帮我调进了电视台，还说要跟他老婆离婚，要娶我。”任可看了我一眼，又说：“我不能说出他的名字，云老师。”“不会是老杨吧？这孙子，哈哈。”我气急败坏地说。<br />
　　“不是！绝不是台长，”任可抬头，急急地分辩：“台长是好人，跟您一样，都是好人。”我愣了一下，听不出来她这话是骂我还是夸我。<br />
　　“那人是个坏人，”任可嗓音低沉地说：“他最后骗了我，他老婆带人找上门来要砍了我，那个时候我已经帮他打过三次胎了。”<br />
　　“操。”我小声说。<br />
　　“医生说不能再打了，再打子宫壁就太薄了，子宫一穿孔，我这辈子就不是完整的女人了，”任可低下头，一些晶莹的泪珠子从她脸上慢慢滚下来，滚在毛茸茸的沙发坐垫上，“我就把她生下来了。”<br />
　　任可哽咽着说。<br />
　　“操，这孙子是谁？告我，我收拾丫的去。”我愤怒地说。<br />
　　“对不起，老师，”任可抬起头来，满脸是泪，“我发誓不说的，没什么，都已经过来了，孩子我送回了江西老家，我妈在乡下带着；他再也不跟我来往了，我找过无数次，他最后说，你要我死，就来找我。”任可终于按捺不住，哭出声来。<br />
　　“别哭，别哭，什么都会过去的，”我一边轻轻拍着她的背，一边到处找纸巾，递给她，“现在不是挺好了么，马上就会大红大紫。<br />
　　再说了，有个孩子也没什么，都什么年头了，“我温存地劝着她，为她感到可惜。<br />
　　“生孩子那天，”任可呜咽着说，“还不是正位，要想娘儿俩都活，只能剖腹产，”任可扭过头去，看着墙上一副扭曲的静物画，“我身体也毁了，我也不敢找男人了，那天连您都嫌弃我，不要我了……”“没有没有，”我急忙说，“我不能趁人之危啊，帮你没什么，你这么可爱，大家都会帮你的。”“真的，我遇到了一些好人，比如您，还有杨台长，”任可抽泣着说：“下辈子我把自个儿好好地、完整地给您……”“这么说就见外了，”我抚着她的头发，说：“以后好好保重自己，成大腕儿了，这些就不算什么了。”“没问题，”任可倾诉完了，慢慢轻松起来，“以后您要有什么事儿，我一定随叫随到，不然我他妈不是人……”“得，得，”我急忙打断她的话，“别这么说了，老师相信你，”我温柔地把她眼泪擦干，“好了，快休息去吧，明天还有事儿吧？”“明天得到台里住一阵了，”任可不好意思地说：“这几天都不能陪您，台里在搞大型系列活动，我天天得从早到晚盯着。只要那边一完事，我就肯定过来陪您。”“呵呵，”<br />
　　我高兴起来，说：“你快忙去吧，有空过来转转就行了。对了，别忘了替我向老杨问个好，谢谢他。”“一定。”任可站起来，边送我回房间边温存地说。<br />
　　我很困，不想上网，直接上床了。但躺上去又有点辗转难眠。我早就不是英雄，连好人都不是了，但这俩女人却让我大方了一把，又正义了一把。真不可思议。我在慢慢变得柔软，不知道是不是好事。<br />
　　第二天我起床，任可已经走了。留了个条：“老师，我会永远记住您。”我看着有点莫名其妙，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但要具体说，又说不出来什么。<br />
　　我边洗漱边叫钟点工来收拾房间。钟点工来得快，手脚也快，先帮我弄完了卧室，然后去客房。<br />
　　突然，她惊叫了一声。<br />
　　我冲进去。<br />
　　床上很凌乱，被子已经让钟点工拉到地上，粉红浅蓝交织的床单上，有一条肉色的，十来公分长的菜青虫，趴着，好像随时随地要飞扑到我的脸上，给我一个响亮的耳光。<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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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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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一个处女的故事。<br />
　　云山大学二年级遇到一个叫周月的生物系女孩，他们在占图书馆座位的时候认识，就好上了。他们天天互相占座位，看书看累了，就到外面去逛。那也是一个秋天，不过比较早，是初秋，很凉快，图书馆后面是那个著名的湖，有很多山，树和草，还有很多跟他们一样的人，以及一种暧昧的氛围。他们也就入乡随俗，动静起来。周月任凭云山干这干那，就是不允许最后那一下。“我是处女，”周月庄严地说，云山觉得自己很唐突，就自觉放弃了深入战斗。但他毕竟龙精虎猛，实在憋不住，有一次就不顾一切长驱直入。云山有过这方面的一些经验，拉开架势对准了目标，周月只好说：“啊，你真没辙，我是处女啊，你要娶我才行。”云山含含糊糊答应了，随即直捣龙门。刚动几下周月就哼哼唧唧不停，云山觉得处女不该这样反应，但他没有遇到过处女，就不说什么，扑扑哧哧继续工作。周月慢慢到顶点了，就咬住云山肩头发出很深的叫唤。这个云山见过，就说：“你不是处女。”周月愣了一下，说：“我是，我就是！”“你不是。你要再这么说，我就走了，”云山抽身而出，“别啊，”周月一下子坐起来，死死抱住他，死死盯着他，惊诧地说：“咦？我怎么不是处女了呢？<br />
　　怪了哈，我怎么不是处女呢？“这个举动超出了云山所有的预料，云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同时也觉得周月真是太可爱了。云山认为处女很重要，但是好玩更重要。所以就跟周月好了很长一段时间，快毕业了，两个人才依依不舍地分手。<br />
　　我怎么不是处女呢？我怎么能不是处女呢？<br />
　　慢慢回味这句话，是很有意思的。周月那种置身事外的欣快，战胜了愤怒，变成了征服，我立刻被她感染了，决定喜欢她，并且还真的喜欢了一年半载，比现在强多了。我那时候没有春夏秋冬季节的忌讳，可以连续不断地恋爱，作战，我那时候是多么的健康啊。<br />
　　我要把任可的菜青虫代入这个故事，好让自己平息下来，不再生气。<br />
　　那个虫子很可爱，我当时一看见它，就一把捏住，手感很好，滑腻，还有点清凉。这个东西能吓着钟点工，但是吓不了我。<br />
　　胶皮做得很逼真，以前跟比尔他们拍片子，搞道具的至少有五种不同的方法能让它和雪白无暇的肚皮紧紧粘在一起，绝对以假乱真。<br />
　　我不太明白，任可是在狂喜中不小心用什么猛烈的动作把它碰了下来，还是存心留下来，给我一个——学她的话说，“永远”的纪念？<br />
　　任可为什么要这样坚守贞操，而且费这么大力气，演这么多戏，我也不知道。反正总有原因。我自认为很吸引女人，跟我睡觉，绝不会埋汰她们，更何况在那么漂亮的房子里，那么柔和的灯光下。如果任可是为了演戏而演戏，为了欺骗而欺骗，把这些当作一种非凡的乐趣，那我算开眼了，就这而言，比跟她睡觉还让我获益匪浅。<br />
　　周月离开云山的时候，对他说：“老娘还是被你甩了。”云山见惯不惊地说：“两个人在一起，没感觉了，呆着还有意思吗？你是个聪明人，你也不会在我这种索然无味的男人身上花费更多精力了吧？”<br />
　　索然无味。在他俩的后期，只要一吵架周月就这么评价云山。云山对她的评价要少一个字，他不管周月怎么跳脚，哭泣，寻死觅活，他都干净利落地说：“小市民。”后来周月没戏了，她觉得跟云山呆着也没什么好处，也就想开了，两个人之间反而正常了，什么话也都好说了，也没什么家当，不存在经济上的纠纷。周月对云山说：“可能你是个好男人，我没抓住你，以后可能会后悔。”云山就死死盯着她，惊讶地说：“我怎么会是好男人呢？啊？我怎么能是好男人呢？”周月被他逗得哈哈大笑，就说：“你这个害人精，告诉你，老娘以后跟别的男人了，老娘也要这么说，说自个儿是处女，肯定还有人相信。”<br />
　　云山真的吃惊了，望着她。周月是个比较丰满的女孩子，个子也比较高，很好地体现了今后云山对女人的喜爱观。云山说：“我怎么不是处女？我！怎么会不是处女呢？！”云山学了两句，然后悲天悯人地叹息说：“我帮你去说吧，好不好。”<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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